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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阿玛尼

    林子涵拖着姜潮走向旁边的一家男装店,姜潮抬头一看店名愣住了。

    Armani—阿玛尼。

    姜潮曾无数次在杂质、小说上看到过这个名字,它的标志是由一只在往右看的雄鹰变形而成,鹰象征了品牌至高的品质,卓越和技艺。

    对于一部分男性而言,它的杀伤力丝毫不亚于LV包包对女性的杀伤力。

    可姜潮对这类时装品牌并不感冒,他认为衣服只要舒适、得体就可以了,价位、贵贱都是其次的。

    “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选不出我帮你挑。”林子涵开心地说,看起来比自己挑选衣服还要兴奋。

    林子涵从小到大都没交过男朋友,更别提给男孩买衣服了。但是她却知道自己老爸的品味,所以在她印象里阿玛尼就是“最适合男性”的时装。

    她压根没有想到阿玛尼是否适合姜潮这个年龄段的男性,只是天真的替姜潮选择了她认为最好的。

    姜潮站在各式各样的衣服面前左看看、右瞅瞅,眼花缭乱,丝毫挑选不到自己中意的。

    “子涵,要不算了吧,衣服我自己买就得了——”

    “不行,我们说好了的!”林子涵嘟起小嘴气鼓鼓地说,看到她这幅可爱模样姜潮瞬间没了脾气。

    见姜潮还是待在原地不动,林子涵便亲自动起手来。

    她不断地从展柜、衣架上拿起衣服,一件件地在姜潮身上比划。姜潮尴尬地呆在原地,平伸双手,像是一个等待母亲给他穿衣服的小孩子。

    “就这件好了,正合适!”当试到第七八套衣服时林子涵眼前一亮,扭头对售衣小姐说:“小姐,麻烦把这套衣服适合他的号码拿过来。”

    售货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她恭敬地点点头,很快便拿来了适合姜潮的号码。

    “先生,这里是换衣间。”女孩将姜潮领到换衣间前,姜潮木讷地点点头。

    他很少被人叫做先生,一时间有些不适应。以往买衣服时售衣小姐也只会叫他“帅哥”,而且还是看在顾客是上帝的份上。

    姜潮拿着衣服进了试衣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深吸一口气。

    不到一米八的个头、略微有些削瘦的身材加上那顶多算是中上长相的面容,构成了一个极为普通的男孩。

    姜潮低头看看手中的衣服,这是男性时装中极为高端的品牌了。

    它能给自己带来改变么?

    姜潮耸了耸肩然后将衣服换上身,抬头望向镜子里的自己。

    他的身材显得更加高大了,衣服十分贴合,像是为他量身打造地一般,现在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光彩,闪烁着华光,他的剑眉英气地斜竖下来,天哪,这简直比吴亦凡还帅——

    当然,这一切都是瞎侃。姜潮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他依旧是那个一眼看不出任何特点的普通男孩,即使身穿华贵的衣服也没有给他带来任何改变。

    衣服松松垮垮地挂在姜潮的身上使他看起来像是偷着穿爸爸衣服的小孩子一般。

    姜潮无奈地挑了挑眉,他就知道会是这个样子。

    “子涵,我觉得这里的衣服真不适合我,还是回头我自己买吧。”姜潮走出试衣间对林子涵说道。

    “哪儿有,我觉得挺好。”林子涵走上前去替姜潮整理了一下衣领,满意地扭过头来对售衣小姐说:“麻烦帮我把这套衣服收起来,谢谢。”

    姜潮试衣服的时候无意间暼到了这套衣服的标牌,一件简单的衬衣配上裤子加起来要八千多元。

    这比普通工薪阶层两个月的工资还要高,虽然姜潮对这种万恶的资本主义产物没什么好感,可是搁不住林子涵的软磨硬泡,看到她开心的样子也不忍开口拒绝。

    那就先穿着吧,等自己有能力赚钱了再还回去就好了。

    “您慢走,欢迎下次再来。”在售衣小姐甜美的道别声中,姜潮提着两兜衣服和林子涵离开了这家商店。

    姜潮陪着林子涵又逛了几家商店,林子涵直到走的小腿发酸脚跟发疼才肯作罢。

    穿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逛街可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即使是热爱购物的小妞也不例外。

    国金商场不仅云集了各大高端品牌,就连高档餐厅与电影院等场所也是应有尽有。

    饭店中西餐店、日餐店等最受欢迎,因为他们的牛排、红酒、寿司、三文鱼刺身等主打食物口味独特且最为潮流,深受年轻人的喜爱。

    而姜潮却选择了一家火锅店,理由是“火锅店比较亲民。”

    于是姜潮坐在所谓的“比较亲民的火锅店”里,手拿菜谱微微咂舌。

    “这火锅店的东西...还真不便宜啊。”姜潮看着菜谱上的那些数字尴尬地说道。

    林子涵看着姜潮傻不愣登的样子咯咯直笑。

    姜潮并不知道他选择的这家火锅店的来路,这家火锅店叫做“太和殿”,是台湾传播媒体名人沈婉所经营的一家麻辣火锅店。

    这家店是享誉宝岛的火锅第一品牌,同时也是亚洲名人的最爱,知名艺人如王菲、郭富城、张学友、刘德华、梅艳芳、谢霆锋等都是其忠实拥护者。

    两人点了几个特色菜:鸭血、贵妃牛rou、鲜虾浆等。虽说这些菜价格并不便宜,但好在味道鲜美,让劳累了一天的姜潮过了一把嘴瘾。

    两人一共吃了将近八百块,虽然八百块对姜潮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但姜潮还是强忍着rou疼抢先付了单。

    本来林子涵非要给他买衣服他就有些不乐意,如果吃饭也要女孩请客的话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两人吃完饭后已经将近八点钟了,这时候早已过了末班公交车的时间,于是姜潮决定带林子涵坐一次地铁再体次体验一下“平民的生活。”

    从国金商场附近的铁路站坐地铁可以到新民路,到达新民路后步行大概十分钟就可以走到姜潮和林子涵的学校。

    林子涵也觉得这从未体验过的“地铁之旅”无比新鲜,于是这次她也没有和姜潮打别而是直接就爽快地同意了姜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