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神器风波三
“快点滴血认主,看看认主后的这把剑会是什么模样!”长吁了口气,大师急切的道。 知道所有的神器都是需要滴血认主的,我反握长剑,将长剑横在胸前,微一运劲,手指上疾射出一道血柱,正巧打在剑身那条神龙的眼珠之上。顿时,一缕轻烟冒起,紧接着,本来乌黑的剑身开始发亮,光芒四射。原本就栩栩如生的神龙在光芒的照耀下更是神光四射,龙眼之上更是光彩熠熠,传神之至。当光芒敛去,整把剑都已经发出淡淡的青光,原本乌黑的剑身已经变成光亮的白色。 阿力克谢大师痴迷地看着这把剑,见到这样一把神器的诞生,对于向来视打造武器为生命的矮人来说,是再开心不过的事情。“果然是绝世好剑,我从来没见过比这更有灵性的剑了,即使是神器寒冰神剑也远不如它。可是这么软的剑要怎么用呢?” 我微微一笑,真气灌入剑身,顿时,原本柔柔垂下的软剑直力而起,我一挥剑,旁边的铁砧无声无息的分为两瓣。阿力克谢大师立刻张大了嘴合不拢来,他知道自己的铁砧是由坚硬的玄铁打造而成,向来坚固耐用,不想在这把软剑下却是犹如泥土一般。 “大师,多谢你帮我打造如此神器,还请大师赐名!”我尊敬的道,这把剑,实在给了我太多的惊喜。 沉吟许久,阿力克谢大师才道:“我只是一个铁匠,哪里想的到什么好名字,不如让尊夫人来取,想来会比我取要好的多。”又拿出个剑鞘,道:“这是用你留下的魔蛇皮制作而成的,看看合不合用。” 我一试,那剑鞘正好将软剑的剑身完全容纳,装好以后,软剑似乎变成了一条腰带,一条金线正位于腰带的中间,要是不知道,任谁也不会想到这里面居然藏了兵器。再三向大师致谢以后,知道大师的决定不会改变,我只得和他出了房间,向外走去。 路上,我把剑鞘收了起来,就那么提着软剑出去,而且默运真气,将它挺的笔直。阿力克谢大师明白我的用意,也是微笑不语。 来到内堂,等了一上午的菲丽雅母女早已经等的十分心焦,意外的是那蓝迪斯王子和威尔逊侯爵竟然也没走,依然等在那里,威尔逊侯爵正静坐冥想,蓝迪斯王子却缠着菲丽雅夸夸而谈,不过菲丽雅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只是偶尔敷衍几句。爱丽丝却自顾和小羽打闹,对于两人的话题毫无兴趣。 看到我们终于出来,几人立刻停止了聊天,菲丽雅迎了上来,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我手中的剑,惊喜的道:“好漂亮的剑啊!”爱丽丝也是欢喜不已,直嚷着要给她玩玩,却被菲丽雅拦了下来。 我苦笑无言,确实,作为我的兵器,这把剑实在是太漂亮了一点。可惜,这是把软剑,不是现在的爱丽丝能够使用的,要不然,我都要考虑把它送给爱丽丝了。 蓝迪斯王子也是双眼放光,仔细的打量着我手中的剑,强烈的yu望一闪而逝,赞叹道:“好剑!看此剑剑身洁白,却又隐冒青光,而且光可照人,只是这份工艺,就远胜那把旋风神枪了。” 我傲然一笑,道:“都是阿力克谢大师打造工夫登峰造极,才有这把神剑的出现。”大师却是连道过奖,欣喜之色却是溢于言表。 威尔逊侯爵却是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指着剑柄上的魔核,道:“这魔核大如拳头,又青光闪耀,莫非竟然是风系圣兽的魔核?” 看我点头称是,威尔逊侯爵苦笑道:“想不到龙小哥年纪轻轻,居然能够获得风系圣核,想我几十年来孜孜以求,却是依然难以获得,现在更是失之交臂,实在是可悲可叹。早知道你有这么一颗,我早已经拿其它属性的圣兽魔核与你交换了。”风系圣兽的魔核,对他这个风系魔法师来说,确实有着极大的诱惑。不过风系魔兽,都是速度极快,比同极的其它魔兽更难捕获,更何况是风系圣兽。 我平静的道:“那真是可惜了!” 蓝迪斯王子一直都痴迷的看着我手中长剑,赞叹道:“真是把绝世好剑!只是不知,此剑何名?” 我双眼深注菲丽雅,道:“我本想请大师为此剑赐名,大师却要你来取名,所以,现在这剑还没有名字!” 爱丽丝雀跃道:“我也要给它起名字!”我却是摇头不许,让她撅着嘴到一边生闷气去了。 菲丽雅沉吟许久,道:“既然如此,那就叫它龙缘剑好了!”说着,望着我的双眼之中,放射出无限柔情,龙是我,缘是缘分,果然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名字。旁边的蓝迪斯王子却是脸色一变,连忙低下头,掩饰眼中失望的光芒。 “好!从此以后,你就叫龙缘!”我轻柔的抚mo着手中的剑,仰天长笑道。 “不知道这上面所画的是何魔兽?”阿力克谢大师问道。那神龙的式样其实是我雕刻在原本的木剑之上,而他在帮我打造软剑的时候,也顺带的把这条神龙雕了上去,这大陆上从没出现过神龙,他自然也就不会认得。 深深的注视着剑身上的神龙,我骄傲的道:“此为神龙,性喜吞云吐雾,实力还在圣兽之上!” “哦?”虽然惊讶于竟然有超越圣兽的存在,但阿力克谢大师并没有深究,沉吟道:“龙缘,龙缘,好名字啊!有生之年,能够在我手下打造出如此神器,实在是大快我心!”说着,哈哈大笑。 告别了阿力克谢大师,我们一起出了矮人铁匠铺。铁匠铺的门口,虽然依旧有很多人在看着,但是有蓝迪斯王子和威尔逊侯爵在,却没什么人再敢拦在我们前面。而我也已经将龙缘软剑放进了空间戒指,蓝迪斯王子虽然想要感受下龙缘剑的威力,却被我以神器认主为由拒绝了。 出了铁匠铺,威尔逊侯爵很快就告辞离去,蓝迪斯王子却道:“龙先生可是要回莱雅学院,小王也是学院的学生,一起回去如何?”话虽然是对我说的,眼光却是一直投在菲丽雅的身上,目的自然是一目了然。 我摇头道:“内子和小女一直待在学院,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出来,今天正好带她们到处看看,就不与王子同行了。”
蓝迪斯王子虽然不愿,却也找不到理由留下,只能不舍而去。他才刚刚走,爱丽丝就愤愤的道:“这人可真讨厌,老是色咪咪的看着mama,以后都不要再看见他了。”一上午的时间,爱丽丝都在菲丽雅身边,对蓝迪斯王子的表现自然是看的清清楚楚。 我调笑道:“菲丽雅那么漂亮,自然会有人色咪咪的看了。哥哥也是这样子看的,那你说,哥哥是不是也很讨厌?” 爱丽丝不依的扭着身子,道:“他怎么能和哥哥比!”菲丽雅却是狠狠的白了我一眼,责怪我居然拿她来和爱丽丝开玩笑。 十多天没有出来,今天的菲丽雅和爱丽丝可是兴致极好,一条条大街逛过去,就连午饭也只是随便找了家酒店,凑合着吃了点。小羽是最开心的,只要看到小吃,她们就会买一些回来,让它吃个过瘾。这些小吃虽然在味道上不能和我做的菜肴相比,但毕竟各有风味,一时间,它吃的是脑满肠肥,看它摇摇晃晃的样子,似乎连飞都飞不起来了。我是最清闲的,现在她们买的东西都收在了菲丽雅的空间戒指里面,我连拿包的工夫都省了下来,只是悠闲的跟在后面。 说起来,最辛苦的莫过于那些跟在我们身后的人了,早在离开学院的时候,我就已经察觉有人跟着我们,而离开矮人铁匠铺的时候,跟在后面的人就更多了。我甚至在其中发现了切威德剑圣,不过想来他也应该是顾忌这是奥斯帝国的都城,所以并没有轻举妄动。菲丽雅也已经察觉,不过她却故意带着爱丽丝时快时慢的逛着,不时的惊起后面一阵的混乱。而这个时候,她就会和爱丽丝一起偷偷的笑,倒是让我惊讶不已,她居然也有这样调皮捣蛋的时候。 当然,一下午的时间,我也不是没有收获,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发现了葡萄,或者说,是类似于葡萄的水果。在地球的时候,葡萄酒一直是我最喜欢的酒,为此,我甚至专门投资了一家葡萄酒厂,所以,对葡萄酒的酿造工艺也算是有所了解。这个大陆上的酒,虽然也不错,但是却没有我喝惯的葡萄酒那么好的口感,所以,我一直都在考虑自己酿造葡萄酒。想不到,以前一直没找到的葡萄,今天却被我无意中发现,也许一段时间以后,我就可以再次喝到久违的葡萄酒了。 美美的想着,我不顾菲丽雅和爱丽丝惊讶的目光,当场就把所有的葡萄全都买了下来,还和店家约定,明天还会再次去买。不过,光是我当场买下的葡萄,就已经不下上千斤了,想来,酿造成葡萄酒以后,也已经够我喝很长时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