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5章 魔器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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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面包很大,一个五斤以上,大部分都是用麸皮等粗粮、掺杂着少量面粉。吃的时候要用刀切,甚至还要用锯子。姐才不想吃这种,如同木屑般的食物。 “我会做更好吃的,你等着吃就是。”希宁走进房子。 找了一个铁板,左右放块石头,架在上面。面粉加水后,和成稀泥状,她就坐在火前,做起春卷皮一把的薄煎饼。 一阵阵的麦粉特有香气,让砍完柴火进来的小马修直舔嘴唇、咽着口水:“这是什么?” 希宁将旁边做好的薄煎饼,抓起了二片给他:“你先吃,等会儿肉弄好了包在里面。” 小马修咬了口,薄而焦,还有嚼劲。又抓了二张,拿在手里,到楼上躺着咬。 等五斤面粉全部弄成薄饼,放好后,开始切肉。 这个时代没菜刀,刀具都是很小,就比水果刀大点。 刀也是没有灵气的普通金属,好在磨得挺锋利的。切上几块,放在火上熏,只留一块去烤。烤完后,切成片,撒上粗盐。外面天色已经开始暗沉,而小马修闻着香味来了。 薄饼卷上烤肉,小马修吃得是头都不抬。 “别吃太多,小心肚子疼。明天还有!”不是提醒他肚子疼,而是生怕吃得太多。 吃饱喝足后,小马修关了门,去阁楼睡觉。所谓的门也就是两块木头门板,地方穷困,没有必要象贵族城堡一般,高墙铁门的。好多穷困的人家,甚至连木头门都没有,用草或者木栅栏挡一挡。 外面的天黑了,左右连狗叫声都没有。阁楼上传来了小马修的呼噜声。 她爬了起来,将一块布摊开,先将一套衣服放在上面,身主的衣服很好,就那么二套可以相互替换。随后是下午做好的薄煎饼,晚餐吃掉了一斤,小马修这个家伙真会吃。 再是还未熄灭的火盆上挂着的肉块,外面的水份已经熏干。 粗陶碗弄一个,切肉的小刀拿上,还有打火的火镰。又去旁边的衣架上,将小马修的皮鞋穿上,还有小马修挂着的披风穿上。 要不是父子两个睡一张床,羊皮现在都在小马修那里,她将羊皮也拿了。 就悄悄打开门,出去了。 外面的天很黑,晚上的寒气浸入了地上的泥水里,哪怕穿着鞋,也透过鞋面让脚趾冻得发疼。 路过一些养狗的住户,哪怕声音再轻,也会引来几声叫声。 按照身主的记忆,尽量挑选房子少的地方。农地人少,就往那里走。这个时代的农产量贫瘠,又是刚开春,还没开始播种。如果是夏秋时,还有人住在农地里看守。 走到了一处高地,再走小半的路,前面就是树林了,回头看了看,整个村子除了酒馆那里,只有零星的光。酒馆门口点着灯,屋里燃着篝火和壁炉,就算相隔很远,顺着风也好似听到那里男人的吵架和女人的尖叫嬉笑声。 终于走进了树林,这是一片很大的树林,坐马车需要走上一整天才能到镇上。前剧情,身主离开时,坐着车走,就是想去镇上找工作。结果死在半路,孩子最后给谁抱走的都不知道。 走了一会儿,停下了。左右看了看。头顶出现了一双大眼睛,不时眨着,还发出“咕咕”的叫声。那是猫头鹰。 “嗷呜~”远处的声音也分不清是狼还是野狗。 她找了跟木棍,抓了两把干枯的隔年干草绑在木棍上,用火镰将草点燃,一个简易的火把就做好了。 举着火把继续往前走,这林子里住着强盗,不过他们也是白天干活,晚上几乎没人路过树林。 墨冥:“除了逃跑,就不能有其他办法?” 有,将渣父子杀了,或者只杀老的。可小马修目前的能力,还不足以撑起铺子。让她借着这具身体打铁当副手,也不现实。 再过一年不到,渣公公可是要把这具身体给睡了。就算是一年以后的事,时不时挨打她可受不了。只有先逃了,再找合适的生存地方。 走了一晚上,等天亮后,取出饼,这些薄饼和肉,够吃上五天。肉咬了几口后,东西全都包包好,绑在了身上,选了棵大树,爬到了树上。 看了看周围,没有蜂巢、没有猛禽的窝后,闭上眼睛睡觉。 醒来时,阳光已经透过稀疏的树顶,照在脸上。换了个背阳的树枝,再拿出一片薄饼吃。到了晚上拿着火把继续走,在天蒙蒙亮时,终于走到了小镇上。 但她没有停留,问了几个人后,就走出了小镇。外面又先是一片农地,农地外又是树,不过这次林子会很大,问过的小镇居民说,需要走上二天,才会到下一个村子。 这个世界虽然不怎么样,但有点还是好的,没有流民法。如果象一些位面,平民必须永远呆在原地,离开的话算作流民,会被鞭打甚至毁容做标记,防止再离开,那日子就难过了。 走到中午,看到某个洞象窝的入口。她停下,用稻草做绳子套,趴在洞口等猎物。 等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有毛茸茸的脑袋探出,她猛地一拉绳,一只比兔子略小、比老鼠大的动物在套上挣扎。这是兔鼠,繁殖力极强,身主见过村民在农地里抓捕驱赶。有时窝里跳出来的老鼠,有时是这种兔鼠。 赶紧地猛地朝地上一摔,午餐有了! 薄饼和肉已经加工过,不容易坏,能省尽量省着吃。 吃完后就爬到合适的树上睡,已经快二十小时没有睡觉,等到了安全的地方,一定好好睡一觉。 此时已经不用担心壮汉马修会追上来,这种通信封闭的环境下,最多到林子里和最近的镇上找,不会料到她会走那么远。 就算以偷窃去报官,谁会为了一个偷了面粉和肉的养女画像,送到其他村子找人?要知道抓人是需要悬赏的,壮汉马修愿意出多少钱?少于一个银币,根本没人愿意去管。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走远点,随后找一份工作,开始新的生活。等再过二年,这身体长大了,万一被认出来,也可以矢口否认。 就这样走了整整十天,过了三个村、一个镇,又要穿过一片森林了。运气好,用几张兔子、老鼠皮当做车费,上了辆马车,去下一个镇。这个镇靠海,据说挺大的,或许能在那里安顿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