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七章 丢失记忆
一念及此,他越想越高兴,越高兴越满意,心道:“看来我的选择并没有错。这次的做法也并没有错。老老实实来十八楼就对了。反正接下来逃跑是毫无意义的。不如现在趁着他和我分开的这段时间,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应付他。 对对对。他接下来毫无疑问将会让我帮忙搬运尸体,但是,但是,但是,这可并不是他全部的想法。对对对。他不可能只是让我搬运尸体而已。虽然他现在穿着警察的衣服,但是他可并不是真正的警察,真正的警察是那具尸体。 也就是说,其实他严格来说是个罪犯,杀人的罪犯。就算他人格分裂了,变成了第三人格,这也改变不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第三人格很清楚自己是罪犯。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会邀请我去十八楼了。 对对对。这表明,他想要让我帮忙处理掉尸体,他知道自己杀了人,既然如此,那么,他在让我帮忙处理完尸体以后,就绝对绝对绝对不会让我活着离开。对对对。这是罪犯的通病,也是一种习惯。 因为,若是到时我帮他运送好了尸体,他还能够让我活着离开,他就是傻子了。我已经记住了他的长相,知道了他的声音,并且,熟悉了他的犯罪套路,若是还留着我,那我白天来警局报案,要抓住他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哪怕他是个修士,也不例外。因为,在警方不能够确认他是不是罪犯以前,警方还不会轻易的去动他。因为,之前的理由已经分析过了,那是相当合理的,他是个修士。如果能够不招惹,绝对不会有警察犯傻。 但是,一旦出现问题,那就完全不同了。对对对。因为,这牵涉到警方的态度,而警方的态度将牵涉到民众对于警方的信任度。要是在这些事情上出现错误,那可就是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了。 因为,若是不知道这个家伙是连环凶杀案的凶手,那警方可以有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民众。民众也会因为没有确实的证据,而无法要求警方强制的去抓捕嫌疑犯。毕竟这样的话,就有点强迫民众,以势压人了。 身为民众可绝对不会愿意出现这种情况,更不会接受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头上。如果真的发生了,那到时一定会引起恐慌的。所以,所以,所以,警方绝对不会绝对不会绝对不会这么做。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对对对。而这种情况正是我刚才想到的那种情况。若是已经确定凶手是谁了,警方还不派出大部队抓捕的话,那么,这叫什么?这等于是在纵容犯罪啊。如此一来,民众岂不是要更恐慌? 因此,因此,因此,在那种情况下,无论花费再大的代价,无论花费的时间有多长,警方都不可能再采取怀柔政策,对对对,一定是铁血政策,不抓住罪犯决不罢休的态度。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民众才能够安心,放心。 那既然如此,我肯定是绝对绝对绝对活不了的。因为,这个家伙就算是分裂了,丢失了一部分第一人格和第二人格的记忆,但是,接下来的事情他肯定不会忘。因为,他将和我一起搬运尸体,那将成为他的经历啊。 他又怎么可能会忘记呢?因此,我现在唯一能够活下来的办法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杀他。对对对。如果杀了他,那搬运尸体的事情,就和我完全没有关系了。对对对。因为,我可不是罪犯。 我只要杀了他,我反而能够成为英雄。可是,要杀人,这说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因为,因为,因为,我毕竟从来从来从来都没杀过人啊。可恶!可恶!可恶!真是可恶啊!让我这个从来都没杀过人的人去杀人,太难了。 对对对。这实在太难了。如果对方只是一个普通人。那我的机会倒还是挺大的。对对对。因为,毕竟我手上有枪啊。对对对。现在杀人不像是古代地球文明时期的人类了,杀人的时候,还需要用刀用剑。 在那个时代,杀人的成功率并不高。虽然刀剑可以杀人,但是,正是因为那个时代没有激光收枪,所以,刀剑躲闪起来的难度也比较激光手枪来说要轻松的多。当然了。这么肯定的原因是,在那个时候,因为经常能够看到刀剑杀人,所以,民众的普遍身体能力都很高。 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出现有些家伙明明不是修士,却拥有和修士不俗的实力。就比如在一个遥远的年代,我记得光是那些家伙使用的兵器就有上千斤重了。这在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那是简直不能想象的事情。 一件兵器要上千斤,那放在现在,我看没多少人能够举得起来吧。不不不。别说是举了,那简直是双手死抬都抬不动啊。现在的警察虽然战斗力很强了,但是,和远古时期的人类根本不能相比啊。 那个时候的人类画像也相当可怕。有些人类强壮的简直和野兽一样。那放在现在看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幸好我们联邦科技发达已经解开了这个谜,要不然,可能会误以为古代的人类都是修士吧。 对对对。那些厉害的家伙只是基因突变而已。对对对。但即便是这样,如果我能够拥有激光手枪,要杀这些家伙也不是什么难事。理由很简单。激光手枪速度太快,可不是什么普通人能够避开的。 对对对。想要避开只有一种人能够避开。修士。如果不是修士,只要在百米以内,激光手枪的速度已经快过人体的最快反应速度了。但是修士不同。因为,修士已经把人体极限提升了无数档次,所以,这个人体极限反应速度在修士眼中已经只是一个笑话罢了。 修士的反应速度快了不知都多少倍。这应该也是他为什么会那么轻易就把激光枪给我的原因吧。他并不害怕我射他。对对对。如果他害怕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做这种蠢事,即便是他忌惮我是少爷的身份。 但是,但是,但是,现在的问题不是这些,而是更加可怕的另外一件事。对对对。我该如何利用好现在这短短的时间,这搬运尸体这短暂的过程找到能够杀他的机会?而在这之前,似乎我还有更重要的一件事必须要先想明白。 对对对。那就是。我在找到杀他的机会以前,我该用什么方法杀他呢?既然他现在俺不是第一人格了,那么近距离靠近他,依靠咬脖子的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因为,他不可能不对我突然要靠近他的举动怀疑。 就算我说我这是要感谢他邀请我搬运尸体,我发现这非常有趣,送他一个拥抱。他肯定也会拒绝。那该怎么办呢?必须要想别的办法才行。好吧。让我再想想看。我记得应该还有时间可以让我想。对对对。现在的关键就是时间了。 我要利用好这时间想想看。既然不能近距离靠近杀他,那么远距离怎么样?对对对。我也许可以远距离杀他。只要我有足够的小心啊。对啊。我可以一直躲在远处,虽然他上了十八楼以后,的确是要进来的,但是,但是,但是,他绝对不会想到另外一件事。 对对对。另外一件事就是,他绝对绝对绝对无法探测出激光枪的飞行路线。也就是说,他能够探测出我的气息,他能够知道我在什么位置,但是,他绝对绝对绝对不会知道我有没有开枪,更不会知道我现在的心里想法是什么。 对啊。对啊。对啊。为什么我没早点想到这种可能性?如果我早先想到了这种可能性,我绝对可以轻易的杀了他啊。但是,幸运的是,我现在还有时间,对对对,我还来得及。若是我在他必经之路上埋伏好,早早开枪,就在他走过那个地方的时候,从背后射他。 这就有可能杀死他了。虽然他是个修士,但是,我想,修士也没强到被激光手枪打都不会有事的程度吧。对对对。如果能够做到这种程度,那我联邦也不要发展科技了。干脆都是修炼算了。 但是,我联邦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坚持以科技为主,因此,我们联邦制造出的武器肯定是能够对修士构成伤害的。只是,要让修士受伤比较麻烦罢了。对对对。不是一般的麻烦,而是相当麻烦。 因为,理由很简单。修士闪避速度高于常人,一般用激光手枪是打不中他们的。所以,所以,所以,要杀他们才会比较困难。但是,但是,但是,正是因为困难,所以,击杀他们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是困难罢了。 对对对。这只不过是困难而已。联邦应对这种情况一般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继续用小型激光手枪攻击修士,但是,不再是一个人单独攻击,而是以数量取胜。对对对。让上百人同时对那个修士开枪攻击。 这样的话,那个修士就算是速度再快,也必死无疑。因为,攻击的密度高了。对对对。一道激光打不中修士,十道就未必都打不中了,而上百道激光已经不是打不打得中的问题了,而是他是会被一击毙命轰死,还是会被打成筛子而死。 当然了。这种情况我是做不到的。因为,我可没有那么多帮手。其实话说回来。若是我真有那么多帮手,我真是少爷,我还会在这里跟他浪费时间,玩这么危险的生命游戏吗?绝对绝对绝对不会了。 除非我脑子秀逗了。我肯定进了电梯以后,现在第一时间就拨打家里的通话,让家里人赶快派遣修士过来了。对对对。只有这样,我才会心安,也只有这样,我才会有足够的底气到时和他叫板。 可是,这些我都没有。对对对。我毕竟只是一个假少爷。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该如何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做出好像什么都有一样的策略。那这种策略无疑只剩下一种选择了。 那就是联邦经常用来单人作战的激光枪战术,从背后偷袭。对对对。可是,从背后偷袭的话,也有一个问题必须要解决,我该什么时候偷袭比较好呢?若是我在他开电梯的那一瞬间偷袭的确不错。 但那是正面射击啊。根本不能算是偷袭,他会看到我的人。对对对。只要他看到了我的人,那么,他一定能够第一时间躲开攻击。只要他躲开了攻击,我就完蛋了。对对对。他一定会生气,然后,冲过来质问我,为什么要射他。 我到时肯定吓得魂不附体,怎么可能敷衍过去?敷衍不了。那这样的话,结局只有一种了。我被他无情的杀死。如此一来,我的偷袭还有什么意义?因此,不能这么做。就算是真要在他开电梯门的那一瞬间射他,也必须躲起来。 对对对。躲在他只能感受到,但是却不能看到我的位置。如此一来,有激光枪射过去就可以打他一个措手不及。若是运气够好,我甚至可以一枪毙命。只要命中心脏或者是眉心那种位置。 可是,可是,可是,这种可能性的成功率还是太低了。一旦失败,那么,我还是要死。对这对我来说也就只有一次机会而已。可是,可是,可是,我并不是什么运气爆表的人。所以,若是我去赌运气,那失败的可能性太大了。 我可不能这样去做。对对对。如果成功的概率不能够达到七成,那和零没有区别。但是,但是,但是,要杀一个修士,成功率还要达到七成,这又谈何容易?简直比登天还难啊。可恶!可恶!可恶! 难道我要在这里悲剧了吗?真不想这样啊。这种感觉好讨厌啊。可恶!这是令人讨厌的绝望感,似乎我不得不放弃了。但是,我不甘心啊。对对对。我必须振作,既然联邦可以利用数量弥补单人杀修士难的问题,我应该也可有其他办法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