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安排
走出宾馆的大门后,朗天涯才发现外面已是风雪交加。细碎的小雪花正被狂风吹的到处乱飞,刮在人的脸上,如一颗颗微型的小子弹撞击着它们的靶子。这时天已经黑了,恶劣的天气使这个小城市的街道上少有人迹。即使是有人也看不大清楚,因为风雪阻挡了人们的视线。 他在风雪中站了一会儿,知道自己这一走,就永远再也见不到关心了。他忍不住想要回身再回到宾馆中去看她一眼,但他知道他不能这样做。这种留恋会使人上瘾,纠缠起来就难以脱身,儿女情长的结果只会是既破坏了自己的安排,也害了关心的性命。 他看四周没人,于是不再顾忌什么,直接撒开腿跑了起来。他一边跑一边把自己的设想又过了一遍脑子,看看是不是有什么漏洞。他知道,多年来他绝大部分的行踪一直是在公会的掌控之下的。最近几年,随着他的能力的增强,他多次试图越境潜逃,东南西北的边境他都试过,但只有一次差点成功。大部分的情况是,他连边境都到不了,就被阻挡在了国内,或是被高手,或是被多名内力重狙枪手、或是被重兵火炮。那唯一的一次差点成功,也是他费力的越过重重西部边境无人区的高山,理论上才进入国外领地,就被那个叫郭松山的家伙抓了回来。但他最近在北京那次突袭张菲的行动却成功了,这说明公会算计他的那些人也有失误的时候,自己不是没有机会。 他的安排也是基于这个基础制定的。他认为他和关心的大致位置肯定在公会的掌握之中,但他们不一定知道具体位置。所以他用关心的手机给张菲发短信,等于是也把关心的具体位置也告诉了张菲。他相信张菲想要的只是自己,而不会把关心怎么样的。关心在她手中,比在其他人手里要安全百倍。这也是关心唯一的活命机会。他其实离开宾馆前,给关心留了封信,说明了一下情况,希望她能把握住这次机会,这次他用生命换来的机会。 他一路跑出市区进了山,直线距离约二十公里的山路,他控制着速度,花了约一个小时时间,这点距离和速度,正好使他活动开身体,正是体内发热,汗水将出未出的时候。他故意放慢速度,也是给关心留下足够的时间跑路。不管张菲是否安排人去找她,他还是希望她能尽快离开红松市。 他来到松林别墅东边那座山的山顶,先找了个树洞,查看了一下四周的地势和树木,觉的还行。然后他从背包里拿出一身衣服,这身衣服正是在京沈路上他曾给关心穿过的那身防弹衣服。它们是二年前他从一个叫邵世航的人身上扒下来的。 这个姓邵的武人是个奇葩,他是武侠公会在册武人中,唯一的一个自甘堕落从事娱乐业的人。当年十岁的邵世航通过武侠公会的测试之后,因为极高的天赋,当场就被司马正义定为种子选手。郭松山和诸步亮都曾对其素质和悟性赞不绝口,认为他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二人为了争当他师父还明争暗斗了一番。 可谁也没想到,当年那一批种子选手中,被认为是根基最差的尹照京最后横空出世,利用所谓张三丰的升仙之地,十年间就从一个边陲之地的无名小卒,变成了武侠公会排名第三的高手。而天赋最好的邵世航,却堕落成了一个以拍武侠片闻名全球的艺人。 几年前,有一次网上有人质疑说,邵世航你总是说你会真功夫,那你为什么不去抓齐云升?难道你只是会在电影里耍横?邵巨星的粉丝看到别人置疑偶像怎么能答应,于是他们想出了各种理由为偶像开托,双方撕的是难解难分。这时邵巨航坐不住了,在微博上说,你们都住嘴吧,小爷我这就置办装备,到第一线去追捕齐云升。据说光是他那一身订制的武人防弹软衣就花了上千万人民币。 具体的追捕过程无人知晓,反正最后邵巨星得胜而归,他声称夺下了齐云升使用了多年,一直被齐云升视为宝物的一把厚背尖刀,并进行了公开展示。后经鉴定部门认定,这正是当年在武当山,齐云升用来杀死多人的那把凶器。粉丝们自然是欣喜万分,他们的偶像果然不负他们所望,一出手就取得了这么重大的进展。他的一部新电影也适时上映,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连破国产电影的票房记录。邵世航顿时红的都发紫了。但有一件事却没人注意到,那就是他那一身定制的防弹宝衣没人见他再穿过。 朗天涯自从入手了这身衣物就一直没有穿。一是它太显眼,花里胡哨的,不利于夜行。二是这种防护性太强的东西会阻碍他的成长。也就是说他怕穿多了会产生依赖性。他也曾用过一些缴获来的装备,但他发现,他越是使用这些东西,他对危险的感觉就会慢慢下降,最后的结果总是要吃个大亏,受个大伤之类的。所以他除那一身十七块微盾组成的套装之外,一直很少使用其他防护装备。但是今天,他决定穿上它。 这身衣服是运动服式样中,它有两种形态,平时是正常宽松形态,但当你拉紧背后的一根短绳时,它就会变成贴身形态,防弹及减少风阻都十分理想。可以说它是目前民间能造出的最好的武人战服了。
他先是把身上的一身廉价迷彩服脱下来,然后把这身防护服穿上,并调成贴身战斗形态。在衣服的外面,他把那套微盾也穿戴起来。穿完后他从包里把那根高弹力橡胶带拿了出来,然后他正想把脱下来的衣物连同帽子和围巾塞进了背包中,突然他又停了下来。他想了想之后,又从包中把关心给他的帽子和围巾拿了出来,只是把其他衣物塞进了背包中。然后他戴上帽子,围上围巾,最后把橡胶带挂在腰上。 本来他是觉的过一会儿可能有一场恶仗,出于爱惜的缘故,不舍的穿戴这两件心爱之物,怕弄脏或打坏了。但后来他又一想,万一他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挂了,以后就更没机会穿戴它们了。那还不如趁现在他还活着,多穿一会儿是一会儿。 他先是把背包藏在了树洞里,然后向上走,在山上找到一棵带着两个大树叉的大树。他从腰上摘下橡胶带,先是把带子在树叉上固定好,然后他把带子的另一头钩在腰上。他扒着山石和树木努力的向北坡下爬去。他爬到早就看好的一块大岩石上后,他把带子的另一个挂钩钩在了石头上。 做好这一切之后,他向山下走了大约五百米,然后回头看过去,设想了一下他从山下跑上来,先是顺手从树洞中取出背包,然后过去摘下挂钩,借助弹力带的力量向山的另一边弹射的整个过程,他满意的点了点头,觉的还算流畅。这一布置至少能让他在逃跑中领先对手五秒多钟。 他下山之前,又从兜中拿出一张王芳的照片。照片是关心事先给他的,看样子是从一张合影上撕下来的。他看了看照片上的人,确定自己已记住了她的相貌,然后把照片撕的粉碎,撒上空中。他看了看山下的那一片建筑群,迎着风雪大步走向山下。 朗天涯从山上下来的路上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脸型,增加了一些眼部的皱纹,使自己看上去像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他来到了山庄大门前,没理会传达室的保安人员,而是按了下门口的一个红色按扭,然后对着摄像头喝道:“我是王芳的亲友派来看她的,我要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