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同行
“马戏团?呃……”阿里被老约翰的丰富想象力打败了,以前他就劝自己加入某某马戏团,现在只不过看到自己的队伍里有一只小怪兽和小猫娘、类似巨人族的战士,就以为自己组建了马戏团,他吱唔了半天才回过神,说道,“我们几个一般只喜欢看马戏,不怎么表演的。” 贝蒂点点头,非常赞同阿里所说,喊道:“就像你们刚才的表演,真的很精彩啊,如果再有几个魔法师施展魔法就更好了,我最喜欢看你们这样的表演了。” 诺顿沉闷的点点头,说道:“是的,只要不配什么古怪的音乐,什么表演都行。”说这话的时候,他一脸幽怨的扫了阿里一眼。 哈利龇牙咧嘴的笑,懒得说话。 前面的佣兵听出味道来了,意思在说自己的战斗是表演呢,真是太嚣张了,顿时指着阿里一行人大骂起来。 老约翰只是尴尬的微笑,也不好辩解,见多识广的他也看出阿里这队人有些古怪,身上的黑暗气息很重,绝不认为他们因无知才故意惹上麻烦,如果猜测不错,阿里应该想帮助自己吧,不然他们没必要出头露面。 疤脸佣兵团长眉头一皱,制止了成员的叫骂声,非常谨慎的盯着阿里一行人,喝道:“你们认识老约翰?是故意想帮助他们了?你们看清楚了,老约翰的佣兵团快完蛋了,目前只有十几个成员了,你再看看我们的龙与美人佣兵团,目前有三十多名强壮的战士,灭掉老约翰只是一顿饭的功夫,你们加进来只是找死。所以,我奉劝各位一句,没事走远些,别趟这浑水。” “呵呵,老约翰是我朋友,既然是朋友,我怎么能看着被你们欺负。”阿里轻轻拔了一下六弦琴,笑道,“不如大家各让一步,暂时收手,怎么样?” “不怎么样!”疤脸团长脸色一沉,怒道,“既然你们成心和我们佣兵团过不去,那也别怪我们心狠!” 话未完,就从后面踪出两名双手持剑的武士,恶狠狠的朝阿里扑去。 阿里点点头,贝蒂和诺顿会意,“嗖”的一声就蹿出去了。 被阿里的忧伤琴声摧残了很久,总算找到发泄的机会了。 贝蒂的九阴白骨爪加爪套,攻击加成,一爪挥出,十多道白骨幻影在人眼前乱晃……诺顿的双手巨剑是新打造的,用的正趁手,一剑挥出,罡风四溢,大地为之震动。 疤脸团长眼睛一缩,终于看出不对劲的地方了,小猫狼和巨武士的速度快的有些变态,绝不是正常人类的速度。 “黑暗气息?血族?”老约翰替疤脸团长叫了出来,见多识广的老约翰终于明白阿里这行人的异常之处了,“噢,神哪,怪不得小阿里这个游吟诗人能在魔兽暴乱中存活,原来他成为了血族。” “一起上,灭掉这些该死的血族,他们速度极快,会斗气的使用斗气,不要让他们靠近。”疤脸团长惊恐的叫嚷着,但手中可不含糊,大叫一声,腾空跃起两丈多高,双手持剑,朝阿里的脑袋砍去。 阿里双手一挥,十几道小血箭射了出去,同时吟唱血矛术咒语,一支长约三米的暗红色长矛在手中成形,看到疤脸团长费力格开了小血箭,刚好在血矛成形时跳到近处,几乎不用动,血矛的尖就对准了疤脸团长的胸膛。 “嗬!”疤脸团长大喝一声,持剑砍在血矛尖上,当场就爆炸了一小团血雾。 阿里骑着哈利后退一小步,刚好能让疤脸团长落下,然后一挥手,把剩下的半截血矛投向疤脸团长的胸口。 再不投就会爆炸了,血矛术的稳定性可不怎么好。 疤脸团长似乎早就料到了阿里的下一步攻击,身形一偏,险险躲过这闪电般的一击,可是却见阿里骑着的小怪兽一抬蹄子,踹在他的小腹,把他狠狠的踢了出去。 “啊!”身子在半空中,疤脸团长就吐了一口鲜血,幸好被手下的佣兵接住了,不然会摔得更惨。 贝蒂已经一爪子拍碎一个敌人的脑袋,正兴冲冲上蹿下跳的找敌人,可敌人惧怕她的速度,都不敢靠近她,反而都围攻诺顿,一时间,诺顿受了几处轻伤,周身黑雾缭绕,紧急的修复着伤口。 老约翰一行人经过短暂的犹豫之后,也加入到战斗中,这时候,诺顿的压力才少一些。可被人围着打的感觉真的不爽,诺顿郁闷的长啸一声,变成了一只持剑的蝙蝠,飞离了包围圈,落到外围,再换成人形,长剑一扫,顿时灭掉了两名敌人。 看到一个大活人变成了蝙蝠,再由蝙蝠变成了人,这才完全相信他们是血族。 只不过疤脸团长受伤,佣兵团里又没有高手坐镇,势气大减,在疤脸团长不甘的怒吼中,留下十多具尸体,惊恐的逃离现场。 阿里轻轻吐出一口气,刚才看出对方佣兵团里没有高手才敢搅局,见对方吓跑之后,才稍稍放心,他还真怕对方死拼,那样的话就不太妙了, 贝蒂似乎还没有尽兴,但诺顿却累得连提剑的力气都没有了,充分说明了血族的力量和速度不错,在耐久方面有些差劲。
老约翰一行人自然对阿里千恩万谢,虽然知道阿里一行人是血族,但感激之情没有减弱一丝,可见血族在七月大陆上的存在已经深入人心,密切的溶入了人类社会。 “老约翰,不用客气,我们是朋友嘛。”阿里笑着从小怪兽身上跳下来,亲热的拉着老约翰的手,询问那日后的情景。 原来在魔兽小暴乱之后,老约翰的佣兵团队遭到了魔兽群的袭击,成员死伤惨重,老约翰依靠丰富的生存经验和众成员的保护,才逃离危险区域,但逃出之后,一个中型的佣兵团只剩下十多人,又经过一年的努力,团队一直不好不坏的维持着,直到最近在魔兽森林里冒险,得到了一卷陈旧的魔法师手稿,众佣兵成员决定送到某个大城市拍卖,不知怎么回事,居然泄露了消息,一些中小型的佣兵团非常眼红老约翰,想抢下这卷手稿,刚才的龙与美人佣兵团就是眼红者之一,也付出了行动,只可惜失败了。 “什么样魔法师手稿?能值多少钱?能让佣兵团变成强盗团?”阿里对魔法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随口问问。 “呃,我们也不知道,在一具腐朽的白骨前找到的,看不出年代,手稿用咒语密封,找了几个懂行鉴定师看了下,不是太值钱,说是几百年前的东西,对一些喜好魔法研究的魔法师来说,可能值价几千金币吧,在大城市拍卖可能更值钱一些”老约翰想了一下,说道,“你知道的,我们的佣兵团已经没落了,能得到几千金币,再加上以前存的,应该能养老了,我们这些老成员都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生活,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度过余生,最好是仇人找不到的地方。” 阿里点点头,问道:“刚才那个疤脸团长和你们有仇?” 老约翰也不隐瞒,点头道:“是的,如果不是有仇,他们也不至于为了几千金币的东西而死拼!” “几千金币,其实已很多了……”阿里心中暗暗的想道,自己的空间戒指里只有几百金币,这么一比,老约翰还是个大财主呢。 当阿里说出自己的目的地之后,老约翰惊喜的说道:“太好了,我们刚好路过卡琪诺小镇,转道去密斯底城,那里的有钱魔法师很多,我们想去那里碰碰运气。” “也好,一路上彼此也有个照应。”阿里点点头,答应和老约翰同行,却不知自己因此惹上了大麻烦,那卷魔法师手稿比他们想象中的价格贵重千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