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内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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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毅的担心是有道理的。自1996年国庆节的那次内蒙之行后,陈晨的确对刘一莎产生了喜欢的心情,只是由于没有得到刘一莎的回应,陈晨并未冒然接近刘一莎。 1996年国庆的时候,陈晨组织他们宿舍几个人以私人的名义去帮女生中的大姐家去干农活。大姐家位于内蒙古通辽。刘一莎和同寝的老三知道此次行程后,自告奋勇也要跟着去,陈晨带上她们了。刘一莎和老三本身就和陈晨关系要好,总在一起玩。一行人包括陈晨所在寝的老大老二老三还有他自己,他是老四;另外一个男生寝的老大及刘一莎们的大姐夫;女生寝去的人是三朵姐妹花,大姐二姐三姐(二姐就是刘一莎),一起浩浩荡荡坐火车去内蒙古通辽。 一路上大家好开心,他们到达通辽的一个小火车站已是晚上9点了。听大姐说,她的弟弟会赶马车来接他们,刘一莎和同学们兴奋异常,他们都没坐过马车。由于人多,除了大姐弟弟的马车,还需要雇一辆驴车。大家一听不仅有马车坐,还有驴车坐,就笑翻了。经过商量,女生坐马车,稳当些,男生坐驴车。 一行人刚出车站,大姐的弟弟就迎上来了。大姐简单介绍了一下,一行人就跟着大姐的弟弟来到了马车边,大姐弟弟旁边还有一辆驴车。刘一莎看到,这辆马车很简单,一匹马拉了一个像南方板车一样的车厢,车厢没有遮盖物,车厢边缘外翻,可以坐人,车厢下有两个和拖拉机轮子一样的车轮。刘一莎还在打量这辆“交通工具”,就被陈晨推着让女生先上车,三个女生就先爬上了马车,找到自己觉得会更安全的位置坐下,陈晨和老二也很麻利地爬上了马车。另外的男生坐上了旁边的驴车。 “走喽!”大姐的弟弟发出出发的号令,马车驶出了那个小车站,驴车紧跟在后面。外面漆黑一片,也看不到有人家,路很平、很宽敞,两边的杨树高大、颀长,树叶哗哗响,但是没有路灯,唯一的光源就是头顶的月亮,好在农历八月十五才过没几天,月亮还是那么圆、那么亮。马车、驴车清脆地蹄声在月夜里听起来竟然像音乐。 在月光的照耀下,一行人唱着《便衣警察》主题曲,在深夜的乡村道路上欢快前行。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 风霜雪雨搏激流 历尽苦难痴心不改 少年壮志不言愁 金色盾牌 热血铸就 危难之处显身手,显身手 为了母亲的微笑 为了大地的丰收 峥嵘岁月 何惧风流“ 马车跑得快一些,坐在驴车上的人猛喊,“等等我们,马儿呀,你慢些跑,慢些跑。” 他们这次来大姐家,正是为了帮助大姐的母亲干农活的,当刘一莎唱到“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大地的丰收”时,感觉此行很有价值。 大概过了20分钟,马车从宽敞大道转入了土路,又大约行了10分钟,一行人到了大姐家。待下了马车。刘一莎看到大姐家是平房,有个院子,刚才观察路过其他人家时,发现周边人家大概都是这样的结构。 大姐的mama已经准备好一些吃的,一行人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的确也饿了。等吃过东西,大姐给大家分配了住的地方,三个女生睡一个屋、挤一个炕,四个男生和大姐的弟弟睡一个屋、挤一个炕,大姐的mama当然还睡自己的屋,不大的房子里竟然一下住进了9个人。 国庆期间的内蒙古,晚上其实已经很冷了,若在长春,还不到集体供暖的时候,但大姐家的炕是自己烧的,所以晚上炕上是很暖和的,这一夜大家都睡地很安稳。 第二天早上,等刘一莎醒来时,发现屋里只剩自己了,原来刘一莎经过一夜火车的折腾加上来例假了,身体很疲乏,睡得很沉。同学们没打扰她,已经出去帮大姐家干农活去了。洗漱完,吃了一点东西后,刘一莎让在家做饭的大姐的mama把她领到同学们干活的地方。刘一莎特别不好意思来这么晚,但是大家可都没怪罪她,招呼她快来加入。 这是一片水稻田,内蒙古通辽的地理气候特点和东北很接近,这里也是水稻产地。刘一莎看到,大家已经把这块田里的稻子割了有一大半了。刘一莎在安徽老家也割过稻子,动作虽然不麻利,但是也是会割的,劳动很快乐。 三个女生,六个男生,外加大姐的弟弟,一共10个人,很快就把这片稻子割完了。男生女生最后留了一小把水稻在地里,搞了一个完工仪式,庆祝第一场劳动大作战成功! 中午,干完活的同学们回大姐家美美吃了一顿,去的最晚、干活最少的刘一莎被大家“嘲笑”,食欲过于旺盛,比干活多的人吃得还多。刘一莎还真不好意思了,第一次吃北方的农家饭,大米是那么好吃、小杂鱼是那么香,实在控制不住食欲。 饱餐一顿的大伙儿,休息了一会儿后,又去干活了,下午的任务是扒苞米,苞米就是玉米。刘一莎老家也种过玉米,但她家的玉米是当零食种的,只在菜地边上围一圈,种几十棵,而大姐家的玉米地很大一片。大姐说她们家这里属于科尔沁草原,但这里并不是人们印象中的“风吹草地见牛羊”的纯草原地貌,而是农田、草甸和疏散的榆树林融合的地貌。在刘一莎眼里,这里很开阔,但也很有层次,村庄、农田、小河、一小片一小片的树林,层层晕染开来。 大姐给大家分工,男生用刀把玉米秆子砍下来,女生跟在后面先把玉米从秆子上扯下来,再用手里的小竹签从玉米衣顶端往下划,然后再把玉米衣扒开,这样才算一道工序完成,大家就这么流水线作业。 处理好的玉米就搬到马车车厢里去,呆会儿,马车拉玉米,大伙儿就走回去。玉米的处理不像割稻子那么快,大家忙活到天黑才算弄完。 其实,大姐家的农活已经被她mama和弟弟干得差不多了。大姐了解到同学们想来家里帮忙干活,也体验一下内蒙古农村的风情,特地和家里打招呼,让留些农活等大家来做。其实,大姐的mama只象征性地留了些活,所以,同学们上午割稻子,下午扒苞米,一天就干完了。 晚上,一行人又美美地吃了一顿。 大家商量,既然没有农活可以干了,就决定第二天回长春,否则还得让大姐mama照顾吃饭和起居。大姐则留在家里多呆几天,等国庆假期结束再回长春。 第二天,大家和大姐的mama热情道别,大姐的mama也感谢同学们来帮忙。大家仍旧坐大姐弟弟驾的马车去火车站,大姐一起送行。虽然只在这里呆了两三天,但是刘一莎对内蒙古农村朴素的民风和自然景致还是很喜欢的。 在回去的火车上,刘一莎和陈晨一起靠在两节车厢之间聊天,火车咣当咣当也没打扰到他们的雅兴。 刘一莎看着对面的陈晨,有点犯花痴,心想:“书记还蛮帅的,呵呵。” 她调皮地问陈晨:“书记,你穿中山装不错,这次怎么没穿来?” 陈晨笑了:“那套服装我确实很喜欢,但这次来干活的,穿过来多不方便啊。” 刘一莎表示赞同:“确实,干活还是要穿得行动方便些,我是第一次来北方农村,跟我们南方农村感觉完全不一样,是一次很好的活动,谢谢你们同意我和老三一起来。” 陈晨应道:“你肯来,说明你爱劳动,带上爱劳动的人,我们也乐意啊。” 刘一莎自嘲到:“我吃得比干得多,呵呵。” 陈晨赞同:“大姐家的米饭确实好吃,我们再不走,她家要让咱们吃空了。” 刘一莎眼前闪过一片作物,她忙指着窗外问陈晨:“那是高粱吗?” 陈晨顺着她的手望过去,其实车窗外连绵一片都是一样的作物,他辨认了一下,说:“是的,应该是高粱。” 刘一莎得到准确答复后,回到:“我在南方没见过高粱,也没吃过高粱。” 陈晨表示遗憾:“我们北方吃高粱饭、玉米面这些杂粮吃得比较多,健康!” 刘一莎嘲笑他,“你看,大家都是爱吃的人吧,偏偏你们在大姐家嘲笑我能吃。” 陈晨:“大家也没嘲笑你,跟你逗着玩的。” 刘一莎突然问:“那粘豆包是什么做的?黄黄的,像玉米,但是玉米不粘啊,是糯米上了什么天然色素吗?” 陈晨:“粘豆包大概是黄米面做的,有一回听老六说过,不是很清楚,北京没有,北京的‘驴打滚’也是很粘的。” 刘一莎感到好奇,:“‘驴打滚’?好有趣的名字,也是糕点吗?只听你说过豌豆黄。” 陈晨:“在北京,饺子、包子、粽子、豆包、烙饼、窝头、花卷、懒龙、烧饼、火烧、炸糕都是有的,当然,还有‘驴打滚’,和粘豆包口感有点像。”陈晨像说相声的一样,报出了一串北京的面点名称。 刘一莎听到“懒龙”,忙问:“懒龙是什么?好奇怪的名字。” “啊,你应该是不知道什么叫懒龙。”陈晨解释道,“懒龙就是在花卷里塞进rou馅,奇怪吧?长春也没有。” 刘一莎一听就笑了,“哈哈,真不习惯,从来没听说过,那样也可以。” 两人边说边笑,也不回车厢,聊得很开心。阳光洒进车厢,窗外的杨树飞快后退,两人享受了一段很静谧的时光。 秦长治去上厕所,看见两人在聊天,冲他们笑了笑。等秦长治回来时,两人还在那继续聊。 后来,老二要组织牌局,老大过来把陈晨和刘一莎喊回去了,大家打扑克消磨时光。刘一莎没有参加,全是男生,她换了座位和老三聊天。 随着陈晨寝老二的一声“到家了”的吆喝,火车已经停靠在了长春站。大家一齐动手去行李架拿背包。放包时,刘一莎的包和陈晨的包放在相邻的位置了。待周围的人都拿完行李,刘一莎准备伸手够包时,陈晨挤过来了,他说到:“我来帮你拿。”刘一莎说:“好的。”然后就等着接背包。 这时,一粒灰尘不偏不倚落进刘一莎的眼睛里。“书记,帮忙给吹吹。”刘一莎说得自然而清晰,脖子一歪,脸已经递了过来。陈晨好像一下子没听明白,然后把背包放到座位上,却不知该干什么。“眼睛进沙子了,帮忙给吹吹!”“哦…”除了给mama吹过,陈晨从来没给其他任何女性做过这件事。他“笨拙”地翻起一莎右眼的上眼睑,摒住呼吸,用力地吹了一下,“好了吗?”刘一莎眨眨眼,面露微笑地“嗯”了一声,伸手就去拿刚刚陈晨帮她拿下来的包。陈晨环视了一下周围,发现没人注意到刚才的一幕,才去行李架上拿自己的包。刘一莎在座位上等他拿好包,一起下车。
陈晨担心有同学看到他帮刘一莎吹眼睛,还好,他环顾一周,发现大家都下车了,他轻松了很多。 其实,秦长治看到了刚才的那一幕。待陈晨吹完,秦长治已经下车了。 刘一莎自小和哥哥弟弟们玩,对男生有天然的亲近感,在外人眼里就是不掌握男女之间适当的距离。比如,她居然让陈晨帮她吹眼睛里的沙子。 陈晨是团支部书记,深得女生的欢迎。同学们一起去南湖划船打水仗,冬天去南湖公园冰面上打雪仗,下大雪的日子里,轮到他们班去解放大街清扫雪,刘一莎也要挤到陈晨的那组去。刘一莎喜欢和陈晨玩,这是不争的事实,她和好几个女生和陈晨一起去东北师大玩过,她也经常和其他女生一起和陈晨打球。 内蒙之行后,同去的男生老三和女生老三关系走近了。刘一莎和陈晨并未走近,但陈晨对刘一莎的好感加强了。 刘一莎不是第一眼美女,却是一个广受男生欢迎的女生。因她漂亮也就罢了,她还聪明;聪明也就罢了,她还性感;性感也就罢了,她还内敛;内敛也就罢了,她还明朗;明朗也就罢了,她还善良;善良也就罢了,她还体贴;体贴也就罢了,她还大气。 她浑身是优点,唯一的缺点是不敏感,那么多男生喜欢她、暗恋她,只要人家没说出来,她几乎察觉不到。不是不聪明,不是不懂两性关系,而是她对好感的阈值太高。 刘一莎从小在男孩堆里长大,又是父亲的掌上明珠;青春期住校,男生女生朝夕相处,她对同龄男生很熟悉;高中时,刘一莎家里开商店,店里来来往往成熟男性喜爱的目光她也习以为常。刘一莎父亲是当地有名的人,刘一莎不仅漂亮,还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她受关注度很高。受男性喜爱是刘一莎一直以来的生活,进入大学后,虽然男生们的喜爱更直接更明显,但刘一莎还在那个惯性里。 刘一莎不知道陈晨也喜欢自己。 但沈毅明确感受到了来自陈晨的威胁,他产生了严重的危机感,他必须有所行动,证明给周围其他的男生看:刘一莎钟爱于他。马上就是五一假期,沈毅利用一次班级舞会的时机向刘一莎正式发出了约会邀请,他成功约到了刘一莎。 于是有了两人第一次的南湖公园的约会。而从互生情愫到约会,两人暧昧了5个月。 而在两人在南湖公园正式约会回来的当天,沈毅就确认了陈晨的确也喜欢刘一莎。刘一莎则傻呵呵地一直不知道陈晨也喜欢自己。 那天,沈毅和刘一莎从南湖公园回来时,天已经黑了。沈毅把刘一莎送回了女生宿舍。当他走到女生楼水房处,碰到了陈晨。沈毅一下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他猜测陈晨也喜欢刘一莎,而今天自己已经和刘一莎约会了,这时的沈毅感觉很微妙。 而陈晨发现沈毅从女生楼方向过来,也知道了他应该是来找刘一莎的,因为他已经从其他人口中得知今天沈毅和刘一莎约会去了。 一周前,陈晨才单独找过刘一莎聊过天,那时他很激动。而今天,刘一莎竟然和沈毅已经正式约会了。陈晨不知道沈毅在这期间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让事情的局面变化这么快。 陈晨看到了沈毅,也没和他说话,手里拎着四个水瓶就要回宿舍。 这时,沈毅仿佛瞬间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就是陈晨明确无误地和自己一样喜欢刘一莎。如果说一周前沈毅看到陈晨和刘一莎在外面聊天还只是猜测陈晨喜欢刘一莎的话,陈晨现在的表现已经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沈毅感觉有点难堪,看陈晨又不理他,这多尴尬。然后就主动和陈晨说:“给我两个壶吧。”伸手就要去拿陈晨手里的水瓶。 陈晨让开了,低低地说:“不用,我拿得动。” 沈毅一看气氛很不妙,也没坚持拿水瓶,这种状况下回宿舍也是很尴尬的,沈毅干脆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