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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你才回回!你们全家都回回!

    怀远县位于安徽省北部,蚌埠市西部,淮河中游。

    在来到怀远县后,他们遇到了当地强盗里的先进集体——刘聚大盗团伙,还遇到了强盗里刚入伙不久的先进个人——未来的大明帝国开国双壁之一常遇春。

    常遇春(1330年—1369年),字伯仁,号燕衡,南直隶凤阳府怀远县(今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元末红巾军杰出将领,明朝开国名将。元顺帝至正十五年归附朱元璋,自请为前锋,力战克敌,尝自言能将十万众,横行天下,军中称常十万,官至中书平章军国重事,封鄂国公,洪武二年病卒军中,追封开平王。

    按照李笑梅的标准,常遇春还不算是强盗里的四有青年,不过至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里面,第一条是有的。

    他不甘心只当一个打家劫舍的强盗,当匪,他要当最大的!

    常弓和李笑梅等人是在一次冲突中认识的,刘聚的强盗先进集体想来抢劫同行,被常弓一人一顿收拾。

    是的,出手的只有常弓,这小子练过八极拳和谭腿,还练过大刀的刀法,古代的冷兵器功夫不一定就比后来的好,蒙元禁武令让许多功夫失传,这帮喽啰们不堪一击。而常弓练的是民国马凤图先生所创的破锋八刀,在元末也可以独步天下。

    所谓破锋八刀,就是使用大刀的八套刀法,其每招每式都干净利落,是为双手大刀专门定制的经过血火洗礼的实用刀法。

    几个打劫的强盗打不过常弓,一连被砍翻了十几个,这还是常弓手下留情,用刀背,才没有在地上留下十几具尸体。

    那些战五渣的喽啰去吹哨子喊人,然后一个彪形大汉拿大枪出来了,和常弓大战数十招,竟然打成平手。既然打不过,大家不打不相识,于是各通姓名,李笑梅等人都被未来开平王的大名给震得吐血。

    “你们听过俺的名号?”那个自称常遇春的彪形大汉不知道这些好汉为什么听到他的名字都一副斯巴达的表情。

    “听过一点。”常弓嘴角抽搐,娘希匹,我竟然能跟常遇春打成平手。

    “肯定不是啥好名声,俺在老家整天跟人厮打。”常遇春乐呵呵,好像还挺得意。

    “大家都是在乱世里混碗饭吃,刚才那些误会就此揭过怎么样?”

    李笑梅说得很得体,他又是穿着读书人的朱子深衣,看上去很有学问的样子,常遇春比较尊敬读书人,也佩服常弓的武功,就提议大家喝一顿酒,什么不愉快的事情都不要再提。

    喽啰们宰了一口猪来烧着吃,一帮人几碗酒喝下去,常弓和李笑梅等人都风餐露宿了很久,这一顿大餐吃的很开心,和常遇春等人彼此亲近了许多。何况常弓还跟他同一个姓,当然倍感亲切。

    常遇春的性格豪爽,很快和凯申物流的人混熟了。

    白小龙看着常遇春喝酒又吃猪rou的,非常困惑,就问了一句。

    “我听说常大哥是色目人回回,怎么也喝酒吃大rou?”

    谁知常遇春一听大怒,拿起枪就要捅死白小龙,被常弓拿着大刀格开,两帮人下意识的拿起兵器准备开打,顿时剑拔弩张起来。

    “哪个王八蛋说俺老常是色目人?俺是堂堂正正的汉人!你才回回!你们全家都回回!”常遇春指着白小龙鼻子大骂。

    常弓看到常遇春来真的,连忙上前劝阻,白小龙吓得面无人色,心想我们全家当然都是回回了,不过他不敢说。

    “可能白小龙看到常大哥生的高大奇伟,所以想岔了。”李笑梅也出来打圆场。

    “什么话!?俺们汉人就没有长大的好汉吗?俺曾祖名常四三,祖名常重五,父名常六六,蒙元不准没读过书的汉人取名。俺要是色目人,祖辈能叫这种名字吗?俺家又不是算账的。哼!早晚俺老常把大都里的鞑子皇帝给砍死,让他们还敢不敢欺负俺们汉人!”常遇春冷笑起来。

    气氛尴尬,李笑梅马上转移话题。

    “常大哥就准备一直这样跟刘聚当一个强盗?”李笑梅问他。

    “刘聚只知道打家劫舍,胸无大志,不是明主。现在天下大乱正是英雄用武之时,窝在这里只会一辈子没出息,俺听说朱元璋是个人物,俺过一阵子去投他。”常遇春心直口快,和常弓他们谈得来,就没有隐瞒内心想法。

    “正好,我们几个也是这么想的,咱们一块去如何?”常弓觉得跟着未来开平王,混得不会太差。

    “那当然好,俺当大将军,常弓兄弟当俺副将,李兄弟当俺军师,到时候俺们一帮兄弟纵横天下,帮汉人打下一片江山,把鞑子赶尽杀绝,哈哈哈——”常遇春很不客气的分配了未来的工作,在他看来这自己当老大是理所当然的。

    在场的人都被常遇春的豪情感染,纷纷举起碗来和他碰杯。

    白小龙是回族不喝酒,李笑梅把他拉到一边。

    “我们回族祖辈有流传下来传说,说是十回保朱的,什么常遇春,徐达,胡大海都是回回,怎么历史不是这样呢?”白小龙觉得委屈,想到常遇春凶神恶煞的样子他就胆寒。

    “既然是传说,也就不是真的,我们要相信史书,而不是传说。据我我推测,蒙元分四等人,色目人地位高于汉人,多信奉回教,虽然朱元璋的民族政策没有歧视他们,可是他们心里也没底。于是就编出这种传说,一来和底层的民众好沟通,二来,他们也真的想融入这个民族里,让自己的子孙对这片土地有归属感。以后你说话小心点,不要再犯这个错误了。”李笑梅对白小龙说。

    “知道了,李哥。”白小龙点头。

    在丛林里明灭的篝火,映射着人影,传来一首悲壮豪迈的歌谣,开始只是几个人的低唱,而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去。

    云从龙,风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这是元末红巾军流传的歌谣,脍炙人口,传遍大江南北,几乎所有被压迫的汉人都会唱。

    “现在的汉人,心中有一团火啊。这就是元末华夏,浴火重生的朱明诞生的土壤。“李润生感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