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纳头就拜
捕快们刚走,卫小歌正要关上大门,不料门口却晃过来一个脏兮兮的少年。 少年一言不发“扑通”跪倒在地,脑袋朝地上,猛磕了几个脆脆崩崩的响头。 卫小歌一眼就认得了,是那卖消息的烧饼少年。 她顿时啼笑皆非。 竟然享受了一把纳头就拜的风光,有“小弟”前来投靠了。 然而,自己这个老大只是个样子货。对付普通人十分利索,可是遇到真正有修为的高手,恐怕马上就露馅,到时候反而让这少年看轻了。 她不由得沉吟了片刻。 见卫小歌面有难色,少年抬头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满面乞求,“我什么都愿意做,只求学些本事,求公子收留!” 学本事......这个,我才刚开始修炼呢!卫小歌更是迟疑。 “你多大了?” “十五岁。”少年感觉到卫小歌语气中的松动,面上露出一丝欣喜。 卫小歌点点头。 这个年纪倒是不错,太大了不方便管束,太小了又多添个弟弟,简直是自找麻烦。 拜师肯定拉倒,她可没那么个耐性。不过日子久了,倒是可以传授些修炼的法门。万人屠的“纵云梯”不能传,但是穆乘风的基础功法显然是大路货,没那么多讲究。 留下这少年当然有好处。 长贵和长富还小,还真需要个人当保姆。收个小弟往后也方便差遣,免得她总分不开身。光是每天做几顿饭都得花大量的时间,已经烦得她跳脚抓狂了。 这小子说话有条理,看着也实在,并非是个久混街头的油滑乞丐。恐怕也是有些说不得的故事在后头。 “可识字?” “少时认得几个,多数都忘了。”少年面露一丝尴尬。 这年头认字的人很少,流落街头必定有些缘由。 卫小歌没想太久便道:“你去东门大街那边,应该有个叫做千红的女子,守着几个幼儿,正等着他们的爹娘来认领。瞧瞧事情进行得怎样了,有事回来报我。如果做得好,我便收下你。 还有,今晚就我便会离开邑县,三更前记得来找我。” 必要的考验还是需要的,完全不能办事也不行。 少年一脸喜色,又猛地磕了两个响头,跳起来就跑。 卫小歌笑了笑。 掩门后,去后院叮嘱了长贵两声,叫他在地洞里忍耐下,晚上就离城。自己随便吃了些点心,便倒在床上睡觉,趁机养精蓄锐。 可惜没睡多久白泽就回来了,将大门踢得砰砰作响。 “八个小孩,三个已经领走了。还剩下五名,千红正在想办法。又来了一个小子说是你派遣过去帮手的,他们两人商量着呢!” 白泽报了一声,口里嘟嘟囔囔的,要回房歇息,说是外头的人气重,熏得它难受。 这家伙胆小得很,能在东门大街那边熬这么久,卫小歌已经对它刮目相看了。 “去休息吧,半夜我们就离开这里了,你有什么要收拾的赶紧些。” 她想象不出白泽该怎么收拾行李,只有蹄子能将包袱打结吗?然而此驴的蹄子能直接撩起到嘴边,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打发了白泽,卫小歌继续蒙头睡觉,不过心中忧虑甚多,并不敢睡得太沉。 正如她威胁对门胖妇人的那句话,担心“有头睡觉,没头起床”。 三更的梆子敲过,卫小歌已经准备停当。 已经超过六十天,不用穿男装了。第三个主线任务,失败或者成功,就得看丁土一句话了。 一个姑娘家,穿着男装太显眼了。 她一身朴素的女子装扮,低调的绛紫色的交领窄袖襦裙,裙子并未拖到脚面,只到小腿,里面套着一条阔脚的同色裤子。 不过,裤子盖住的却不是寻常的绣花布鞋,而是一双结实牢靠的小牛皮靴子。 头发编成辫子,在脑后绕了两圈,用布带绑住,免得万一动手打起架来碍事。 长贵也收拾得很干净利落,一身利索的靛蓝色短褐。身上挂着个有数个口袋的褡裢,瞧着鼓鼓囊囊的,塞了不少东西。 背上还斜背着一柄剑鞘磨损得厉害的长剑。 长剑看着有些年头了,不知道他是哪里弄来的。 你小子尽出花样,卫小歌竟无言以对。算了,小孩子有柄长剑装样子,显得家学渊源,反倒会让那些捕快们不敢放肆。 双肩的柳条背篓中铺了柔软的小毛毡,这是长富的窝,按照老规矩被她扛在身后。 打开大门,便见门口不远处停着辆半旧的马车。马车的驭位上斜斜靠着个瘦长的少年,脑袋一点一点的,如小鸡啄米似的在打盹。 卫小歌笑了。 新收的小弟在这里等着呢,还以为他后悔了。而且竟然颇有些眼色,没去敲门打扰。 她趋步上前,在少年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 少年猛地惊醒,睡眼惺忪地看着卫小歌,“啊,公子......咦?” 因为过于惊诧,浑身不自在,手脚都没地方摆。 “小公子”是个姑娘家,他自然早瞧出来了,只是人家要男装打扮,当然不能戳穿讨打。
不过眼前的“公子”洗去了脸上的黑灰,换了一身女子装扮。 一张稚嫩的瓜子脸,眉清目秀,嘴角弯弯噙着一丝笑容,瞧着十分娇美可喜。 那些僧人都是一招就死,全部咽喉被切断,简直太厉害了。可是眼前这姑娘,这哪里是什么杀了十几个和尚的英雄,简直就像个需要人保护的小丫头。 少年整个人都呆了。 傻傻地愣了半晌,他才结结巴巴地说道:“姑娘......嗯,我叫薛绍奚。千红姑姑她在马车里,说是要跟着姑娘一道,还有小孩找不到人收留。想请示姑娘该怎么办。” 卫小歌打量了下薛绍奚,见他与长贵的打扮有些相似,换上了一身全新的墨灰短褐。 脸上的污迹擦洗干净,面目十分端正,nongnong的眉毛透着些正气。因为瘦得厉害,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好似占了半张脸。 哪里还有半点之前的那副乞丐模样。 “我姓卫,叫做卫小歌,歌曲的歌。你叫我卫姑娘便好。孩子的事,我再问问千红吧。” 她直言相告,免得人家不知该怎么称呼,不过她却不晓得,这年头女子的闺名不应该随意告诉旁人。 只是薛绍奚流落在外数年,也不晓得这个理,点点头,恭谨地说道:“是,卫姑娘。” 薛绍奚终于从惊讶中恢复过来,不由自主地朝着长贵那边溜了一眼,看见这位卫家的大弟弟背后的长剑,眼中露出一丝羡慕之色。 有一天也能背着一柄剑,能够手刃仇人,叫他做什么都行。 这个大些的估摸着有些本事,背着长剑。另外那个被僧人抢走的,估计在背篓里,应该不到三岁。 卫姑娘看着比他还小个一两岁,还带着两个更小的弟弟。 难不成也是父母双亡? 正在此时,马车的帘子被一只纤纤玉手撩开,那名叫做千红的女子低头钻了出来。 她屈膝福了福,轻言细语说道:“卫姑娘,千红失礼了。先前睡过去了,没发现姑娘前来。八名孩子,有三名被家人领了回去,还有三名送去给了不能生育,却愿意养育孩子的姐妹。” 就算卫小歌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这道数学题也十分简单,不会弄错,八减去六,还剩下两名。 难的不是数学题,是一道摆着眼前的选择题。 今晚就要出城,剩下的两名孩子怎么办?带上真的很麻烦,仍旧留给千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