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六章 成功了一半
自此之后,谢琰和明歌两个人还真在外面住下了,到现在已经有一个星期都没回过家里了。【】 因为现在有了谢琰一起,所以明歌也就没在学校住,直接和谢琰在外面找了家酒店,俩人就这么不定期的长时间住了下来。 一星期的时间里,明歌和谢琰和家人联系的次数寥寥,可能只有那么一两次打过电话问候,但是没说几句话就挂断了。 每当这时候,颜秋玉都心酸的厉害,而叶颖那边也是如此,不过叶颖想得开,除了想念明歌之外,倒也没其它太多的情绪。 这一星期内,明歌照常的去学校,只是一旦没了课,就会回到他们租住的酒店。谢琰这点和明歌是相同的,他会每天都去公司,但不再向以前那样按时按点,只是有非要他处理的工作时,才会在安茜的通知下前往公司。 因为这样,俩人腻在一起的时间挺多,租住酒店的豪华套房已然成为属于他俩人的爱巢。 平时没事儿,俩人就窝在房间里,和以前一样,亲密又有爱的温馨相处。只是,现在两个人的亲密相处之间,会比以往多些暧昧,两个人会常常抱在一起,或者时不时的凑到一起接个吻。 在这里,是完全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私密空间,大多数时间都是两个人守在一起,只是偶而会叫上时轩一起出去吃顿饭。 这样的日子,谢琰和明歌两个人过得是格外的舒坦,虽然有时候会想念家人,但是能和彼此在一起,两个人都觉得幸福满足。 终于,半个月后的一天傍晚,明歌打电话回到家里问候,接电话的人是叶颖。和明歌彼此关怀的问候了几句之后,叶颖正了正神色,对着电话那边的明歌认真开了口。 “明歌,这周末你和谢琰一起回家一趟,如果觉得谢琰爸妈那边不方便的话,你们在外面找个地方,我和你爸过去和你们说些事情。” “妈……”一听叶颖的话,明歌大概知道叶颖是什么意思了,感动的同时,不忘再次肯定道:“我和谢琰,其实早就想回去见你们了,我们俩没什么好想的,就是打算一辈子。妈,您能主动说这话,我很高兴,谢谢您!” “行了,这些话就不用多说了,再见再谈。”叶颖听着明歌动容的声音,可以想象他在那边的表情是怎么样的,不由得眼底浮现出一抹疼惜和溺爱的柔光。 “mama,我爱你,改天见!” 直到挂断了电话,叶颖还坐在电话旁,保持着一个姿势,久久没有动一下。纪严嵩在身后无声的看着,看到妻子有些释然,却依旧沉重的模样,心中很是心疼。 “孩子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可以自己做决断了,只要他们过得幸福,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满足了。”纪严嵩默默凝视了妻子片刻,终于走过去身边温柔安慰。 “我知道,正因为这样,正因为明歌是我最心疼的孩子,我才无奈的妥协。不过,这事儿我能这么快想明白,其实也是有私心的。我们家三个儿子,明远和明朗俩人的事儿也都差不多要定下了,我们已经有了两个儿媳妇了,所以明歌非要和谢琰在一起,我们就成全他们,也只当多了谢琰一个优秀的儿子。可是,秋玉那边……” 叶颖的担心不是没道理,明歌和谢琰这件事儿,她也是想了许久才能释然。本来她的性子就比颜秋玉要开明果断许多,加上他们家有三个儿子,所以也不强求明歌非要给她带个儿媳妇回家,只是颜秋玉那里,可是只有谢琰一个儿子啊! “你说,这事儿该怎么办,别说秋玉怎么都不能接受,如果这情况放在我们身上,那也是难抉择的很。谢家就谢琰一个孩子,这他和明歌在一起了,将来可是连个孩子都生不了的,谢家本来就人丁单薄,这下子可真是糟透了。”叶颖就事论事儿,站在她的角度她可以勉强妥协,可是站在颜秋玉的角度,她也替颜秋玉为难。 “这是件头疼的事儿,我们也帮不到什么忙,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吧。”纪严嵩将妻子揽在怀中,满目温柔的着妻子,说着他也很无奈的话。 “是啊,这事儿得靠他们自己想明白,也得看谢琰究竟是个什么态度,我们c心不来。”叶颖叹口气,靠在纪严嵩的肩头,轻轻闭上眼睛。 …… 某高档酒店的餐厅内,谢琰和明歌两个人点好了餐,打开了瓶纯酿的红酒,高兴的庆祝叶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哥,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我们俩人之间的阻力已经解决一半了。不过,我妈能这么快答应这件事情,真是挺让人意外的。”明歌端起酒和谢琰碰杯,喝了口红酒后,有些讶然的说道。 “是啊,是挺让人意外,不过也挺让人惊喜的。”谢琰举杯,看着明歌的目光温暖而深情,“明歌,都怪我之前糊涂,让你伤心了。” “哥,你说这个干什么,事情都过去了。以前,我也怨恨过你,可现在想想,这事儿也怪我,怪我当时还不够勇敢,不然我该早点和你表白才是。”明歌深表遗憾的吐口气,有些闷闷的撇撇嘴。 “行了,之前的事情都不提了,我们把眼下的事情解决好才是要紧的。明歌,要不我们明天就把你爸妈约出来吧,就约在晚上,这事儿宜早不宜晚,早点听到他们肯定的话,我们才安心啊!”谢琰一想到这里就急不可耐,一定想要得到一个确切答案才行稳定心神。 “好吧,我明天会提前打电话告诉他们。”明歌点点头,看着谢琰因为他俩的事情而急切期盼的眼神,微微露出一抹灿烂而柔和的笑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