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科幻小说 - 我是幸存者在线阅读 - 第七十四章 手刃与遭遇

第七十四章 手刃与遭遇

    “吼!”丧尸犬威胁的低吼声

    在强恩不远处的是一头可蒙犬,可蒙犬是匈牙利的畜牧之王,是守卫犬而不是牧羊犬,在美国很少见,体型巨大,肌rou发达,全身遍布着如同白绒绳似的皮毛,具有非常强的防护作用,如果它没有变成丧尸,外表是庄严高贵的,但感染异化后,外表甚至比其他丧尸犬还要凶恶。

    全身原本厚厚的白色毛发挂满了血浆,这些血浆干涸后变硬,在它体表形成了一层类似于甲胄一样的存在,暗红色看起来很脏,防御力却是极强,最厚的地方手枪弹也只能勉强打透。

    强恩曾经击中过他数枪,全都是打在它的躯干上,每一枪子弹所带的巨大冲击力都能将这头可蒙丧尸犬击退,但却没有一颗将它的身体打穿。

    现在,强恩枪中没了子弹,只能跟这头恐怖的存在近身rou搏。

    “吼!”丧尸犬低吼着,身体前倾,压低,摆出一副随时都要扑起进攻的姿态,因过度充血而变得血红的双眼满是警惕的色彩。

    它竟然戒备了,一直持续着的凶猛攻击竟然停止了,强恩的体型无疑是有威慑力的,而手持锋利武器后,丧尸犬似乎感觉到了来自强恩的威胁,开始变得小心起来。

    四周人形丧尸依然汹涌,枪声一直没有停止,但此时,曼妮拉与老迈克重伤,凯丽蒂已经吓得捂着脑袋蹲在地上,不敢抬头,劳拉正在手忙脚乱的帮老迈克包扎伤口,还在开枪射击人形丧尸的就只剩下两个人,杰森与克里斯汀。

    人形丧尸至少还有上百头,呈现半包围的态势向众人涌来,两个人的枪法很一般,慌乱的来回左右攻击着,却已经无法阻止丧尸围杀过来。

    而且,大街南侧不远处,那些先前追逐布鲁克的人形丧尸已经快步走了回来,正嘶吼着向众人不断接近。

    丧尸犬戒备,与全神贯注的强恩僵持住了。

    “该死!”在一片丧尸的嘶吼声中,强恩忽然怒骂,猛地向前冲去,他不想再等了,如果他一直这样戒备着,不用丧尸犬,汹涌而来的人形丧尸就能让众人再次受到伤害,现在再有任何一个人死亡或者受伤都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强恩可以扭转这一切。

    强恩动了,丧尸犬也动了,丧尸犬是不可挑衅的,一直都是这样,它们,乃至丧尸整个群体都是这样,面对一切都是显得毫无畏惧。

    在强恩向前跑去的一瞬间,丧尸犬后腿猛然蹬地,身体顿时窜了出去,速度极快,一个跳跃五六米远,落地后再次跳跃而起,直接歪这头扑向了强恩,咬合力惊人的上下颚张开,露出了一口锋利且微微向外翻的泛黑獠牙。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两者迅速近身,强恩握着战斧的手臂肌rou全部绷紧,再次鼓胀了几分,青筋暴起。

    丧尸犬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而年老的强恩除了身体强壮以外,精神反应速度要比年轻人差很多,丧尸犬临近他身体的那一刻,他完全是凭感觉怒斩出了手中的战斧,直劈向丧尸犬的脖子,同时左手握着猎刀,向斜上方直刺。

    在那一个瞬间,时间仿佛放缓了很多,丧尸犬精神反应的速度真的是非常恐怖,在强恩挥出斧头后,它已然感觉到了危险的到来,已经处在空中的身躯猛地蜷缩了一下,脑袋扭向了一侧,看起来似乎能躲过强恩的这一斧头,但是……

    身处空中,它身体上已经带有巨大的向前的惯性,再怎么扭转,也不可能改变它不断靠近强恩的事实。

    猎刀刺空而去!

    呲!

    一声锋锐器物刺进rou体的声音,血箭喷射,强恩右腿向后退了一步,向后退的身体一下子便停住了,极度强大的身体素质,让丧尸犬跃起产生的巨大冲击力并不能将强恩撞倒。

    而此时,只见在强恩左臂夹在肋下,粗壮的小臂向上弯曲,手中握着猎刀,丧尸犬的血液已经将猎刀侵染上了一片暗红色,在猎刀的刀身上,挂着可蒙丧尸犬的尸体,猎刀锋利的刀身,在丧尸犬将要扑在强恩身上的最后一刻,从丧尸犬的下颚刺了进去,瞬息将丧尸犬整个头颅刺穿,刀尖从它的头顶冒了出来。

    一切都发生的极快,强恩一身冷汗,有些后怕,丧尸的脑袋距离他已经近在咫尺,差一点,如果刚刚强恩慢了一分,丧尸犬都可能已经咬中了他的脖子。

    强恩快速放下了手臂,猎刀刀锋向下,因为重力的原因,丧尸犬的脑袋从猎刀上滑了下去,尸体扑通摔在了地上,声音很是沉重。

    强恩感觉自己胳膊微微有些酸痛,就是那一瞬间的冲击所造成的,成年可蒙犬的体重足能达到六十公斤,这已经是一个男性人类成年人的体重,更何况这头丧尸犬的身上还带着一层厚厚的血浆,两者相加的重量直逼七十公斤,这种重量快速跃起形成的撞击力是恐怖的。

    不过,幸好它起步之前距离强恩本就不远,速度还没有完全提起来,要不然,凭它的体型,一旦速度提升到了极致,绝对是可以撞死人的,就算是强恩这种大块头也会被撞倒,甚至出现骨折,绝不会幸免。

    …………………………

    纽约曼哈顿岛,百老汇。

    百老汇大道,南起巴特里公园,由南向北纵贯整个曼哈顿岛,道路两旁分布着为数众多的剧院,是美国戏剧和音乐剧的重要发扬地,百老汇也因此成为了音乐剧的代名词,其实不仅仅是在美国,在整个世界,百老汇都在现代戏剧音乐剧这一领域都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末世前,这里是繁华中充满艺术气息的殿堂,是一个文化领域的代名词,也是无数喜爱现代歌舞艺术的人向往的地方,而现在,这里却变成了人间炼狱。

    嘶吼的丧尸在游荡,暗红的污血、腐烂的残尸、破碎的橱窗、撞毁的汽车,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味道……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昭示着,末世来了,唯有那些高楼上一张张已经蒙上灰尘的巨幅海报,那海报中一个个光鲜艳丽女星的笑容,在证明着这里曾经有过的喧嚣鼎盛与浮华。

    嗞咔!轰……嗡!

    轮胎摩擦地面产生的刺耳声音忽然从街道中段一个十字路口响起,紧接着发动机极速运转的轰鸣声越来越响亮,不断向路南的十字路口接近。

    街道上零星的丧尸全都抬起了头,紧接着眼神灼热,发出兴奋的嘶吼。

    它们看到了,一辆已经看不清本来颜色,全身挂满污秽血浆,车身侧面风挡玻璃全部破碎的日产GTR跑车正以极快的速度从街道上穿梭而过,丧尸虽然不知道车的型号,甚至不知道车是什么东西,但它们却明白,只有那些可口的血rou,才会使这种东西移动。

    曾经的公路战神,此时已经破烂不堪,罗比坐在驾驶位置上,双手死死的捏住方向盘,控制着车身的稳定性。

    末世的公里,从安全性来说,再好的跑车也不如普通的越野车来的安全,跑车的优越性就是在于速度,而在末世满是障碍物的大街上开飞车,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玩命,当然也可以换成另外两个字,那就是……找死!

    普通人真的不敢这么来,迈克也不敢,他没有那份疯狂,唯有罗比,当初想要救自己弟弟的时候,他就展示了这份疯狂,孤身一人在驾驶一辆科迈罗,在丧尸群中杀进杀出,当然,如果不是唐吉最后接应他,他很可能就死了。

    唐吉曾经救过他三次命,这份恩情罗比可能这辈子都还不清,所以当唐吉让他做某些疯狂事的时候,他从不反驳,甚至不多说话,会直接去做。

    唐吉坐在罗比身边的副驾驶位置上,放在往常,他会看看窗外的“景色”,心中会有一些感慨,一场惊变将一切都毁了,但此时,他已然没了那种心情,抿着嘴唇脸紧绷着,眼睛一直看着前面带有裂纹的风挡玻璃外的大街,一个背包被他抱在怀里,不大的双肩背包,这个包里装着的是一些手术器具以及医药。

    在末世的道路上,废弃汽车对跑车的影响还不是很大,因为末世爆发的时间注定了末世的道路上废弃汽车不会太多,而且百老汇的街道很宽,废弃汽车根本不可能将大街堵住,最大的问题就是来自丧尸尸体,跑车底盘低,如果车速慢,车头保险杠会顶在尸体上,顶着丧尸尸体向前跑,尸体不断堆积,对车速影响非常大,而如果车速太快,在冲击力的带动下,车会一定会开过去,但是会飞起来,然后可能平稳的摔在地上,也可能直接翻车。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跑车会将丧尸尸体迫到两侧,这种情况只能出现在丧尸尸体少的马路,太多尸体肯定会堆积。

    跑车在百老汇大道上急速行驶着,车身已经破烂不堪,左右风挡全都已经碎了,前风挡出现裂纹,唯有后面的风挡玻璃还是完好,但速度依然不减,前方路面上丧尸尸体不少,能绕开的时候,罗比通常都会选择绕开,不能绕就只能直接撞过去,罗比开的很有技巧,他不会让车任何一侧的单个轮胎压在丧尸尸体上,必须要前轮的左右轮胎同时压在上面,要不然单侧车身只要稍微抬起,车速适中也就是颠簸一下,当车速极快时,车身很可能就会翻着飞出去。

    嘭!嘭!

    两头丧尸忽然从侧面冲到了车前,直接被撞飞了,一头飞向了侧面,而另一头则双腿被直接完全撞断,还剩下的大半个身体从车身上面翻了过去,由于跑车在设计时考虑到风阻的问题,将前风挡玻璃设计的坡度都很低,丧尸尸体并不会直接撞在上面,而是从上面滚过去,对那种撞击的力量会形成缓冲,所以前风挡到现在都没有完全破碎。

    百老汇大道这一段的丧尸数量很少,入目能看到的范围内,丧尸数量也就十几头而已,根本不可能影响到跑车的行驶,当然车窗破碎了也是一个问题,从侧面扑来的丧尸有可能直接窜入车内,所以,每当有丧尸靠近跑车两侧的时候,唐吉与巴颂都会开枪,车速太快很难爆头,但两人的目的也不是如此,只要打中丧尸就好,子弹的冲击力能减缓丧尸的速度,只要丧尸慢了一点,跑车马上就会跑远了。

    跑车急速行驶,一路上惊险异常,眼看这就要穿过这条大街,就在这个时候。

    嘭咔!

    一辆福特越野车突然从前方两百米外路口左侧窜了出来,强行右转,由于车速太快,车头还转弯时撞在了路边的废弃汽车上,车勉强转了过来,刮擦着废弃汽车,带出一溜火星,向着跑车的方向奔去。

    两车不断接近,福特车内的人观察着跑车,跑车内的人同时也在观察这对方。

    终于,当距离还剩下四五十米的时候,双方同时瞪大了眼睛。

    唐吉认识对方,对方显然也认识他。

    是布鲁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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