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以孩子为筹码
虽然是晚上,但是此时皇宫内部灯火通明,进进出出的人中,三品以上的官员不在少数。 到了正殿的门口,禁卫军就停下来了:“王爷,您自己进去吧。” 虽然禁卫军是保护整个皇宫的安全,但是也不能踏足于正宫之内。 颜熙翎下马推开了门,两边的剑闪电一般的刺了出来,全是狠辣的招数,直指命门。 他微微一闪躲开了,在这种地方偷袭,若非是练武之人,否则已经死在了这里。 “皇弟来的真早,天还没有亮。”颜谦一身华丽的八爪龙袍披在身上,“父皇已经驾崩,若是皇兄想看尽管去看吧。” 他说得倒是若无其事,但是那一身金光闪闪的衣服格外碍眼。 “太子现在虽然居住在东宫,但是父皇临终前总有诏书吧,皇兄是不是称王的有些早了。”颜熙翎看着他的龙袍说道。 “诏书?”颜谦拿起身边金色的卷轴道递给他,“这诏书就在这里。” 打开卷轴,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颜熙翎足足看了一盏茶的才放在来低声问道:“那本王的母后呢?” 颜谦捏着挂在身边的锦囊道:“这个你放心,她现在一切安好,本宫会给他建一个呈凤宫的然后把她的凤棺一起和父皇的放在一起。” 颜熙翎深吸了一口气,拳头捏的紧紧的。 颜谦瞥见他的手道:“本宫知道你现在已经很像打我了,但是我的皇弟,本宫送给你的礼物你绝对喜欢。” 身后有孩子的哭声,颜熙翎回头就见到四五个人架着已经不省人事的孟芷凝,身边的稳婆还抱着一个正在哭喊的孩子,以及边上的柳如烟。 颜熙翎在这里都能闻得到很重的血气。 “太子,妾身该做的全部都做到了。”原本应该在秋思苑的柳如烟站在这里道,“那太子也应该达成诚若。” “皇弟,你没有想到吧,你的院子里面,本宫的人,可不只玉笙熹一个。” 闭上眼睛,颜熙翎道:“你想怎么样?” 太子得意地看了他一眼道:“本宫也不想怎么样,只是听说皇弟你私自做了龙袍放在书房里面。” 颜熙翎的脸色有些凝重了起来,太子想以莫须有的罪名来逼他妥协。 况且孟芷凝还被他们抓住,刚刚生完孩子的她现在估计虚弱到都已经睁不开眼睛了。 “既然遗诏这样写,那么本王也不说什么了,只是太子这般可能不能叫天下人服。” 他转身就从禁卫的手里夺过孟芷凝,此时她和一团面团差不多,软夸夸的,颜熙翎打横抱起她,然后吩咐稳婆先把孩子送回王府。 “等一下。”颜谦道,“孟氏可以带走,但是孩子留下。” 他玩着自己手上的白羽毛笔上面点了点墨迹道:“本宫觉得皇弟平常日子里面比较忙,所以这小世子还是留在皇宫里面,本王会派人照顾的。” 这哪里是因为他比较忙?这完全就是要把世子留在皇宫里面作为控制他的把柄。 “好。”顿了好久,颜熙翎才开口道。 颜谦嘴角勾了勾,看着他大步走回去。 第二天皇帝驾崩的消息就传了出来,整个京城都震动了,太子继位,立刻颁布诏书,大赦天下,并研究表示太医院已经研究出了治疗瘟疫的特效药,全城发放。 颜熙翎靠在椅子上,颜谦果然厉害,借着这瘟疫的药来令天下佩服。 没过多久太监带着人进来手里拿着一份圣旨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吾皇登基,大赦天下,该汝而与罪呼,皆亦以大赦……念其有功,封为赵王。” 这圣旨用人话翻译就是:你犯错了,我今天登基,大赦天下,顺便觉得你有功,封你个赵王。 “臣……接旨。” 赵王可不是一个好当的王爷,颜熙翎敲着脑袋,他的封地在于赵地,那边比起中原来说是穷的没有一滴油水,而且还路程遥远,所有的官员都怕被扔到那个地方当官。 不过也好,封个闲散的侯爷更好,这样就能远离朝政,过的轻松快乐多了。
颜熙翎被封到了赵地,而颜熙泓被封到落花郡,一个在最北一个在最南,但是落花郡是鱼米之乡,加上上次微服出巡时去了那里,落花郡已经建造了大坝,再也不会洪水泛滥了,收成好了不少。 颜熙泓今天晚上就启程去了落花郡。 孟芷凝足足睡了四天四夜才醒来,醒来的时候对着一身白衣还是飘来飘去的颜熙翎。 若不是自己全身仿佛失了力气,她觉得这好像都是一场梦一样。 “孩子呢?”孟芷凝声音有些沙哑。 颜熙翎没有吭声,给她改好了被子。 “孩子呢?”她执着地又问了一遍。 “在……在皇宫里面。”颜熙翎道:“父皇死了,太子为了牵制本王,所以……” 孟芷凝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他,让他头一次觉得不舒服。 “跟我去赵地吧。”他捏着她的手,“孩子……总会回来的。” “好。” 她仅仅说了一个字,然后蜷缩着身子靠在角落,闭上了眼睛。 她太累了,全身都好像虚脱了一样。 颜熙翎合上了门,孟芷凝这才艰难的翻了一个身。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幸幸苦苦怀孕十个月居然得到的是这样的结果,孩子虽然生下来了,但是却被宫里的那位作为了夺嫡的牺牲品,她的心猛地痛了一下。 原本觉得自己只是穿越过来的,完全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感情,只能是能活多久活多久,直到回去为止,但她一旦融入这生活,自己情不自禁的就会对周围的人有感觉。 就算她是在昏迷的时候,也隐隐约约听到了自己在被架到皇宫里的时候颜熙翎的抉择。 作为拥有五万军队已经无数王府侍卫的三王爷,若是联合了四王爷不是不能不与之一战。 或许这个时候,自己的这颗心开始融化,所以她同意跟他去赵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