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有客来访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正月二十五。 这几日天津城算是不大不小热闹了一场。 因为曾经主政过天津,如今的民国掌控者袁世凯就在正月二十三那天,在北京城就誓担任中国民国临时大总统一职。 做为他的老巢之一,而且又毗邻北京城,是不可能不举城同庆的。 烟花爆竹,在那几天里都不知道燃放了多少,燃放后的残留物堆在那里,就跟一堆堆小山一样。 做为天津城有名望的人都被请去了北京观礼,宋兴那更是早早的就被袁世凯派来的徐树铮给亲自接了过去。 毕竟宋兴在商场上的名头是不可小觑的,而且政府正在和他协商筹款一事。所以对像他这样的“大神”级别人物,那是不可谓不上心。 却说宋兴在去北京时,是打算将林中天也带着的,因为林子冲已经离开了,而且自己这一走的话,这宋公馆的防卫必然就会减弱,他可不想年前的那件事再发生一遍,毕竟自己的年龄也不小了,这心脏实在是承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可是,林中天是死活也不去,他虽然不想错过这一被载入史册的一幕,但为了以后能过上一段安生的日子,他还是按耐住了心里那早已痒痒不行的躁动的小心脏。 此去京城,虽无风无雨,无危无惧,但凡是都不是绝对的,而且现在是权力交替的过渡期,南方的革命党人必然不会满意袁世凯没有南下就任,满清的余孽也定然是不会让袁世凯好受的。 毕竟在满清遗民看来,大清的灭亡,就是袁世凯这个乱臣贼子一手造成的,他枉愧皇上对他的厚重,手握兵权,不思救主,却与南方那些乱党联谋大清江山。 这些事情与林中天又没一根毛的关系,他也懒得去理这些琐事。 宋兴离开后,偌大个宋公馆就是林中天的天下了。 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敢管,无拘无束,耳边再也不用听到这些天一直不绝于耳边的唠叨词。 提笼斗鸟,这个林中天没有学会,也不想去学这些个没劲的二世主游戏。 新式的东西,才能勾起他的好奇欲望。 比如说,电影,相机之类的科技产品。 这些东西在后世里早就是烂大街的东西,但在这里却不是一般人所能享受得到到的,做为中国少数的有权有钱有势人之一的林中天是可以拥有的。 后世里他也有过属于自己的相机,在读书时,对于各种相机也有过了解,还用打零工赚来的钱在网上买过一套老式的洗胶片的设备。 那时候所买的东西虽然可以称得上是老物件,但依现在来看,有些东西现在都还没有发明出来呢。 相机这东西,历史久远,但真正可以能拍出照片来的时间却离现在都不到一百年的时间。 在这近一百年里,特别是最近这几十年来,相机的技术算得上是突飞猛进,一些基本的东西,如今的相机都具备了。 在林中天的记忆里,在一九一三年那年,相机上还会有个发展,就是一个德国人发明了在底片上打孔的单镜头旁轴照相机。 这一时期的照相机均采用不带测距器的透视式光学旁轴取景器。 真是因为这样,所以林中天想从中插上一脚,要知道,奉天那里已经与德国的蔡司签订了合约,光学玻璃镜片什么的是不成问题的,相机其他的部件天津这里就能生产。 生产基础,林中天已经具备了,现在就差研发和定制了。 这年头,大多数发明家都喜欢单干,不像后世,做什么事情都是团队,没有团队就好像活不下去一样。 当然了,现在因为技术相对而已限制比较少,金钱也不会花太多,所以科学家们单干也能出成果,后世因为一些列的限制,加上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等等一系列的洗脑,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喜欢上了团队作战。 林中天可才不会傻乎乎的一个人去埋头研究,这得研究到何年何月,说不定他还没研究出头绪来,人家的实物早就投向了市场。 这机械可不比生物制药,生物制药是他的老本行,读书时可是专门学习这个的,而相机,那只是他的一个兴趣爱好而已。 若说详细些,林中天可谓是对机械是七窍通了六窍。 专业的事情,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去做。 作为一个高屋建瓴的上位者,林中天只需要给手底下的那些研究人员指引正确的道路就成了。 当然了,那些个古董一样的相机什么都都被他截留了一份,每一样都当着玩具玩着。 一开始的相机个头比较大,又重,还真不是他所能玩转的。 不过,他也不是真的非得亲力亲为,就跟玩枪一样,弄个名头而已,自己乐呵乐呵着玩。 不然真的玩枪的话,还不得将他那小胳膊给冲击坏了。要知道现在的枪,别看做工精致,那后坐力可劲大了。 一番兴奋头过去后,林中天只能将这些相机什么束之高阁。 这天,林中天吃过早饭后,正坐在卧室里无聊的捧着本书耷拉着眼睛,有一眼没一眼的扫看着。 这两年里,林中天最大的收获不是别的,而是认识了繁体字。 繁体字和简体字虽然是一脉相承,但这差距太大了,合在一起,有些字林中天还能蒙一蒙,一旦分开,那就是大娘舅和小姑奶了,一个不识一个。 宋公馆里这些年收藏了不少书,还有一小部分是一些孤本,极其珍贵。 里面的书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林子冲的功劳,都是他领着特别行动队抢来的。 真不知道日本人是怎么个想法,一边看不起中国人,一边又跟着了魔一样,看到中国的文物书籍什么的就抢,就收集,然后集体打包运回本土。 林子冲此时看的书是一本道家的书,这道家的书,别看市面上的反响并不怎么样,但挺受士大夫们喜欢的。 稍微上点档次的士大夫们,都喜欢在朝读论语,于野诵南华。 良久,实在觉得无趣,林中天做了书签合起书,小心的将书放到了书架上。 对于书,林中天甚是爱护,虽然他不怎么常看书,但他却见不得别人揉虐书。 这可能就是那种入乡随俗,附庸风雅。 后世里,林中天很少见到过这些具有笔墨淡香味的书本,现在自己可以拥有这些书了,怎么能不好生呵护。 放好书后,正准备走出房间去外面看看时,被宋兴留下照看家并照看林中天的管家蹬着楼梯上了来。 “公子,外面有客来访,说是您的故交,您看?”管家一脸似笑非笑的样子,神色很是耐人寻味。
“不见。”林中天想也没想,直接不绝。 管家再次说道:“可是,公子,来人是个女的。” “不见就是不见,管她是女的还是雌的,公子我没心情。”林中天脚下也不停,继续下楼。 “可是,公子……” 管家又要说,但被林中天给打断了,语气很是不善的说:“别可是的,我说不见就是不见,你哪来那么多废话的。” 林中天有些纳闷了,今天管家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的唠叨,是不是年岁大了,还是生病了。 想到这,林中天听了下来,转头看了眼管家,上下打量着,问道:“你今天是不是生病了啊,还是怎么了?” “没有啊”被林中天这么一问,管家也是愣了愣,想,这还没出正月呢,怎么就咒我身体啊,不见就不见嘛,有必要这么狠吗。 林中天“哦”的声,然后就继续走了出去。 管家跟在后面还在琢磨着林中天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要知道来人可不简单,若是处理不当的话,自己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一旦让外人误解了,那可是会对中天商行以及老爷和公子的名誉有损的。 忘恩负义。 这个名头太大了,谁都不喜欢被人按个这个罪在身上。 乐善好施是忘恩负义的反义词,这两个词,大家都喜欢前者,却没人愿意碰上后者,要碰也是别人对自己,而不是自己对别人。 林中天不理会是不是今天是不是脑子不太好使的管家,冲着侍卫区那里喊了句,随即便有人从房间里跑了过来。 葛天虎站到林中天身边,说:“公子,您这时要出门?” 侍卫长葛天虎见林中天一身装备齐全,以为他又想出去溜达了。 林中天点点头,说:“嗯,呆在家里都快生毛了。” 一听林中天真的要出门,葛天虎忙摆手,说:“那不行,老爷吩咐过,他回来之前,您是不能出公馆的,不然,老爷会打断我们腿的。” 林中天宽慰着说:“没事的,你不说,我不说,他有没有千里眼,不会知道的。” 葛天虎头摇的跟个拨浪鼓似的,就是不同意。“您还是先打断我的腿吧。” 林中天气的,指着葛天虎就骂。“你这人真无趣,一点也不配合,过段时间,你还是回你的军队去吧。” 现在一个个都拿着宋兴的话当令箭,宋公馆里任凭林中天怎么样的闹腾都没事,但要出外,那不好意思,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就算你不说我不说,远在北京的宋兴还是会知道的,天知道他到底在宋公馆里安排了多少个眼线,还不是就怕林中天不听话,强行出外。 被葛天虎一气,林中天怒气冲冲的往回走去。 刚坐到沙发上,窝在那里生着闷气时,管家又进来了。 这次管家不是一个人进来的,后面还跟着人,一男一女,一大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