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都市小说 - 御风鬼道士在线阅读 - 第六十三章 终究要回归平静

第六十三章 终究要回归平静

    第二天,在一声声的鸟鸣声中,李御风醒了过来,感觉整个人都像是再次重生一样。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活力,每一寸皮肤都在焕发新的生命。

    正当李御风准备要起身去看看山中清晨的美景时,旁边的木桌上一张有些泛黄的纸吸引了李御风的注意力。

    上面只有短短几行字:

    两位小友:

    请原谅老夫的不辞而别,我也知道你们是空虚子道友的门人,本该明示我的身份,但老夫闲云野鹤惯了,已不太愿意管俗世中的纷纷扰扰,如果有缘,我们定会再见。另外,你们可以在此小住,不必拘束。

    易阳子

    李御风看着这写字,心中竟豁然开朗,就如同打开了另外一个世界。

    修道之人本就该远离尘世,那还有那么多的名利之心,更何况他们还在筹谋着重振茅山派,如果世界变了,是否还要强求?

    留在此地,原来尘世,也不可谓是一件快事。

    种种菜,打打猎,钓钓鱼,悠然自得,虽比不得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至少也是一方乐土。

    当然,李御风的这些想法也没有持续太久,毕竟他还有牵挂的人和牵挂的事,还有承诺和责任,终究做不了一个完全洒脱的人。

    易阳子就是刘叔,刘叔就是易阳子,或许,易阳子也可以是自己,任何人都可以是易阳子。只要有那样的心境,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屋里的食物储备很充足,灶上挂着熏好的各种野味,缸里还有玉米,河里有鱼,小住一个月也是没有问题的。

    赵大眼一直睡到中午才起来,看到李御风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也搬了个凳子过来,“哥,刘叔呢?”

    李御风没有回答,只是看着远处的山峰,还以那蜿蜒曲折的小河。

    “刘叔又出门啦,那我们中午吃什么呢?”赵大眼继续问道。

    “刘叔有事走了。”

    “走了?那我们怎么进山呢?”

    “不进了。”

    “不进了是什么意思啊?”

    “这里这么好,我们就在这好好休息下,有吃有喝,算是休假了。”

    “那也好,山里路那么难走,这里多舒服啊,”赵大眼说着伸直了腿,仰躺在椅子上。

    午后的阳光变得暖和,人软绵绵的像是棉花糖一样。

    “哥,你想吃啥?我去弄。”赵大眼很自信的站了起来。

    李御风疑惑的看着他,摇了摇头,“你会做饭吗,小心引火烧身。”

    “虽然,我不怎么会,但小时候在家还是学过的。说不上味道很好,但还是可以的。只是这些年根本没有表现的机会。”赵大眼已经挽起了袖子,就往屋里走。

    是啊,人一旦习惯了舒服的生活,就会忘记自己学过的本事,隐居山里或许是修道的好办法,但如果完全避世,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过了没多久,赵大眼就把李御风从美好的幻想中叫醒了。

    “哥,今天尝尝我的手艺。”

    “好啊,”李御风也有些饿了,虽然昨晚吃了那么多,毕竟也十多个小时过去了。

    小小的木桌上摆着三个碟子,清炒玉米,红烧野鸡,香菇炒木耳,“看起来不错嘛!”李御风拿起筷子叫着菜放到嘴里。

    “那还用说,我自己都尝过了,味道还是可以的。以后,说不定我可以改美食直播,就是直播做菜的节目,你觉得怎么样?”赵大眼似乎有些自信心膨胀。

    菜在嘴里滑动着,虽然不能算是美味,但还可以,“你还是好好练习一下再说吧,这水平就只能算是家常味。”

    吃完饭,李御风独自一个上了山。这里的山路很难走,到处都是荆棘,一不小心就会被刺到,还有漫山遍野的茅草,像是无数把开了封的长刀。

    李御风爬到了一个高处,望着下面的山谷,但雾气在半山腰环绕,根本看不到下面的样子,只能靠回忆才能联想起那隐在雾中的美景。

    赵大眼一个人又去河边钓鱼了,说昨天没有尽兴,今天要好好掉一场,多弄几条鱼,到时候给李御风做一个全鱼大餐。李御风只是笑笑,远离了都市的喧嚣,远离了纸醉金迷,远离了尔虞我诈,远离了江湖,李御风终究还是可以做一朵浪迹在风中的云,任风带自己去任何地方。

    四月的山中,映山红开满了山岗,红红的如红色的海洋,扯下一朵来咬在嘴里,酸酸甜甜的,还挺好吃,是童年的味道。

    海洋远处的野灯笼,形状现实长了刺的青枣,但熟透了是红色的,一头连着枝桠,一头是灯笼的尾巴,这也是可以吃的,常常跟映山红长在一起。

    还有那只小小的果子,很小红豆,但人们叫它冷饭子,至于为什么这叫,已经没有人知道了。红红的小颗粒,吃在嘴里,味道很特别,也很难形容。

    除了这些野果子,就是山里不断乱串的野兔子和松鼠,它们并不怕人,也或许是它们根本没有见过什么人,不知道人心的险恶,要是它们知道人心里想着要吃了它们,肯定早就四散逃串了,怎么可能离李御风只是几步之远。

    太阳开始西斜的时候,李御风就下山了,吸饱了氧气,头脑也变得格外清醒。

    晚上,赵大眼果然做了一个全鱼宴。

    红烧白莲,rou入味而鲜美,还有野胡椒的味道。

    糖醋鲤鱼,酸甜可口,咸淡适宜。

    炖草鱼,rou熟而不烂,香而不腻。

    鲫鱼汤,白白的汤汁,像是牛奶一样,nongnong的鱼香味令人开怀。

    李御风朝赵大眼点点头,他很满意,“可惜没什么作料。不然味道肯定是一绝。”

    “说你胖,你就不要真的胖了噻。”

    赵大眼哈哈一笑,也不放在心上。

    这一待就是半个多月,悠闲惬意,睡到自然醒,吃着全天然的食物,没人任何打扰的日子,确实让李御风有了退隐江湖的打算,但事情并不会这么结束,因为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人终生难忘。

    李御风接到一个电话,是他曾经暗恋了很多年的一个女孩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着说她很害怕,很想要离开,想要找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

    这也是他接到她的最后一个电话,或者说,这是李御风最后一次近距离感受到她生命的气息。

    这个女孩名叫林凤,她爸希望她是林中飞出的凤凰,可她虽然很优秀,却没有做成林中的凤凰,也或许是他们这一代人终究成不了凤凰的一个典型例子。

    林凤,人称小疯子,就职于某大型门户网站,任网络编辑,精灵古怪,文艺女青年一枚。

    她比李御风小五岁,加上李御风的外号也叫疯子。所以,他们被称为“川师二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称呼,那还要从大学时候说起。

    那时候,李御风自命不凡,整天写一些人看不懂的东西,称之为诗,还加入了文学社,偶尔还参加学院组织的中秋晚会,朗诵个自己写的诗。

    现在想来,自己也是挺幼稚可笑的。从老王身上,也看出了李御风曾经年少时的可笑,他成了起点大神,李御风成了一个鬼道士,这就是命运的安排,也是理想的奔脱。

    小疯子虽然比李御风小五岁,但她只比他低两届,是学妹,人不高,也不算漂亮,但很有才华,长得比较乖巧,就像是徐志摩心中的林徽因一般。

    也许,李御风的这个比喻并不恰当,但当年,在他的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李御风和小疯子因为同样的爱好而认识,他对她算是一见钟情,聪明,敏感,对文字有着极高的天赋,但唯一的缺点是她有男朋友。

    李御风这里也提前讲一讲她的男朋友,跟她是高中同学,同年同月同日生,她倒追的,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小疯子是个什么样的文艺女青年了吧。

    她对于爱情有着非常特别的理解,也或许是还是少女的她就已经将爱情视为生命,只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是血淋淋的,也才有了后来的故事。

    说到这里,李御风觉得应该闭嘴了,因为这是下一个故事里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说得太多,就没有了悬念。

    如果,你心中还对于爱情没有死心,那么,你应该继续看下去,在下一个故事里,你会看到真正的爱情,生离死别,也不过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