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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情

    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两匹骆驼在戈壁上留下足印,远远离去。

    两匹骆驼上,两个女子骑乘在上面,行走之间,无人说话,只是低头继续的前行着。

    两女服饰不一,一个身穿淡绿色长裙,流云发鬓直垂而下。一个身穿墨黑色紧身裙,一头漆黑秀发披散在脑后。看两人的打扮,自然是落雁公主和那墨莲无疑。

    忽然,落雁公主勒住骆驼,使得骆驼停下。

    在身后,墨莲见势,也停下了骆驼,抬头一掠额前秀发,看向了落雁公主,不明白落雁公主是什么意思。

    “今日就到这儿吧,咱们先找个地方避一避,这里很快就会出现沙尘暴,此时行走,太过于危险。”落雁公主抬头看了看烈日当空的天,声音清淡的道。

    墨莲微微点头,没有说话。见罗燕公主说完,翻身下了骆驼,牵着骆驼便往一旁走去。她也跳了下来,拉着骆驼跟在后面。

    很快,两人来到了一座土丘后面。这土丘后似乎曾经有过一条河,但现在已经完全干涸,只剩下一片河床。

    两人在这里找了一处地方歇下。正如落雁公主所说,几乎是她们刚歇下不一会儿,周围数十里之内,沙尘漫天。龙卷风一道接着一道,呼啸着在戈壁上刮过。周围数十里之内,几乎看不见丈许距离的东西。而在这样的沙尘暴之中,任何闯进去的东西,就算重达千斤,也都会被直接倦飞出去,显得危险异常。

    落雁公主显然对沙漠很熟悉,因此,选择的地方,也根本就是沙尘暴吹不进来的。

    两人生起了一团篝火,拿出了随身携带的食物和水,无声的细嚼慢咽起来。

    “你真的确定浩公子还活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在喝下一口水后,墨莲轻声的对落雁公主问道。

    落雁公主抬头看了墨莲一眼,明眸中带着一丝让人难以看出来的情感,道:“我不确定,但我感觉他还没死,可能是被困在什么地方,或者是他故意躲避着什么东西。”

    墨莲看着落雁公主眼中的那一丝情愫,道:“不是我打击你,你如此相信你的感觉,难道你就不怕被你的感觉欺骗?”

    落雁公主移开放在墨莲身上的眸子,嘴角忽然浮现一抹好看的弧度,道:“你没有遇到哪个人,你不会明白那种感觉的。那种感觉通常都不会欺骗一个人。况且,就算被欺骗了,我也会继续寻找。我曾经说过,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此生若不能找到浩公子的人或者尸体,我绝不回头,”

    墨莲的眼神根本就没有离开过落雁公主的眸子,因此,在落雁公主说出这话的时候,她明显的感觉到了落雁公主眼中闪过的一丝黯然。

    犹豫了一下,墨莲道:“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落雁公主微微一笑,道:“没关系的。休息吧,明日咱们继续出发。我就不信,在诸国找不到浩公子,在这偌大的戈壁上还找不到。就算是大海捞针,我也要继续努力下去。”

    墨莲微微点头,不再说话。

    落雁公主见势,当下盘膝打坐,陷入了沉寂之中。

    不一会儿,墨莲也开始了盘膝打坐,修炼起来。一时间,这里显得极为幽静。

    而在沙漠的另外一边,距离此处几乎有着万里之遥。一个人影在沙漠中缓缓前行。

    他徒步而走,浑身风尘仆仆,整个人显得极为憔悴。

    他壮硕的身体,此时看上去给人一种消瘦了许多的感觉。但是,他握着剑的手依旧有力,仿佛,此剑就是他的命一样。

    虽然他现在满脸的胡渣子,但依旧不难看出他的本来面貌。仔细一看,不是燕冲天还能是谁?

    两年的时间过去了,他毫不停留,每天都在寻找着一个目标,【浩云峥】

    西方诸国他已经寻访了不知道多少遍,沙漠中,他也几乎走了小半块。大致一块块大草原,小到一片片小盆地,他都几乎全部寻访过。但是,依旧没有半点关于浩云峥的消息。

    可能浩云峥早就已经死了,埋尸荒古。可能,浩云峥的尸体早就已经腐烂,甚至连骨头都不剩下了。

    一切切的可能都指向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天底下不可能再出现浩云峥。

    但是,燕冲天并没有放弃。他心中始终有着一个执念。脑海里始终有着一句话在回荡。

    “哈哈哈,瞎子又如何?我浩云峥秉承着不抛弃,不放弃,勇往直前。天下百姓我不抛弃,面对艰难困苦我不放弃,勇往直前,报效朝廷。我就不信,我浩云峥能输给那些宵小之辈。我就不信,人胜不了天。”

    这句话是当初在投靠浩云峥之前,浩云峥放出的豪言壮语。也是因为说这一句话,燕冲天这才全心全意的投靠了浩云峥,并且辅导浩云峥走上争霸之路。

    “燕冲天,你记住,这是我的肺腑之话,也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浩云峥一生孤苦,但是,我从没有放弃过。我希望你明白一个道理,只要努力了,不放弃,未来的路,始终是充满奇迹的。”

    这是在燕冲天投靠了浩云峥后,受到天朝多方的打压之时,浩云峥对他说的话。也是因为这句话,燕冲天不畏惧一切的艰难险阻,和浩云峥在天朝打出了一片天下。

    此时,燕冲天更是因为这一句话而盲目的寻找着浩云峥。他始终坚信,只要努力了,不放弃,未来的路始终充满奇迹。浩云峥总会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因此,他的每一步都坚定无比。一双眼神看着前方,勇往无前的继续行走,继续寻找。

    同样,也是在沙漠上,数万里外。

    这里风沙卷过,忽然间,戈壁上的沙漠微微蠕动了一下,而后,一道身影从其中爬了出来。

    “呸……这都是什么鬼天气啊,专门折磨人的吗?”一个少年,身穿黑色衣袍。从沙漠中爬出来后,骂骂咧咧道。

    看他那样子,不是叶朗还能是谁?

    “额……东南西北在什么方向去了?”忽然,爬出了沙漠中的叶朗微微一愣,竟然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了。

    “哎,算了,随便走一边吧。走到哪儿算哪儿。可能运气好就能碰到三哥呢?”喃喃自语了一阵,叶朗忽然随便找了一个方向,缓缓远去。

    叶朗,自两年前离开天朝后,便找了一个机会摆脱了三个小道士和两个侍女,开始了四处寻访浩云峥。

    他游遍西方诸国,却没有半点浩云峥的消息。然后,他来到了沙漠中。但是,从小不学无术的他对沙漠根本就不了解。

    无数次在沙漠中遇到危险,无数次差点丧命。

    无论是沙漠中的毒虫蛇蚁,还是狂风卷沙都给他造成了很大的阻碍,多次差点让他又死无生。甚至连方向都分不清楚。但是,他一往无前。为了自己的三哥。就好像当初三哥为了自己不顾性命一样,他也会为了三哥而不顾一切,哪怕是死。因此,他无怨无悔的寻找着三哥。不找到三哥的人,他绝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