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都市小说 - 重回高二当首富在线阅读 - 第四十九章 敬酒

第四十九章 敬酒

    一行十六人很快抵达鸿远大酒店,门口的迎宾姑娘见一下子来这么多人,立马迎了上来,没有带着微笑,简简单单四个字,“有预定吗?”

    这年头的商家可没空给这些基层员工搞什么岗前培训,即便后世很多企业都有搞,也不过是做个样子没实际卵用。服务行业,离职率本来就高,更不愁招不到人,走了一个再招一个就是,老板才不会理会他们这些人的心情。

    无论哪个行业,在底层的工作者永远是最苦逼的,只看业绩的老板丝毫不会估计他们的感受。种种原因,即使最初有人是怀着一腔热血,想要在平凡的岗位干出不平凡的事,也被现实磨得没了雄心壮志,长此以往,某些人真的会在某个时刻,干出些“不平凡的事”。

    所以很多时候人们去外面吃饭,不要怪那些服务员服务态度不好,说不定当时他心里正憋着一股气。你要吵他两句,或者说要投诉他什么的,最好是私底下,不要当着对方的面说,搞不好他就接一盆开水倒你头上。

    想想古代那些农民,实在被逼得急了,揭竿而起一个王朝都能推倒,泼开水烫个人,那简直是没出息。

    诚然,伤人自尊与伤人身体都是不对的,谁都想肆意人生,谁又愿苟且而活?在外吃饭购物受气了,要投诉也最好网上投诉,如果你大度一点,一笑而过自是最好。

    再说说,有的人纯粹是由于先天的长相,时时刻刻都像板着个脸,甚至笑起来比哭还难看,那就最好不要奋斗在服务行业的第一线了,容易引起客人的误会。即便顾客没有以貌取人的意思,吃饭的时候旁边站着一个容嬷嬷一样的角色,难免会感觉气氛有些不对。

    洪小明看了一眼面前的迎宾姑娘,也没有笑,“敌”不笑,我不笑向来是他的行动准则,也是简简单单回了对方四个字:“峨眉包间。”

    虽然没请人吃过大餐,但被人请吃过大餐,洪小明每次到场那些服务员就不停上菜,当然不可能是他到场之后才开始现点现做。所以他早在去买电脑的路上,经过鸿远酒店时偶然一抬头,记下了招牌上的订餐电话,随后打了过去预定了一个包间,又在电话里点好了菜。

    在迎宾的带领下,一行人进了酒店大门,前者与一个服务员交涉了几句离开,又由这个服务员领着他们上了二楼。

    冯晓雯与刘媛两个女孩似乎都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地方,是以一时间竟有些拘束,畏首畏尾的四处张望着。倒是李慧和其他几个男生老神自在,不时的对周围的环境评头论足。

    进得包厢,众人依旧落座。洪小明直接叫服务员上菜,那服务员立马出去通知厨房。

    与苏友同一天被招聘进来的另一个实习美编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墙壁上的一副壁画道:“苏兄,你看这壁画如何?”

    许是这二人年龄相近,又同一天被招入同一部门,相互之间的关系走得比其他人更近一些。

    众人不约而同的往曾启仁所说的那副画看去,只见画里画着一片黄草地,一个小孩正蹲在地上捉蚂蚱,旁边有一男两女微笑着注视着他,其中一女人的背上还背着一个更小的小孩。嗯……大人和小孩穿的都是古装长裙。在他们身后不远,又有一株绿树,天上还有几只鸟和一个太阳。

    像洪小明这样的外行也就看看人物风景,至于其他就一窍不通了。

    苏友却是直接把脑袋凑了上去,最后更是站到画壁前伸出手摸了一下,“这是烙画。”

    冯晓雯问道:“啥是烙画?”

    其余人虽不感兴趣,却也竖耳凝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只听苏友道:“就是用烙铁烫上去的画。”

    烙画又称烫画,火笔画,即用火烧热烙铁在物体上熨出烙痕作画。烙画创作在把握火候、力度的同时,注重“意在笔先、落笔成形”。

    烙画不仅有中国画的勾、勒、点、染、擦、白描等手法,还可以烫出丰富的层次与色调,具有较强的立体感,酷似棕色素描和石版画,因此烙画既能保持中国传统绘画的民族风格,又可达到西洋画严谨的写实效果。

    苏友的一番科普直教众人大开眼见,对于绘画,洪小明的了解仅限于是国内传统的就是中国画,国外的就是西洋画,没想到古人的聪明如斯,不但能用笔作画,还能用铁作画。

    洪小明摸了摸下巴,眼冒精光,“这幅画难道是古董?”

    苏友嘿嘿笑道:“老板你想多了,现在的烙画都是用电烙铁画的,这幅画的年纪比你还小。”

    洪小明撇了撇嘴,骂骂咧咧道:“妈蛋,还以为发大财了!”

    众人皆笑。

    洪小明又道:“以后啊,你们就别叫我老板了,我年纪比在座的诸位都小,从现在起,你们就叫我明哥吧!”

    冯晓雯好像思考了一下:“既然……你年纪比我们小,不该叫你明弟吗?叫小明也好?”

    洪小明阴桀一笑:“呵呵!谁敢叫一声试试?”

    冯晓雯当场点头叫道:“小明。”

    众人又笑,却没有人跟风叫他小明。

    包间门响,有服务生端菜而来。

    洪小明拍了拍手又叫大家起身让开,等所有菜上齐,再招呼众人回座。

    在外吃饭必喝酒,洪小明虽然很讨厌酒局,但有时候不得不喝,尤其今天自己的杂志社开业大吉,又怎么能酒都不喝?

    两桌人先要了两件啤酒,不算少也不算多,依旧叫几个女生浅尝则止,男的能喝的尽管敞开了喝。

    洪小明前世也就一瓶啤酒的量,多喝必吐,这也是他为什么总是讨厌酒局。许是重生砸坏了他的脑袋,前两次请许胖子等人吃烧烤喝酒,一个人就干了半件。

    如今身为老板,自然要练好自己的肚子,招待好自己的属下,亲自一杯杯给每人敬酒,不管对方能不能喝,自己都是一杯见底。

    刘媛却是只喝了两杯便醉了,连小家伙都抱不住,一旁的李慧眼明手快将小家伙抱入自己怀里。

    到现在她都没弄明白刘媛和洪小明什么关系?小家伙总是叫他爸爸,而他又总是教她叫他叔叔,她莫名的就想到白驼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