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言情小说 - 腹黑老公:萌妻乖乖入怀在线阅读 - 第249章 新生命

第249章 新生命

    秦昱笙沉默,并不说话。顶点小说

    胡锦绣走过去,拉着他道,“大哥,你去吧,别磨蹭了,爷爷那边你放心,我来搞定。我向你保证,我一定完成使命,让他高高兴兴的,绝对不会发火!”

    秦重孝也道,“大哥,你去吧。”

    秦孝正没有瞧向他,却是望着月亮道,“想去就去啊。”

    秦昱笙这才有所动作,点了个头应了声,走向了车库取了车。

    车子开出秦家,就要往医院而去。

    过年里的城市张灯结彩,霓虹灯都带着别样的鲜红颜色,比起平时里,瞧着要艳丽许多。人倒是不多,大概都是在家里守岁,偶尔的,会看见一些年轻人,大概要去玩乐,新年的夜生活,也是必不可少的。

    秦昱笙开着车,一直往医院去。

    沿路看见了许多烟火。

    深蓝色的天空,很黑很沉,却被那些绚丽的火光晕染开,变得美丽起来。

    在这一刻,秦昱笙突然很想念简紫铜。

    不知道此时,她会在哪里。

    会在哪一座城市。

    身边是否有人陪伴,是否会寂寞,会不会去放烟火呢。

    秦昱笙终于赶到了医院,医院里有些冷清。他上楼去,走在回廊里,那间病房里有护工,一瞧见他来了,就打了招唿,秦昱笙则是让她回去过年,这里只让他看着就好。

    护工十分欣喜,急忙说着谢谢,这就走了。

    秦昱笙就在林如思的床畔坐了下来,只是沉静地瞧着她。

    林如思很消瘦,可是就算是如此的她,却也是美丽的。长长的秀发,以前总是带着特有的洗发水香味。

    秦昱笙伸出手,想要去触碰她的脸庞。但是又怕打扰到她,最后只是握住了的手心翼翼地握住,不敢用力。

    他就一直这么坐着,也不知道坐了多久。

    突然之间,窗外的夜空亮了起来。

    秦昱笙抬头望过去,只见那片夜空里绽放着烟火,一大团一大团的光亮,真是美不甚收。那些烟火照亮了整个夜色,变得七彩斑斓。他的眼底,也全被那些颜色所染。口袋里的手机,在不断的震动。

    秦昱笙拿出来瞧,全是一些祝福的信息。

    有宋嘉行的,有李博然的,有夏草的……还有许多许多。

    他一条一条看过。

    可是,可是却没有一条来自于她。

    然而,秦昱笙还是找到了简紫铜的号码,手指按着键,打下了几个字。

    不知道她是否会收到,却还是那么做了。

    可在以前,也总是她在第一时间里给他祝福。

    这一次,就让他来吧。

    铜铜,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

    除夕的夜晚,秦昱笙就这么趴在床沿,不知不觉中睡着了,今晚,他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儿时时光。

    梦里面的简紫铜,还是那个小小的女孩。绑着高高的马尾,一张小脸很剔透。

    灯光绰绰中,他恍惚看见那个年幼的女孩儿走向了自己。

    那一次为什么晚归呢。

    大概是因为想要回去养父那里,可是已经不能回去了。

    于是,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吧,等到天也黑了,走到再也走不动了,到了最后也只能回去那个新的地方。

    却看见了她,她正走向了他。

    她说:秦昱笙,你怎么回来这么晚。你是迷路了吗。

    秦昱笙当时没有说话,她仰起了小脸,一脸天真的样子,他一时忘记了说话,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不等他回应,她就主动拉起他的手。

    她说:呐,我们回家吧。

    秦昱笙没有甩开她的手,就这么跟着她回去了。

    画面一个转换,那是一个夏天的尾声,秋天也即将来临了。

    简家的院子里,种着许多树。那一棵梧桐,就在其中。简紫铜是最爱梧桐树的,精心地照料着,每天都要来几回,这样稚气的举动,让他不屑一顾。难道每天来,梧桐就会长得快一点么。

    有一回,她抓了一只蝉来到他的面前。

    她是来炫耀的。

    秦昱笙,你看你看,这是我抓到的喔。

    他并不说话,只是看着那片蓝天。

    简紫铜一边抓着蝉,一边也望着天空,忽然问道:呐,秦昱笙,你知道人死后会去哪里吗?

    他一贯的不理会,她又接着问:如果有下辈子,你想做什么?

    简紫铜近乎是自问自答,她指着身后的那棵梧桐说:我呐,秦昱笙,我要做一棵树,梧桐树最好了,哪里也不去,一辈子就在这里。

    如果有下辈子,要做一棵树。

    做树最好了。

    哪里也不去,一辈子就在这里。

    ……

    忽然有人在碰触他,秦昱笙从梦里醒来。天已经亮了,朦朦的透着光。他一抬头,看见了林如思,微眯着眼睛,冲着他微笑着,温柔无比。一时间忘记说话,林如思却颤着手,抚摸上了他的脸庞。

    那是一片温润的湿意。

    很安静,只听见她说,“小笙,你怎么了,怎么哭了呢。你……你从来不哭的……”

    在之后的很多个日子里,秦昱笙都过着寻找的生活。他并没有独立门户,只是作为分公司搬离了秦氏总部,分公司取的名字叫蓝天,主要负责集团地产行业的建设投资。而宋嘉行成了董事新公司的之一,也搬出了秦氏过去。

    只是两人在谁当总经理一事上有了争执。

    到了最后,还是赵菲菲想出来的办法,不如就猜拳吧。

    谁输了,就谁来当。

    天知道这两人,竟然全都无意去当这个总经理。

    最后的结果,宋嘉行大胜。

    秦昱笙无可奈何的,就当了总经理。

    这年的蓝天建筑,发展很好,各界媒体都纷纷报道。

    这年的盛夏,蓝天建筑投资的其中一期项目,是古城的渡假村工程。

    早年就已经商谈过,也确立了项目合作计划。而此次,则是秦氏的第二期工程。然而这次,本来不用再亲自前往,因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秦昱笙还是去了,他是一个人去的。

    天气炎热,入夜了才稍稍凉爽些。

    可之前来的时候,不是晚春,就是冷冬。

    那时候的气温,都是凉寒的。

    却还能记得,古城窄道,握着她的手走过。也还能记得,那一夜的疯狂,在大冷冬的夜里,下了河去替她捡鞋。却也还记得,也就是在这里,她给他送的花。虽然,那也许只是误会一场。

    其实,这些疯狂的事情,如今想起来,会让他忍不住扬起嘴角微笑。

    古城的夜晚是酒红灯绿的,眼前也有些破朔迷离起来。

    秦昱笙漫无目的地这么走着走着,竟然就走到了酒吧街的路上。那条长长的河岸,笔直朝前。他的脚步却放慢了,不再像当年那样急促。那一年是知道她辞职离开了,才会这样的焦急赶来。

    而如今,没有了方向,所以就需要耐心。

    只是不知道,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一个突然冲出来献花的女孩子。

    也就是在这个河岸边,她还会再出现,出现在他的面前,给他送上两朵花吗。

    如果,如果再撞见她,他一定牢牢抓住她的手,再也不让她走了。

    哪里还肯放她走。

    早就应该,牢牢抓住她才对。

    秦昱笙在古城逗留了两天,第一天过来,第二天留宿,第三天就要赶回去。他走在街上,许多游客,放眼望去,人海茫茫。只是也习惯了,在人海里找寻着那张记忆里的脸庞,那张朝思暮想的容颜。

    忽然,橱窗里闪过一道身影。

    真是像呢。

    秦昱笙心中一紧,几乎是慌忙的,他拨开人群,追着那道身影,朝她奔了过去。

    简紫铜。

    简紫铜,是你吗?

    秦昱笙终于追到她,他一下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反转向自己,那眼底的惊喜,却在瞧见那人的刹那,忽然褪却了颜色。

    身形,倒是极其相似的。

    可是,可是不是她。

    秦昱笙垂眸,而后放开了手,抱歉说道,“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对方瞧见他是个英俊男人,只是笑笑,也没有多说什么。

    秦昱笙站在原地,怔愣了一会儿,而后转身朝着机场的方向,他往左去。

    只是又一次的认错,他也已经习惯了。

    ***************

    然而隔了一个转弯,在那弄堂里有一家客栈。

    客栈很小很简洁,古色古香的。

    客栈是个老婆婆开的,儿女都已经出国,平日里也就一个人。

    客栈的掌柜是个穿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子,她是a城人。在来这儿之前,是在英国旅行的,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最后来到了这里。

    而后,就住了好久。

    婆婆一个人十分寂寞,就和她很聊得来。

    婆婆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旅行呢。

    她说: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婆婆又问她,为什么不回家呢。

    她说:我的家,太远了,回不去了。

    婆婆就觉得奇怪了,不就是a城吗,怎么会远呢。然而看着她一双眼睛,有着朦胧的水气,却也不再追问了。想来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只是心中怜惜,就待她更加好了。

    她在这里住了一些日子,又打算要出发,去另一个地方。

    婆婆就对她说,我这里正好缺一个人帮我管管店算算账,你要是不嫌弃工资少,不如留下来怎么样。

    于是,她就这么留了下来。

    有一天,她突然开始反胃呕吐起来,难受到不行。

    婆婆就很的,立刻带着她去医院看病。检查出来的结果,却是让两人都吃了一惊。

    有了。

    她怀孕了。

    那是一个孩子。

    孩子还很小,不过是三个月大的孩子,却酝酿在她的身体里。一点一滴地长大,慢慢地成长起来。。

    医生问她:小姐,你结婚了吗。

    她摇头:没有。

    医生早已经看多了这样的场景,见怪不怪了,公式化地说道:如果你不打算要,那么尽快决定。不然等孩子再大一些,就会有危险了。

    生命是神奇的,却也是让她迷茫的。

    留,又或者是不留。

    两个选择,只能有一个。

    她不说话了,只是随着婆婆回到了客栈。婆婆给她挤了热毛巾,替她擦脸。

    婆婆问道:这个孩子,你是要不要呢?

    她依旧不说话。

    婆婆也是过来人了,看多了那些痴男怨女,来古城的男男女女,有寻欢的有疗伤的,这大好的风光,在红尘之中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婆婆劝说她,如果要一个人带着孩子,那么太过辛苦了。

    单身mama,并不是那么好当的。

    她已经看多了这样的例子,结果却是没几个好的。

    不如选择断得干净。

    她这么好的女孩子,以后还能找到一个好的,重新开始生活。

    婆婆好言劝说,她就哭了。

    她只是说:可是我不能不要,因为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不能不要。

    这么日复一日,孩子就一直在她的身体里,一日一日的长大。等到春暖花开,她拉着婆婆的手,那样坚决地说:我要生下这个孩子。

    婆婆摸着她的脑袋,只觉得她是个笨姑娘。

    那一定是极其深爱的男人吧,才能让她这样不顾一切的决定。然而其实,明明已经离开了,各自应该有新的生活才对,恋恋不忘,应该是对那些有结果的人说的。如果早知道没有结果,为什么还要去执迷不悟,应该斩断的彻底才对。

    可其实,因为舍不得吧。

    因为还深爱着吧。

    或许,是要证明一些什么。

    就比如好似要证明,这个世界也来过一回,于千万人之中,认识了一个人,遇见了一个人,想着他念着他,不知不觉中沉溺,到了最后就无法自拔,自从爱上了他后,再也无法爱上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像你的人,也再也无法爱上了。

    所以,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做好了会孤单的准备,做好了成为一个mama的准备。

    迎接他们的新生命。

    ******

    此刻她正拿着笔在写些什么,信纸是她最爱的天空蓝。

    她想了很久也写了很久。

    婆婆凑过去看了一眼,她已老眼昏花,所以看不清了,却瞧见只有一行字。

    “出门往右,就有邮局,回来时记得买几碗红豆冰来吃。记得要带伞,别晒伤了,外边天气热。还有,走路的时候要注意,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婆婆提醒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