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都市小说 - 风过秦川在线阅读 - 第十四章 闫丽开始实习

第十四章 闫丽开始实习

    师范学校学生毕业的时间要比农牧学校早两个月,因为他们要提前到实习学校去实践,跨上真正的讲台去体验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骄傲和责任,当然他们也会面临很多的问题和困难,这需要他们在实习期间利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去学习并解决。

    师范生在实习学校实践结束后,他们的实习表现会直接记入他们的个人档案,后期将作为他们在县人事局进行工作分配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一定意义上来说,实习单位的评价将直接影响到实习人以后工作的很多东西,所以每一位毕业生都把实习看得无比重要。这是他们迈向国家“铁饭碗”的最后一步,每个人都卯足了劲的工作,同时又胆小慎微的处理着周围发生的一切。

    实习学校的分配原则基本上是按照平时的学习成绩来的,闫丽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年级前三名,所以被分配到了县城最好的中学——城关中学。报到那天,她就在内心默默的给自己定下目标,一定要认真工作,给领导和同事留下好印象,尽力通过实习期就留下来,不再被打回教育局重新分配学校。往届毕业的学生里面就有这样的,实习期间表现很好,所在学校直接跟教育局沟通,让他们留在实习学校执教。因此,她除了日常的代课带班时间外,在其他老师不怎么去的自习时间,她也驻守在教室,帮助学生解疑答惑。慢慢的不到两个月,她的工作就得到了校领导的认可,校长在全体师生会议上点名表扬了她和她的班级,这极大地鼓舞了她的劲头,让她对一切更加的认真,也更加的努力。很快,在县教育系统组织的青年教师精品课程评选活动中,她作为唯一的实习老师参加,并且,她的课程也荣获了三等奖,这对于她来说是最大的肯定和认可。

    可是在城关中学闫丽过的并不开心,因为学校的一位叫邓斌的老师总是有意无意的纠缠她。刚开始她没有太在意,毕竟作为新人和所有人处理好关系是最重要的,直到有一次打水的时候,邓斌主动提出要帮她提水,她拒绝了,但是还是被他把水壶从手里抢了过去,兴冲冲的提着往前走了。

    闫丽后来才知道,邓斌是校长邓志国的儿子,以前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凭着校长的关系进了师范学校学习美术专业,最后混了一张毕业证回来就到城关中学教书了。虽然说他学的是美术,其实他一副能看的美术作品都没有,完全是他老子给他安排的一切。在今年毕业生分配前,他早就去人事局看了所有分配的学生的照片,最后他看中了闫丽的长相和成绩,建议他爸选择闫丽来城关中学实习。邓斌是城关中学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以前在师范学校就谈了好几个女朋友,最后基本都是他不要人家了的。参加工作以后,一直也在四处搜寻合适的恋爱对象,城关中学这两年分配来的全部都是男老师,因为这个邓斌把他老爸埋怨了好长时间。

    等到闫丽实习报到的那一天,邓斌心里乐开了花,她的外表是那样的出尘脱俗、清静素雅,和自己之前交过的所有女朋友都不一样。更重要的是她学习成绩好,教学能力强,这如果他老爸给稍微使点劲,以后前途无量啊。邓斌的想法确实很好,而且他把他的想法也毫无保留的说给了邓志国。作为父亲,邓志国也希望自己儿子可以快点安下心来工作,毕业这几年了虽然一直有自己护着,但是儿子不好好工作,也难免有老师背后戳他的脊梁骨说事,听说上次县教育局搞青年教师座谈会,他们学校就有老师提出,有个别领导依仗权势安插和保护自己子弟的事情。后来教育局领导也找他私下谈过话,让他好好地管教管教邓斌,至少要他收敛一些。同时,闫丽这个姑娘他从第一眼看见就喜欢,人不仅长得秀气水灵,而且特别热情,路上碰见不给笑脸都觉得过不去,更重要的是脑瓜子转的快,书教的好,这就是看家功夫啊,实习期间都获得所有老师的认可,课程被选为精品课程参评县教育局的优秀课程,这是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过的啊,从这一点来说,这个女孩将来一定前途无限啊。如果可以做自己的儿媳妇,不仅能好好的管束邓斌,还可以继承自己的家风,为家门争光,确实是个好事情啊。作为校长,留住优秀的老师是校长的第一职责。这几年,中学的好几个教研组长都通过考试的途径去了县高中,有的甚至被外面的优秀中学挖走,学校的教师人才出现明显的断层,急需要优秀人才的补充。他看得出来,闫丽是一个好苗子,好好培养的话以后肯定可以当选省级优秀教师,甚至是国家级优秀教师。要把这样的好苗子留下来,除了给予好的待遇和条件外,还有一点就是让她在这里安家,一旦安家她就跑不了了。他把现在学校的男老师扫一圈,也只有自己家的邓斌多少还可以凑合着配得上闫丽,其他的不是年纪太大,就是闷的跟木头似的,一棍子打不出来一个屁,能指望什么呢。

    邓志国对于儿子追闫丽这件事情,从心里面是支持的,而且行动上也没有反对。获得了老爸的支持,邓斌的行动就光明正大了许多,首先他还是正常的每日献殷勤,帮闫丽拎水壶,甚至在闫丽还没下课的时候就偷偷的帮闫丽把水打好,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告诉闫丽,自己从内心里面喜欢她,想和她好。另外,他知道闫丽以前是师范学校的才女,特别喜欢看书,所以从新华书店买了很多当下流行的小说悄悄的放在闫丽的桌子上,希望博得她的好感。只是他不知道的是,闫丽喜欢的是古典文学,她最看不上当下最流行的这些东西。除过这两招以外,他开始使用自己那蹩脚的作文水平给闫丽写情书,从他获得老爸支持的那天晚上开始,闫丽每周都会收到邓斌的一封情书。刚开始,闫丽还会看看里面前后不通的语句和像趴虫子一样的错别字,到后来就直接扔在抽屉里面,都懒得拆了。这样肤浅的人,连写的情书都是那样的肤浅,转过来转过去都是那几个词语,都是那几句表忠心的话,从来没有一些新鲜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这让她想起了正清以前给她写的情书。正清给她写的其实不应该算是情书,很多时候她读起来更像是一封充满问候的信,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很朴实,没有什么华丽的文采,可是读起来总是能让人想起他平时说话那一板一眼的样子,总是让人感觉到情绪激动、感情不能自已。正清写给她的每一封信,她都要看很多遍,她会细细琢磨里面的每一句话,想象着他当时写信的样子,特别是想象这些话由他亲自说出来的样子。她把正清写给自己的每一封信都完美的收藏好,放在自己最贴身的小箱子里,没有任何人可以碰触到他们。这是他们之间最美好的回忆,不允许任何人觊觎和窥探。

    现在邓斌的情书只能让她感到可笑,她甚至想过把邓斌的情书拿上讲台当作学生改错别字和病句的反面教材,但是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毕竟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和秘密,如果公开拿出来说,那像怎么回事,而且特别是如果让邓斌知道了,估计那家伙会气死的。到时候让他那个校长老爸给自己一个差的实习评语,到时候自己分配到好学校就彻底没戏了。

    闫丽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邓斌怎么样,她的心已经属于正清了。两个人这么多年对彼此是如此的了解,不仅兴趣志向相同,而且有相同的脾性和生活方式,他们是最完美的一对。没有人也不会有人可以拆开他们。而邓斌作为校长的公子,估计也只是想耍一耍她这个小实习生吧,估计也不会真的把她当回事,自己要做的就是好好实习,获得一个好的评语,然后等待教育局的分配吧。其实她特别想留在城关中学,如果毕业分配听取她的选择的话,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城关中学,因为正清分配后也会在县城,到时候两个人一起在县城奋斗,没有什么日子过不好的。但是自从邓斌开始追求自己后,闫丽知道自己在城关中学的机会没有了,只有离开城关中学才能彻底摆脱他的sao扰。

    看到前面几招没有起作用后,邓斌开始采用死缠烂打的战术,每天吃饭他都跟着闫丽,吃完饭后和闫丽一起回闫丽的宿舍,赖着不走,说是陪闫丽聊天。刚开始对于他的嬉皮笑脸,闫丽还会有一句没一句的答应两声,后来不管邓斌说什么,她都不理睬,只是一心做自己手头的事情。闫丽的消极反应并没有让邓斌怯步,反而更激起了他的斗志,他就是喜欢这样有个性的女孩,如果自己稍微使力就到手的女孩,多半没有什么新鲜感,要不了多长时间就抛在脑后了。但是闫丽不一样,不管他怎么死乞白赖的跟她表白、逢迎她,她就是不接茬,以前的女孩跟自己在一起多少还有他爸是校长的因素,可是这个女孩却全然不顾这一点,越是这样想,邓斌越觉得这就是自己真心喜欢的女孩,他也就越发不会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