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娱乐圈中的派系!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自然就有派系。番▽□茄小☆说网w`w`.com 除了港台分别是两个派系,内地也按地域分了不少。 其中最大的两伙,就是京派和沪派。 两派不是以南方人和北方人分类,而是以发展根据地划分,即使是南方人,但主要在京城驻扎,也是在京派,就算是地道京城人,在沪市扎根发展,也是沪派。 京派的基层就是广大的北漂,而上层则是以京城为根据地的明星大腕儿们,分类也比较杂,不只是影视歌,还有曲艺,那些当红的相声演员,也是京派的代表。 京派之中的学院系,主要以中戏、北影、中音、央音、中传为主,李志凡虽然只是普通区级文艺团出身,但因为和央音有交集,且老巢就在京城,自然是京派当下的中坚力量。 而沪派则较京派更具商业气息一些,学院也以沪戏和沪音为主,但更多的是那些驻扎在沪的娱乐公司,及资本力量所捧的一众艺人。 沪派可以说是完全由当地经济促成,娱乐业空前发展的今天,沪市地面的这些大资本和大企业功不可没,很多娱乐圈的奇迹,就是他们的手笔,所以论起话语权,沪派这边完全是资本主导,不像京派的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各种官方协会、央广部门及院校手里。 这一次在快博上斥责李志凡新歌歌词抄袭的,只是一枚九流编剧、三流作家,笔名叫秋刀斩鱼,在一些文青论坛上略有知名度,但他前不久走了狗屎运,搭上了沪市当地超级财阀之一大丰集团的快车,不仅签了其下属的新丰娱乐公司当编剧,且他写的小说也被新丰娱乐签下版权准备进行影视化制作。 要说只是普通的抄袭控诉也就罢了,但让人意外的是,大风集团的太子,居然火速点赞了秋刀斩鱼的这篇博文。 大风集团的太子名叫朱幼学,在集团内担任下属的新丰娱乐公司董事长,是人人皆知的沪市娱乐王,网上关于他的花边新闻不断,几乎是一天换一个,从网红到明星,从校花到超模,几年下来都不带重样的。 不过论经济头脑,朱幼学还真遗传了他老子的精髓,一手打理的新丰娱乐井井有条,赚的钵满盆满,几乎是掌控了半个沪派娱乐圈。 李志凡跟这个朱幼学是完全不认识,自然也谈不上有什么交恶的地方,这朱幼学居然主动挑衅,帮着秋刀斩鱼,若说只是庇护旗下编剧,道理是说不太通的。 毕竟李志凡已经是新晋天王,为一个小小编剧出头,是犯不着的,而且聪明的领导肯定是会选择从中说和,息事宁人。 再说这个秋刀斩鱼的指控完全是莫须有,别说拿到法庭,就是在网络舆论里,也不占优势,甚至被网友冠上蹭热度的帽子,他朱幼学怎会为此得罪李志凡? 其实结果显而易见,这是新丰娱乐策划的一次炒作,但炒作的目标并不是秋刀斩鱼,而是他签给新丰娱乐的作品,即将启动影视化的那部小说。 如此一来,就完全能说得通了,只是这个炒作和蹭热度的手段,也位面太过低级了吧? 房间里。 极限男人帮六人都在。 几人都在刷着快博,为李志凡的事情所担忧着。 李志凡这边还没发声,正义的网友就已经把事情揭了个底穿,但是新丰娱乐雇佣的水军团,依然在不肯罢休的“支持”着秋刀斩鱼。 这些水军的言论只有两点: “这么明显一模一样的句子还不是抄袭?” “连朱幼学都点赞了,这就是实锤!” 看完热搜下的所有评论,王越开口说道:“志凡,我觉得你不要回应是最好的!” “为什么?” 李志凡人虽然还犯不着大动肝火,但完全冷静还是不可能的。 “很显然,他们就是想要你回应,把你拉进这场炒作的旋涡里。” 王越一语中的,“他们不止是希望你回应,还希望你发律师函,把事情闹得更大,这样他们的炒作才能利益更大化。” “利益?”李志凡轻笑一声,“这个圈子还真是处处危机,你不算计别人,别人却千方百计想着算计你。”
“给你经纪人打电话,让她停止一切准备,只需要把你这首歌的版权认证往快博上一晒就好了!” 周石磊站起身,给李志凡出了个主意,“他们希望你这边也有大动作大反击,但咱偏偏不,就这版权认证,就是最好的证明,至于什么发律师函之类的,可以表现表现,但实际动作完全没必要,他以为他谁啊?告他还得花钱费时间,美得他!” “得嘞!” 李志凡对周石磊竖起个大拇指,,但是却最有效,平时节目里玩游戏是这样,生活里私下对人对事儿也是这样。 “听哥的!” 周石磊拍拍李志凡的肩膀,“哥是过来人,这种空xue来风的污蔑哥见得多了,他们就是让你生气动怒,关注他们。我告你,他们不配,别给他们好脸色。” “行,我这就打电话!” 李志凡说着,拿手机打给刘泽心。 时线那边正准备着发长文发律师函回怼,而且网上的风向和舆论也是站他们的,只不过他们一开始并没有想到什么炒作,在慢慢的发掘和网友们的揭发之中,逐渐发现了这个事件的重点。 于是,公司公关部的准备也慢了下来,开始重新商量对策,如何不落敌人下怀,又能捍卫我方的尊严,不给敌人蹭热度的机会,又能顺利摘出这场舆论的旋涡。 公关部接到刘泽心的电话,听完这边给出的方案,立即着手研讨。 实际上周石磊这个方案也不是十全十美,因为只要李志凡方发声,就代表着对方的目的成功了一步,但又不能坚决不理,因为水军带的节奏越来越多,甚至已经有节奏说李志凡这边不发声就是默认。 怀有目的的污蔑,真的有必要一定自证清白吗? 按照谁检举谁取证的原则,凭什么让受污蔑的一方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