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故事
张晓芸以为叶云会编一个浪漫的童话故事,她知道,以叶云的口才,他完全可以做到。 可是没想到,叶云却是说了这么一个狗血让人愤恨的故事! 尼玛,你还一开始不愿意?你敢不敢把自己再说得清高一点把老娘说得再花痴一点啊? 叶云接下来的话,还真应验了张晓芸的想法。 “晓芸说要做我女朋友,当时我没有答应她。因为…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虽然我只是一个搬砖的,但奈何我气质出众,英气勃发,又富有正义感。晓芸喜欢上我,也是情有可原的,但当时,我还是拒绝了她,我喜欢像慕容冰雨女神那样的女孩子,我的梦想就是娶慕容冰雨女神为妻,当时只是差一点点,我就能娶到她了——在梦中。” “砰!”有人直接一个不稳摔倒了。 其余的人都是瞪大了眼睛看着叶云。 “可是后来,晓芸每天都会给我送早餐、中餐、晚餐过来给我吃,我很想拒绝,但是,看到她那梨花带雨的表情,我不忍心,最后只能接受。就这样过了三个月,她还在坚持着。” 叶云看着那快要暴走却依然还要强颜欢笑的张晓芸,继续说道:“不满大家说,我的心肠真的很软,我实在不忍心看到这样一个女孩子为了我受苦受累,最后我只能忍痛放弃我那梦中女神,接受晓芸,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发觉,晓芸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我也渐渐爱上了她。这份美丽的爱情,如果没有晓芸的坚持,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们。” 所有人都傻了。 这家伙是在编故事吧? 尼玛你一个搬砖头的农民工居然让一个曾经的校花追你三个月,最后你还勉强答应? 尼玛你拿错剧本了吧? 这个故事不是应该反过来演的吗? 所有人都不愿相信叶云话,不愿相信自己曾经苦苦追求的女神会去倒贴给一个农民工?! 尼玛你以为这是公主和青蛙的故事吗? 可是,他们不得不相信。 因为张晓芸至始至终脸上都保持着微笑。 这微笑不就是最好的肯定吗? 天知道,现在张晓芸的心中有多愤怒,她恨不得将叶云大卸八块! 不得不说,叶云编的这个故事编得很到位。 你们这帮人不是看不上我这个吊丝?你们不是很想伸手出来打我这个吊丝的脸吗? 既然这样,那我就让我用我吊丝本质狠狠的扇你们的耳光,你们心中的女神喜欢上我这个农名工吊丝,肯定能把你们的耳光拍得啪啪响吧? “你们在干嘛呢?”这时,一道淡淡的声音传了过来。 所有人转头看去。 “班长!”有人叫道。 “曾经追求张晓芸最疯狂的人出现了,商业精英对战农名工,这回有好戏看了!”所有人都这么想到。 一个阳光帅气而又十分有成熟魅力的男人出现在了包厢的门口,这个男人的身上包含了当今社会上对高帅富的所有定位。 身高大概在180左右,这绝对算高了,样子跟金城武差不多,这也绝对算的上是帅,而富嘛,单单看他那手上价值六位数以上的手表,就知道这人肯定穷不到哪儿去。 这是一个全方位没有死角的高帅富,足以把叶云这猥琐男甩出去几条街的那种牛X存在。当然了,那是表面上,要是比底蕴,叶云就把他甩出去几个星球了。
这余军一出现,叶云便是清晰的发现,现场的不少女同学,眼睛都是一亮。 以前余军还只是一个普通人,没钱没权没地位,但现在不一样了,他是商业精英,年收入百万以上,这个成绩,已经完全可以列为成功人士,自然会受到不少女性的青睐。 有一句古话是这么说的: 老同学聚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这话其实说的很在理。 谁没有个青春年少的机会呢?而谁在青春年少里没有那么些的暗恋对象,或者说初恋呢?有人说初恋是最难以忘怀的,这话说的很对,很多人,可以忘了自己的第一个女人是谁,但是绝对不会忘了自己的初恋是谁。 初恋,往往都是刻骨铭心而且又多少带着点悲情遗憾色彩的,为什么?因为初恋,很多时候意味着早恋,在读书那会儿,两人一起学习,偶尔拉拉手亲亲小嘴,这就是初恋的所有感觉了。 但是后来,面对着高考,面对着种种的选择,有些人被迫的放弃了这一份感情,然后踏入大学,然后交了新的朋友,没有初恋过的人在这里可以初恋,只是,大学毕业了,同样面对各种选择,初恋迫不得已又得结束了。 所以,初恋,总会有很多遗憾。 而老同学聚会,则是弥补了这样一个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