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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野人的战斗【第三更,盟主3/11】

    

    这声嚎叫,似狼嚎似狮吼,仿佛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的咆哮。√∟,

    不是渴望复仇的棕熊猎杀者,是原始人。

    原始人不停捶着胸膛示威,面目狰狞,爆发力极强的拳头砸向胸口,带着撕裂般的震颤,看得众人心惊rou跳,而他自己却毫不在乎。

    这就是可怕的,俄罗斯突厥人。

    俄罗斯被全世界称为战斗民族,出了名的猛,既猛又狠又二。

    有个俄罗斯小孩,三岁,大冬天的不小心掉河里全身衣服都湿透了,他爸就把他挂在家门口的树上,吹着刀子一样的寒风,直到晾干。

    而战斗民族的祖先,并且是最勇猛的祖先,俄罗斯突厥人,骨子里流淌着狂战士的血液。

    无论是圣地亚哥热.那亚的勇猛血统,还是阿瑞斯的骑士之魂,到了他面前,通通都是垃圾。

    更何况,他曾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季,在冰面上跋涉了两天两夜,半口水都没喝,独自穿越了白令海峡。

    他还用手指和石片,在北美洲的冻土层里刨出了整具猛犸象的尸体。

    他用石头敲死过几十只美洲豹。

    他曾独自直面狼群,成功逃生但伤痕累累。

    他还被卷起大型部落冲突,身中毒箭却挺了过来。

    他,一个人在北美洲存活了整整五年!

    他的生存能力不亚于贝尔·格里尔斯,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而他的意志力和战斗力,未知。

    在众人的诧异目光中,他走到了队伍最前列,招招手,让士兵把武器给他。

    见状,郑飞拦住士兵,把永恒之刀递了上去。

    他从来没见过刀,幸好没傻到用手去碰刀刃,而是从地上捡起块石头往上一敲,碎了。

    “呼呼!”他撅起嘴,发出蠢蠢的笑声。

    士兵们都在想:我说老兄,大敌当前你能不能严肃点?你到底要干什么?

    想法刚萌生在脑子里,只见原始人又狠狠捶了下胸口,展开双臂面向黑漆漆的夜空,怪物似的咆哮一声,接着提刀直指族长。

    雨点,扑打在他的脸、眉梢上,却没能使他眼睛眨一下,他似乎并不在意这场战斗,只是把它当成一场游戏,而已。

    他,享受战斗的过程。

    很多人有烟瘾酒瘾,他有斗瘾,来到美洲大陆之前,他每年冬天都会去找北极熊打架玩。

    北极熊,白白的软软的,憨态可掬,但它是全世界最大的陆地食rou动物,体型巨大凶猛异常。

    至于胜负如何他们一家人的衣服都是北极熊皮做的。

    此时,他安静地提着刀,向敌人投去挑衅的目光,指了指族长,又指指自己。

    敢接受我的挑战吗?他仿佛在对族长说。

    族长的选择是,沉默。

    他不知道永恒之刀是什么武器,但刚刚见识到它的锋利,连石头都能轻而易举地劈碎,估计自己的胳膊只要碰一下就会断。

    他不傻,但是,他无法拒绝。

    按部落的规矩,只有最强的人,才能拿到族长的权杖,每年的部落挑战赛中,赢到最后的人就能当族长,他自己也是这么过来的。

    虽然原始人不是部落成员,但身为族长,如果连外界挑战都不敢接受的话,他会被部落贬为可耻的懦夫,被称为“孬种”。

    到时候,不但族长的位置不保,他还会被驱逐出部落,永远不能回来。

    在他犹豫的时间,族人们已经开始了哄闹,甚至有些胆大的还在讽刺他,让他早点滚蛋。

    他捏紧拳头,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怒喝了一声,然后盯着原始人手中的刀,再看看自己的长矛。

    倏然,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狡诈。

    他把长矛丢到地上,又指了指永恒之刀,示意原始人把它丢掉,徒手搏斗。

    族人们纷纷点头称赞,挑战赛向来崇尚公平。

    没有丝毫迟疑,原始人面无表情地握住刀柄,刀头朝下,撒手。

    永恒之刀在没有任何外力施加的情况下,直接嵌入了土地中,这让族长心有余悸地呼了口气,庆幸刚才没应战。

    随后,原始人冲他招招手,弓身摆出猩猩般的姿势。

    在土著部落,族人最喜好看族长挑战赛,在大雨中,他们激动地振臂欢呼,给自己的族长打气。

    甚至他们都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这场不知会不会很精彩的比赛,吸引了他们全部的注意力。

    狂热的气氛,压过了滂沱的大雨,如同在庆祝一场盛事。

    “带人,去把火药集中到一起弄成炸药包。”郑飞对圣地亚哥说,神色凝重。

    他清楚原始人战斗力极强,但他不了解对方族长的实力,万一原始人落败的话,战斗依然不可避免,必须准备好b计划。

    雨中,族长矗立,眼眸中有着对胜利的渴望,但又带着一丝惧怕。

    怕输,怕死,怕族长头衔不保。

    不过出于自幼练就出的战斗本能,他还是发出一声怒吼,逼退了刚涌上心间的那点怵意。

    旋即,他动作迅速地跃上前,好不拖滞地挥出一记猛勾,硬邦邦的拳头奔着对手的头颅而去。

    原始人眼中现出一丝笑意,没有躲闪,而是正对着他的拳头,全力一击。

    双拳相抗,骨裂声,伴着族长的嘶叫,在这雨夜中留下令人触目惊心的一幕。

    原始人不懂什么格斗术,他趁着族长还没缓过神,抡起手臂砸向他的脖子,将其抡倒在地,狠狠踩了一脚,随即咆哮着猛地一拳干中他的头部,瞬间毙命。

    族长,被秒杀了。

    土著们干巴巴地睁着眼,晃了晃脑袋,认为发生的这一切都是假的。

    他们的部落共有一万两千人,分布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平原的各个地方,而族长是部落中的最强战力,拥有最棒的身手,就这么被秒杀了?

    战斗结束,原始人嘶了一声,揉了揉拳头。

    他不是神,刚才和族长对捶时,自己的骨头也碎裂了,不同的是他的疼痛感比较麻木,早已习惯了。

    或者说,他享受疼痛带来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