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被吓死了?
“啊,在厨房里待着还真是热啊!”第一道菜完成了,金鑫觉得蛮有成就感的,不过厨房这种地方本来就油烟比较多,很是闷热,再加上季节的关系,金鑫只是待了一会儿的功夫,光洁的头上便布上了一层细密的汗水。 金鑫本来打算今天就这样的,新鲜玩意当然要一点一点慢慢来,这样才能够达到最大收益嘛,但金鑫看到了两样东西之后,让他突然多了另外一个想法,那就是制造冷饮。 现在这个季节正是炎热的夏季,灵武师和灵术士修炼到一定境界之后,自身的灵力循环不息,在平时会维持自身的体温,使其恒定不变,除了在极寒或者极热的几个地方会受到影响之外,其它时候都是寒暑不侵的。 不过这样的人在凌云城可不是很多,所以还是有很多人忍受着酷暑的煎熬,那么冷饮就有很大的市场了。 给金鑫带来灵感的这两样东西,就是日常生活很常见的红豆和绿豆,看到它们金鑫不由自主的想起以前自己经常吃的红豆冰棒和绿豆冰棒,在天灵大陆冰棒倒是不难制造,只不过相对而言成本有些高,还是简单点来的好。 “来,把红豆和绿豆给我煮熟,然后弄成沙状。” “是,少爷。” 金鑫要制造的就是豆沙冰,把冰块弄成碎末状,再淋上豆沙,一杯简易的冷饮,豆沙冰就这样形成了。 嗯,再把一颗草莓切成两半,放一颗樱桃在上面,这样就美观了不少,看样子卖相就很不错了。 没有吸管,那就拿着勺子将就一下吧,金鑫吃了一口,感觉还相当不错,虽然制作的方法十分原始,卖相也不是特别的好,但架不住天灵大陆的灵气充足,让食材都带上了一丝灵气,吃起来的口感特别好,毕竟这真的是完全纯天然不添加任何防腐剂的。 “把这个也送去给客人品尝吧,对了,这个就售价……五个铜币吧!” 五个铜币,就跟地球的五毛钱差不多,金鑫想了很久之后,才决定了这个价格,原因嘛,一个是用料简单制造方便,另一个嘛,是因为怀念,怀念小时候吃过的那一条两毛钱、五毛钱的冰棒。 只可惜,长大了之后,五毛钱的冰棒跟小时候记忆中的,已经完全是两码事了,吃不出来儿时的味道。 “少爷,这个价格这么低!”主厨很想说,就这么低的价格,实在是有失金满楼的身份啊。 “价格低怎么了,我告诉你,有一种销售方式叫做薄利多销,冷饮就是要给所有人解暑用的。管家,在大厅给我设立一个冷饮部,专门买这个,还有你,这两天也别给我闲着,给我把其它的水果也给弄成豆沙冰这样的冷饮,把口味和种类给我丰富起来。” “是,少爷。”老马虽然觉得金鑫第一天管理酒楼,有点怎么说,乱来吧。但金福贵既然把酒楼全权交给了金鑫,老马当然也不会多说什么,毕竟金鑫现在做的也并不是在败坏酒楼。 只是主厨就苦着脸了,这个小少爷好像不是特别好伺候啊,第一天上来就弄了这么多事情出来,还莫名其妙的给他们增加了工作量。 布置好工作之后,金鑫便离开了金满楼,他还要去做一点事情,那就是寻找更多自己记忆中的食材。 “咦,这是什么,我们要点这两样东西吗,雷叔叔。”问话的小女孩,就是前两天跟金鑫有过一面之缘,雷禅一直保护着的小女孩,只不过现在小女孩的右手边,又多了一个老者。 狂刀虽然说对小女孩已经没什么兴趣了,但雷禅并不放心,狂刀或许会选择放弃任务,但狂刀的性格反复,谁知道他会不会突然疯魔起来,要是那个时候他的任务被别人接手了,那么雷禅就得对付两个榜上有名的杀手了。 “这个是蚝烙,这是豆沙冰,这是我们金满楼新推出的菜色,是我们少爷研发出来的,今天每位点菜的客人,都会送上一份品尝。” “嗯,很好吃啊,雷叔叔你也尝一尝。”小女孩品尝了一下,发现还很不错,当然最重要的是新奇,这两种食物她至今还是第一次吃到。 雷禅尝了一口蚝烙,一咬下去的时候,金黄色的雪粉蛋浆外酥香脆,而里面的牡蛎嫩滑鲜,虽然雷禅不是什么美食家,但吃惯了山珍海味无数美食的他,第一次吃到这种东西,难免会觉得别有一番风味,忍不住的多吃了几口。 老者也是一样的,跟雷禅两人三两下就把一盘蚝烙给消灭干净了,等到小女孩吃完豆沙冰,想要再吃的时候,就只剩下一个盘子了。 “雷叔叔,莫爷爷,你们好坏啊,也不给我留一点。” “咳咳。”被小女孩这么一说,老者就尴尬了,毕竟他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跟一个小孩子抢吃着的,的确有点说不过去,连忙转移话题道:“金满楼是金福贵的产业吧,听说他的儿子,天生双瞳三种颜色,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的确,我家少爷的眼睛是有些奇异。” “那个我知道,前几天我还跟他见过面,那个时候他在钓鱼,他好笨哦,连一条鱼都抓不住。”一想到金鑫当时制服那条鱼的时候,一脸狼狈的样子,小女孩便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家少爷呢?” “他应该还在厨房吧。” “莫老,我出去一下。”雷禅跟老者说了一声,老者点头表示没问题之后,雷禅这才离开阁子。 一出阁子,在二楼的走廊上,雷禅便看到金鑫从大门走了出去。看着离去的金鑫,雷禅想了想之后还是决定跟上去,因为在他的心中,始终有一点不安,也有一个想法必须得到验证。 金鑫在大街上晃荡着,一边在脑海中回忆自己以前吃过的东西,然后跟自己所看到的东西进行对比,看看能不能够触发一下灵感,想到更多的东西。 “对了,天灵大陆还没有冰糖葫芦啊,制作出来骗骗贵族家的小孩子,应该能够骗到一些钱吧,冰糖葫芦的材料费都不贵,嗯,可以列入制作名单之中。”走了一会儿之后,金鑫想到了冰糖葫芦这个小吃,这个制造起来相当简单,最重要的是可以多种口味。
心里正有点得意的金鑫,忽然感觉身子一轻,双脚离地,整个人似乎被提起来那般的,耳边尽是呼呼的风声,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感觉自己的背后一阵剧痛,似乎撞上了一面墙壁。 不,并非是被撞上了墙壁,而是被人掐着脖子,将自己抵在了一堵墙上。 金鑫看到了一张凶神恶煞的脸,他的脸上有三道刀疤,其中一道疤痕十分深,看样子当时要是下手的人再重一点的话,就很有可能将他整一张脸给劈成两半了。 除了脸很凶,脸上的刀疤很吓人之外,他的身上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让人的心里很压抑,甚至是恐惧。 但金鑫在恐惧之余,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冲动,这种冲动似乎是源自于血脉的那般,浑身冰冷但血液却在沸腾,心脏稳定的跳动着。 “看着我的眼睛。”抓住金鑫的人便是狂刀,这是他抓住金鑫之后,说了第一句话,就是让金鑫看着他的眼睛。 他的声音似乎是魔音那般的,让金鑫心神恍惚,明明心底是抗拒的,不想跟他对视,但偏偏就是忍不住的抬起来头,与他对视了一眼。 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啊,红如血,鲜红的眼瞳宛如血液那般,红得快要滴出来了,诡异而可怕。 修罗血瞳—修罗幻境! 在那一双血红色的眼瞳之中,金鑫看到了一个千里冰封,万里血飘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之中,只有一个身影存在,他傲立于枯骨大山之上,双手沾满鲜血的仰天狂笑着,那身影可怖而猖狂,屹立在尸骨的山顶,仿佛是天地间唯一的主宰。 这个世界里面的血液、尸骨,就是狂刀的战绩,他每多杀一个人,这个世界的血便多一分,尸骨便多一具,凝聚出这个震撼人心的幻境世界,然后借着修罗血瞳,在对视时将其印于别人的眼底! 幻境两个字,就说明这个世界是假的,里面所有的一切也都是不真实的。 但一般人第一次看到修罗幻境的时候,都会被震憾到,心神同时遭到打击,脸上浮出无比惧怕的神情!没有经过血与火洗礼的人,都会被直接吓死,就是那些上过战场的老兵,也很有可能会承受不了,在心里留下沉重的阴影。 金鑫经历过一次死亡,但他从未上过真正的战场,他没有经历过杀戮,鲜血和战火的洗礼,在与狂刀的修罗血瞳对视的时候,金鑫的心里其实是十分恐惧的,恐惧得意识变得模糊不清,连心脏都变得缓慢了下来,缓慢得几乎快要停止了。 表面上,金鑫的那一双双瞳,已经完全失去了焦点,双手双脚无力的垂下,表情呆滞嘴角流出了涎水,这分明就是被吓死了征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