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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又见绯闻

    第七十六章:又见绯闻

    开学的第一天,班上少了几名同学的同时又多了十几个同学。走了的同学都是学习成绩不很好的,据说都找到工作了,而且等到初三班级毕业时他们也能拿到毕业证。而新来的这些同学,则是中考时没有考上中专而选择复课的学生。

    这些选择复课的学生,通常都是家住农村的学生。由于考上中专可以将户口农转非,所以成绩比较好的农村学生,在没有考上中专后往往都选择复课。新转来的这十几名学生,无一例外的都是这种情况,其中被安排到唐旭后排的两名学生,都是已经连续三届没有考中,仍旧继续复课的学生。

    县城里的初中生在毕业的时候要经过三次考试,第一次考试是毕业考试,通常试卷都非常简单,很多题都是课本上的例题,目的就是让学生们都能够顺利的拿到毕业证。

    第二次考试则是考中专,只有考试成绩在班级里排进前十名的学生,才有机会考上中专,所以拥有城镇户口的学生,或者是想考大学的学生,在这一次的考试中往往不会全力去考,因为一旦被中专选中就意味着失去了上高中的机会。

    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的考试才是考高中的考试,唐旭所在的县城里只有一所高中,而包括下面乡镇在内的初中却有九所,能够考上高中的学生数量便可想而知,所以能够上高中的学生通常都是学习成绩至少要在中上游。

    根据上一世的记忆,开学后不久还会有同学陆陆续续的离开,等到十一月份拍毕业照的时候,照片上的人数已经降到了不到就是人,等到下学期开学的时候,班上的人数已经不足八十人。不但原本打横的学生也拥有了正式的座位,甚至班上还出现了空余的座位。

    开学后一周,唐旭便请假前往香港,参加花自芳的最后一场演唱会。除了要在演唱会上和对方共同演唱一那首爱是你和我以外,唐旭还将把精心制作的两盒磁带,分别交给赵楚河和谭梦洋两个人。两个人也不知道是对他有信心,还是等待出新专辑的心太执着了,仅凭唐旭给出的两首主打歌,甚至连只言片字的字条都没有写一张,便将全部的款项提前打给了他。

    对方既然如此的信任他,他自然不能辜负了对方的这份信任,所以在挑选歌曲的时候,唐旭还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每一首歌都堪称精品不说,而且绝对符合两个人的演唱风格的同时,还做出了一点点的变化,绝对可以令那些喜欢他们的歌迷,在听到他们久违的歌声的同时带来几分惊喜。

    作为此次多达三十场的演唱会的收官之战,花自芳除了邀请了唐旭以外,还另外邀请了六位嘉宾之多,而且全都是香港最负盛名的歌手。而且她还别出心裁的让这六位助演嘉宾,全部两两配对的进行合唱。这也就是说别看此番前来的助演嘉宾,人数虽然创纪录的达到了七人,实际上却没有任何一位嘉宾拥有独唱一首歌的机会。

    说实话,当唐旭抵达香港并与花自芳合练这首爱是你我之前,他实在是有些担心对方能否将这首歌唱上去,毕竟在这之前她所出过的所有专辑当中,就没有一首调如此高的歌曲。而他之前之所以会把这首歌拿出来,实际上多多少少有些恶作剧的成分在其中:怎么样,这首歌好听吧,可惜你唱不了!

    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实在是他对花自芳以弄乱他的头发为喜好这一点,所作出的小小的抗争。而且这首歌的女声部分,完全可以进行降调处理,这一点他事后曾经特意的试过,配合对方特有的声线,完全可以演绎出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意境出来。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花自芳在听了他降调处理的演唱后,尽管觉得却是更加的适合她的演唱风格。却仍旧选择了用原唱的曲调去演唱。她就是想要突破自己现有的演唱风格,哪怕是最后失败了,不能被歌迷所接受她也在所不惜。

    对于花自芳的这种做法和态度,唐旭虽然并不是很赞同,但是却相当的佩服。这种执着的态度,正是自己所缺乏的。每当他回想起自己的上一世之所以没有成功,缺乏的正是这种为了达到某个目标执着不放弃的精神。

    连续举办三十场演唱会,每一场的时间都超过两个小时,这已经不再是考验歌手的唱功了,更是意志和体力的考验,没有极其坚强的意志支撑着,想要撑下三十场演唱会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唐旭抵达香港的那一天,是花自芳的第二十八场的演唱会。见到她的时候,她刚刚练习完正蜷缩在沙发内休息,阻止了助理打算叫醒她的举动,在一旁坐下来静静的等候她醒过来。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的时间,她缓缓地睁开了双眼的同时伸了个懒腰,当发现唐旭坐在自己的旁边时,充满了疲倦的眼神中立即呈现出来了惊喜的神情。“弟弟来啦!怎么也不叫醒我。”

    “姐,你这是何苦呢。”唐旭阻止了对方想要站起来的打算,走到她的身后将她的头发打散,一边用十指的指肚轻轻地为她按摩头部,一边说道:“看看你现在的状态,看着就让人心疼。”

    “没关系的,还有三场就结束了,到时候就能好好的休息了。倒是你,来之前怎么也不给我打电话,好安排人去接你。”

    “我有手有脚的,又不是小孩子了,自己还不能过来啊。”

    看了一眼手表,发现已经一点多了,说道:“还没吃午饭吧?我也没吃呢。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保证你喜欢!”

    没有让身边的工作人员跟随,带上一副大墨镜以及一顶棒球帽,便拉着唐旭往外走。开着工作人员的车带着唐旭七转八拐后来到一条不宽的小街道,将车停到一家宋记的小店门口后,挽着唐旭的手臂走了进去。

    小店内的面积并不大,但是显得非常的干净和整洁。可能是已经过了午饭点,店内的客人并不多。两个人选择了一处僻静的座位坐下来后由唐旭负责点餐,在来的路上花自芳就已经告诉他,这家小店内的特色有哪些,所以唐旭在点餐的时候显得十分的娴熟和自然。

    店里没有现炒的热菜,都是一些小菜和小吃,很难说得清属于哪个地方的小吃,但是风味非常的独特,唐旭吃了一口以后便停不下手了,不停地把各色的小吃往自己的嘴里填。花自芳则恰恰与他相反只是点了一份粥,坐在那里一边小口的喝,一边用充满宠溺的目光注视着唐旭在那里吃。

    结完账两个人走出饭馆的时候,正好有人从门前经过,差一点与两个人撞上。那个人想要道歉的时候一下子认出了花自芳,楞了一下之后迅速的往后退了两步,并且拿起挂在脖子上的相机并且按下了快门。

    唐旭在对方拿起相机的同时,便伸出手想去阻止,但是仍旧慢了半拍,被对方连续的按下了几次快门。刚想去抢对方手里的相机的时候,却被花自芳拉着他快速的走向了他们开来的车,坐到车上后打着车离去。

    “姐,你为什么不让我阻止他?”

    “那个人是狗仔,你要是阻止他们拍照,不定明天的报纸上会写些什么难听的话呢。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予理睬,他们愿意拍就让他们拍好了。大不了明天的报纸上刊登一则‘花自芳与神秘男子漫步街头’的花边新闻罢了。”花自芳不以为意的说道。

    “姐,你倒是真想得开。”唐旭一脸无奈的说道。

    “想不开又能怎么办,这些狗仔队遍布大街小巷,根本就防不胜防。”说到这里,花自芳突然间转过头看了唐旭一眼,笑着说道:“我在想,要是被你的小女朋友看到了明天的报纸,不知道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要不要我买几份报纸回去,给她看了以后把她当时的反应拍下来,然后再拿给姐你看看?”

    “你就对她这么有信心?”

    “那是当然啦。只是不知道我的准姐夫看到了这则新闻后,会不会找我这个小舅子来拼命。姐,你说到时候我是还手呢,还手呢,还是还手呢?”

    “你……哈哈哈哈……弟弟,我才发现你居然也会搞笑,笑死我了……”花自芳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结果一个急刹车差点让唐旭撞到了风挡上。

    “姐啊,你的笑点也太低了吧,这就让你笑成这样,要是真给你讲个笑话,你还不笑断了气啊!”

    “你还会讲笑话?说一个听听。”

    “说,一只企鹅和猪比赛谁抗冻,两个人一起钻进了冰箱里,结果半个小时后企鹅被冻死了,而猪却毫无损伤的出来了,问为什么?”

    花自芳认真的想了半天还是不得其解,于是问道:“为什么?”

    “是啊,猪还纳闷呢,这是为什么啊!”唐旭故意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说道。

    “小东西,居然敢调戏你姐,看我怎么收拾你的!”花自芳又是一脚急刹车将车停下,然后瞬间将他的头发揉成了乱鸡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