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归村(12)
在确认自己已经安全的情况下,周莉用一种极其傲慢的姿态瞥了李桦一眼,径自朝下走去。 眼睁睁看着周莉走了,待她走远后,李桦脸上的不甘和愤恨马上彻底消失了,她把手里的小巧弩箭重新放回到背包里,抬头看了眼旁边的女鬼,微微皱眉说道:“你这个样子可真难看。” 女鬼重新变回了叶晨的样子,说道:“难看也没办法啊,要想吓唬到人就必须有个可怕点儿的外貌。” “可怕和难看可不是一回事。”本来李桦还打算就叶晨的厉鬼形态做一下评论,以便她进行改进,但考虑到现在这个时机有些不对,她还是转回到正题,问道,“怎么样,她的那个瓷片你拿到手了吗?” “当然了。”叶晨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瓷片,笑眯眯的说道,“已经拿到了。” 李桦问道:“她当初许下的冤枉是要你在关键的时候救她一命?” 叶晨小心的把这片珍贵的瓷片收好,说道:“是啊,也许是觉得自己经常出去进行野外旅行,怕出现什么意外吧。” “一个老成而明智的选择。”李桦给她下了个结论,然后摇了摇头说道,“只不过她还是不怎么契合我们这个宿舍的文化啊!” “宿舍文化?”叶晨笑了起来,说道,“你说的对,周莉的选择确实不太符合这个宿舍的文化。” “所以她会成为第一个死在这里的人。”李桦脸色突然阴沉下来,说道,“然后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我们全都会死在这里。” “怎么会呢?依我看这里最多只能死两个人。”叶晨说道。 “怎么会只有两个?”李桦问道。 “怎么不会?”叶晨眨了眨眼睛,说道,“只有你和赵琳选择将自己讨厌的人杀掉。” “当拿到所有瓷片的你难道不会把我们这些幸存者杀掉吗?”李桦看着叶晨的眼睛,语气冰冷的说道。 “怎么会呢!”好像听到了什么骇人的话,叶晨惊讶的说道。 “是吗?”李桦怀疑的说道。 “当然了。”叶晨无辜的说道,好像她真的是个人畜无害的小女孩似的,她说道,“达成你们的愿望,我的使命也就结束了,我杀你们干嘛啊!?” “好吧。”看着叶晨纯净的眼睛,李桦似乎被说服了,她说道,“我们毕竟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我实在不像看到兵戎相见的那一天,真的把你给杀了我也会觉得可惜的。” 面对一个厉鬼,李桦表现出相当强大的自信,她自信就算双方生了冲突,死的那个也绝不会是自己。李桦的自信到底从那里来的,叶晨并不清楚,她也不需要太清楚,反正自己最后不会杀她的。 有句话说上山要比下山难,这当然是有所夸张了,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特别对于这种比较陡峭的山来说,下山真的并不比上山省事。 就这么直接往下爬当然也是可以的,但这带来两个问题:一个是慢,要想不滚下去,就必须要慢慢的来,可是现在都已经三点多了,她们要想在天黑前回到住处,至少也得下了山,就必须抓紧时间了;更重要的是这么下山很不安全,一公里长的陡峭山路,垂直距离也有两三百米,这么滚下去的话说不定命就没了,就算保住了命也少不了摔断个腿脚什么的。 还好这方面周莉比较有经验,在遇到特别陡的路段的时候,她会用一根绳子绑在树上或者石头上,然后她们牵着绳子往下爬。 就在叶晨她们三个艰难的下山的时候,赵琳和沈雨在原地休息聊天。 既然打算在这里休整一下,而且叶晨她们三个要爬上山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来一回免不了花费很多的时间,这样的话一直躺在地上也不是个事。赵琳从背包里拿出了块防水布,找了块凭平整的地方铺上去,然后舒舒服服的躺下了。这种防水布还是在出前由野外旅行经验丰富的周莉提议买的,这种厚实软和的塑料布用途很广,不但可以用来野餐,一些吃的喝的东西可以方在上面,而且宿营的话铺在身下睡觉会很舒服的,山林间往往湿气、寒气很重,如果不做一些防护直接躺在地上睡觉的话,一晚上就能让腰腿酸痛站不起来。虽然她们几个的计划中并不会去宿营,但野外旅行计划外的事太多了,这种实用的工具还是准备一下比较好。 这种防水布一面是青绿色,一面是银白色,看起来挺不起眼的,甚至有些难看,但价格可一点也不便宜,最后只有赵琳和李桦买了一套,周莉本身就有一套,而叶晨和沈雨的背包里是没有这种防水布的。 将防水布铺好、躺下,赵琳舒舒服服的看着碧蓝的天空,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想的,要在山顶看风景方法多得是,干嘛非要自己往上爬啊?她们难道忘了人有别于动物的最重要的属性就是可以借助工具吗? 想到那三个傻乎乎去爬山的同学,赵琳就深深的为她们的智商而担忧,还好自己和沈雨比较聪明,知道在什么地方收手。 想到这里,赵琳坐了起来,看到沈雨还是坐在地上背靠着一棵粗壮的大树,她招了招手,说道:“小雨,快过来,地上很凉的。” 听到赵琳的呼喊,脑子已经有点儿眩晕的沈雨睁开了眼,扶着背靠的那棵树艰难的站了起来,慢慢的朝赵琳那儿走了过去。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沈雨的腿好像终于意识到了它们已经辛辛苦苦的工作了一天了,并且是高强度的工作,它们现在要休息了,或者准确的说是罢工了。 拖着两条罢工了的腿,沈雨来到了赵琳的旁边,坐在了她铺好的防水布上。 赵琳选择的位置挺不错的,正处在一片树荫下,五月份的太阳已经有些毒辣了,特别是现在,下午三点左右,还处在一天中最热的一个时段,这时候暴露在太阳光下能晒出一身汗来。但与此同时,躺下后又能看到碧蓝如洗的天空,今天的天气很好,只有几缕棉花糖似的云在天空上飘着。 两个女孩并排躺着,享受着山间的清凉微风,让已经很疲倦的身子慢慢的放松下来,沈雨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肌rou正在愉悦的欢笑着。 今天实在是太累了,当初讨论行程安排的时候,对于第一天就进行“爬山”这个项目自己就应该提出异议的。 沈雨胡思乱想着,突然开口问道:“琳姐,你还记得那次我们玩碟仙游戏的事吗?” 赵琳迷迷糊糊的快睡着了,她一个机灵总算是清醒了一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说道:“当然记得了,怎么了?” 那件事需要从一个多月前说起,那是一个周末,也不知道李桦哪儿根筋搭错了,要和她的男朋友张杰去逛古玩市场了。李桦平时对这种老东西老物件可一点儿都不感兴趣的,突然来了这种兴致,确实有些莫名其妙。 这个城市的古玩市场是一条不足一公里的狭小短仄的街道,虽然地方不大,而且建筑都显得有些老旧了,但却意外的很繁华的,不但两边有商铺在营业,路边的地上还有好几个摆了地摊在卖东西。 真正有收藏价值的古玩属于古代的艺术品,既然是艺术品,其中自然有其独特的美,两人整整逛了一天,每个店铺都逛了一遍,还亲手摸了很多“价值连城”的玩意儿——反正老板说是价值连城,到底怎么样也没人知道,但李桦怀疑她就没遇到一个真的,那些玩意儿最低也值个十几万,能让她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拿在手上看? 虽然看了很多漂亮的古玩,但好在他们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懂行的人,买东西绝对会被骗的,所以他们只是看看,并没有买。逛到太阳快下山,他们就要回学校的时候,在路口看到一个女孩铺了个地摊在卖东西。女孩卖的什么都有,玉石吊坠、木雕木刻、奇石贝壳,可以说是包罗万象,而且都不贵,最贵的一个据说是汉白玉的小吊坠也就才两百多块钱。这么便宜当然不是真品了,这个李桦自己也看得出来,但毕竟便宜,就算是假的也能买回去当个装饰品,来这儿一趟,浪费了这么多的时间,什么都不买觉得有点儿亏了。 李桦和她男朋友蹲在摊位前挑挑拣拣了好一会儿,张杰什么也没买,地摊上的东西实在没一件他能看上眼的,那些东西的质量也太差了吧。
最终李桦选中了一件,一个小巧的大概只有她手掌那么大的小瓷碟,上面有着有些晕散模糊的青花花纹,看边沿和底部,磨损的很厉害,应该就是一件经常在用的日常永平。 张杰也不知道李桦到底看中了这个瓷碟到底有什么好,但既然女朋友喜欢,买就是了,反正也不知很贵,结果张杰用五十块把这个瓷碟给买回来了,转手就送给了自己的女朋友。 李桦把那个小瓷碟带回来后也没有鉴赏把玩,只是随便扔到了桌子的一个角落,几天后她就彻底把自己买来的小瓷碟给忘在脑后了。 李桦再次想到那个小瓷碟的时候是因为她们要玩的碟仙游戏。 请碟仙这种带有浓厚神秘色彩的游戏最近在她们学校很流行,很多女孩希望通过这么一个游戏来帮忙决定怎么才能找到一个优质的男朋友。每天听同学们聊着请来的碟仙,李桦她们宿舍跟风的也想要玩一玩。 晚碟仙最重要的是要找个合适的碟子,这时候,李桦想起来前几天她在古玩市场的一个地摊上买来的那个碟子,大小正合适。 一番翻箱倒柜后,李桦终于找到了那个之前被她随手扔在一旁的小碟子。 东西都准备好了,在李桦的指挥下她们顺利的完成了一次碟仙游戏,到了最后,李桦拿起碟子用力摔在了地上,碎成了四块。这个步骤除了李桦外没人听说过,但碟子已经碎了,再说什么也来不及了。李桦让每个人都拿了一块瓷片,说是以后有重要的作用。 赵琳问道:“怎么了,突然问起这个来了。” 沈雨有些担忧的说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回想那件事,你不觉得有很多奇怪的地方吗?一向对古玩不感兴趣的桦姐突然去逛古玩市场了,还很巧的只买了一个瓷碟;接下来就是玩碟仙游戏,我记得最开始也是桦姐提出来的,我也听其他同学聊过请碟仙的步骤,从来没有要把碟子摔碎这一说法,桦姐为什么要在游戏结束后突然把瓷碟给摔碎,还让我们每个人都拿着一块瓷片;再后来就是这次旅行了,归村确实是个好地方,但当叶晨提议来这里后又是桦姐第一个同意的。” “所以呢,你想说什么?”赵琳说道。 “我觉得……我觉得桦姐有问题。”沈雨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桦姐有问题?”赵琳笑了一声,说道,“除了桦姐外你不觉得还有个地方有问题吗?” 沈雨疑惑的问道:“哪里啊?哪里还有问题?” 赵琳睁开眼,用手支着身子坐起来说道:“你不觉得我们那次请碟仙游戏有问题吗?” 沈雨不解的问道:“能有什么问题,我们不是根本没成功吗?根本没有请到碟仙。” 赵琳看着沈雨,看的她心里都有点儿毛了,才重新躺下,心里暗自嘀咕:这丫头现在还没意识到宿舍多出了个人,这脑袋也笨的可以了,笨了好啊,笨了才方便自己行动嘛!想到这里,赵琳忍不住笑了起来。 见赵琳重新躺下不再说话了,沈雨张了张嘴,也不知道应不应该继续问下去,她感觉李桦绝对有问题,她们不需要提早做些准备吗? 就在这时,一阵说话声传来,沈雨抬头一看,叶晨、周莉和李桦她们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