第三十二章 通缉犯
莫名其妙的成为通缉犯。这种感觉绝对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但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认命了。但值得庆幸的是,至少司徒这里还是一个安全的地方,暂时没有什么人知道我在这里。 为了保证我的安全,我的手机已经被陆离粗暴的砸掉了。现在的我,除了陆离、司徒和瓷娃娃陈恪以外,根本没人知道我在那里。倒是陈雨墨那小丫头给陆离打过几次电话询问过我的事情,而陆离只是简单的告诉她,说我没事,就没有再多说什么了。 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从早上八点开始,我就已经在大街上四处转悠了。我之所以敢这么光明正大的跑出来,还是要多亏了亲爱的司徒先生。也不知道这家伙从哪里搞出来一张传说中的人皮面具,这硬是给我来了个三小时的易容手术。当我再次睁开眼睛对着镜子看着着自己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着镜子里面出现的,已经是一个眉发灰白的老年大叔了。我想这样走在大街上,或许只是一个路人眼中的健朗老头了吧。 本来是打算偷偷摸摸的回家去看看的。可刚到小区门口,就看见蹲守在那里的几个人,不用猜了,必然是等我上钩的便衣警察了。无奈之下,我只能转头就走。 可这一路下来的广告牌上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贴满了通缉令,看着上面的照片,我实在是有点害怕了。我东张西望的看了看四周,还好没有谁将我认出来。 说实话,我并不相信警察的办事效率能够这么快。这附近之所以会出现通缉令,估计是因为他们猜到我会再次回来吧。但是也幸好有司徒的手艺,不然我还真没胆子这么做。 我知道在找我的绝对不止警察,还有那个该死的J和鬼众道们。可就像司徒说的,我们现在的局面实在是被动,只能静静地等他们露出破绽。如果现在贸然行事,我想我可能就再也没有任何翻身的机会了。 “这里已经没有我留下的余地了。”我低声告诉自己。现在的我似乎只能安心呆在司徒的小店里。至于其他人,天知道还有谁是靠得住的。现在的我已经不能相信别人了。不论是景烨、小童还是陈雨墨。 我走到一家便利店,想要买瓶饮料,周围的环境已经让我有些不舒服了。 “王八蛋!眼皮都打架了!也不知林他这混蛋什么时候能出现,搞得我们都还要没黑没夜的执勤!”我正在货架上挑选着,就听见一旁一个穿着夹克的中年人在抱怨。 该死的!这里也有便衣!。我猛地打起了精神。生怕被人认出来。不过还好,似乎他们并没有认出我来。 “赵哥,你说如果是咱们逮住了林谈,会不会有奖励啊?据说那个死去的小孩的老爸是个土豪,已经开了两百万的赏金来的啊!”另一个便衣眼睛里闪耀着特别的光芒。 “哪有那么容易的啊,你以为那小子就是只鸡,等着让你逮?说实在的,老子宁愿去抓嫖客,也不愿在这守株待兔的傻等!。” “可是赵哥啊,要是咱们运气好,能逮住林谈这小子,那二百万可要说好,咱俩这下半辈子就有着落了。到时候您拿大头,小弟我喝个汤就行,咱三七分?” “哈哈,算你小子上道!你放心,只要有哥哥我一口rou吃,你的汤就绝对少不了。如果咱正能撞大运,这苦差事也就不用再做了。直接换个地方,咱也能当个小土豪!小李啊,哥哥我老了,以后这天下还是你们年轻人的。” “唉!这话说的,赵哥,您这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哪里老啊!对了,赵哥,上次咱扫场子的那笔钱什么时候能分啊?” 我没有再听下去他们的对话,我所需要的信息已经足够了。看来有人已经盯上了我,不知道那个死去的孩子究竟是什么来头。但光听那对我二百万的悬赏,就已经令我浑身发冷了。钱帛动人心,重赏之下,人是什么事情都敢干的!
我身心疲惫的回到了司徒的小店,一进去,就看到陆离和司徒带着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在他们身后,还有一个已经被绑成粽子的男人。 “林,你总算是回来了。”陆离的脸上带着戏谑的表情,他走过来一把揽住我的脖子,低声对我说道:“你知道外面对你的悬赏已经是多少了吗?” “二百万……”我有些无力的说道。这小子该不会打算把我卖了吧? 陆离一听我的话,故作惊讶的看着我说道:“原来你已经知道了啊!你想想啊,二百万啊!这镐京一个工薪阶层一个月也就是三四千的薪水。这二百万可是相当于他们四十二年的工资啊!说实话,我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把你绑了就给那个土豪了。” “你很缺钱吗?”我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你可要想清楚了,拿老子当赚钱工具可是要付出代价的。至少在你把我交出去之前,我会先给任我行打个电话,让她在土豪家门口等着你……” “别!别!”陆离连忙摆手道,“我就是这么一说,开个玩笑罢了,你可别当真啊!” “我还就当真了!”说罢,我就转身朝屋外走去,作势要找陈恪借电话用用。 看着我和陆离胡闹的样子,司徒笑着打断了我们:“别再闹了,你们还有心情这样折腾?我们的麻烦还大着呢!” 我一把推开了耍无赖的陆离,指着那个粽子说道:“这人是谁?” “舌头。”司徒朝那人走了过去,然后把他扯了起来对我说,“一个鬼众道鬼卒,这几天一直纸扎街晃悠,可又不敢直接进来,于是我就亲自请他进来了。” 看着那人惊恐的表情,和满身的绳索,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我相信司徒所说的“请”,绝对不是什么客气的贵宾级服务,这家伙应该是受了不少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