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遇敌
“身份?”唐锋一愣。 “我们……”安东尼伸出左手,虚引一圈。从雅琳娜公主、卡顿,到面前的保罗和唐锋,都圈在里面,“我们这里的所有人,名义上,是帝国长公主,是国王陛下的特派使者。落到这大军当中,无论我们是否承认,实质上,就是监军!” 唐锋沉默不语。 他也是知兵之人,一听之下,立即醒悟安东尼的意思, 辉煌帝国的权力架构之中,国王与各大行省大公爵之间的关系,名义上是君臣,乃上下级之分。但在实质表现上,却更像是同盟。 比如雅琳娜公主的父亲,当今的国王陛下。他之所以能坐稳皇位,除了自身乃帝国顶尖大贵族之一,掌握极强大的军事力量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拥有来自于爱丁堡、勃艮第、阿伯丁三大行省的强力支持。 贴切的说,国王陛下就是三大行省加上帝都所在的帝国第一大郡——华沙郡等四大势力,所共同推举出来的代表。凭借这股帝国最强大的力量,他才能摘下辉煌帝国的璀璨皇冠,稳坐皇位。 历年以来,帝国境内出现叛乱事件,多是由所在行省的大公爵自行派兵镇压平乱,不劳国王陛下费心。若遇到规模较大,影响甚为深远的大事件,帝都也顶多派出使者,到大公爵府中催促一下。即使随军一同出征,也是嘴巴上锁,轻易不对军队行进运作发表任何意见看法。 只因为,这本来就是人家自己的家务事。外人指手画脚的,算个什么事? 此次一省大公爵叛乱,爱德华兹大公爵奉旨出兵,那是基于同盟的共同利益,也是盟友应尽的义务。所谓领奉圣旨,是说着好听,爱德华兹若不当它一回事,也就是一张废纸而已。随便找个借口拖着,国王陛下也只能干瞪眼。 这支平叛大军,兵种齐全,军备充足,实力相当雄厚。拉到东线的爱丁堡去跟里加帝国开战或许不够看,但对付相对孱弱的塔兰托,却是极为强盛的军势。 唯一有所欠缺的,是在最高端层面的战力。 哪怕是一省之尊的大公爵,第四境界黄金级别的武道强者,也不是想要招揽就能招揽得到的。经历了一次挟持事件,爱德华兹大公爵更是要把至强武者留在身边,以保证自身和家人的安全。 于是在这支军队之中,并没有任何一名顶级强者坐镇。 顶级强者的强大战力,有时候顶得上一支精锐部队。若是使用得当,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足以逆转一场实力悬殊的战争。 约翰将军知道其中厉害,对于拥有“蔚蓝剑圣”卡顿和实力神秘莫测的天才少年安东尼的“监军”一行,自是热情无比。不但破例安排了一辆豪华马车,供公主等人代步。更是拨出一支千人部队,交由他们亲自指挥——即使这是一支完全由非职业者组成的新兵队伍,也已难能可贵。 可以说,这是辉煌帝国建国以来,地方军队与帝都“监军”最为和谐融洽的一次合作。 但再怎么融洽,谈到军队指挥和作战方略,则是约翰将军的禁区领域。若是卡顿或安东尼亲临,他也许还会耐心解释一番。至于唐锋这个小小的黑铁斗士,哼哼,没被赶出军事会议,都算是给两位强者面子了 唐锋和保罗两个新人,无论资历还是实力,都完全排不上号。按道理,怎么都轮不到他们带队领兵,分任正副千总之职。奈何卡顿和安东尼不可能亲自领兵,白银斗士们身为公主侍卫,有守护之责,加上也不大看得上这队新兵,也兴致缺缺。 于是唐锋和保罗就这么十分意外,又极为合理的担任了这支新兵队伍的头领——最起码,比起个人战力与常人无异的林志风和许风,黑铁斗士和力气体质异于常人的离族小子要更合适。 让安东尼颇为意外的是,唐锋居然对领军打仗很是热衷,而且似乎还不像个对军事一无所知的小白。听林志风说,原来他还是个军事迷,向往“好男儿马上取功名”的铁血豪情。 嗯,倒也算个小小惊喜。 至于保罗,就是一打酱油的,纯粹凑数。唐锋为了军队的事争得面红耳赤,“金口”频开。他却没心没肺的在一旁干看着,嗯,估计他也搞不清楚争论的是什么。 …… 大部队行军,不同于单人匹马的飞驰,速度要缓慢得多。 大军前行近十来天,才缓缓接近了两省边界。 雅琳娜公主殿下自然是心急如焚,却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而同样怀有热切心情的,还有平叛大军的主帅,约翰将军。 约翰将军自小从军,由部队底层开始,慢慢崭露头角,累计军功逐步晋升。到三十岁时,得爱德华兹大公爵赏识,破格提拔,为大公爵总揽军队,至今已十多个年头。 在这期间,虽然也有来自家族的从旁帮助。但更多的,还是靠着约翰将军自身的本事和努力。 四十出头就掌管一省军事大权,成为辉煌帝国排得上号的实权人物,约翰将军足可自傲。 但是,他心里一直隐藏着一个心结。 对面的里加帝国弄了个“里加六大名将”,其名气随着帝国的四处开战,在整个奥斯大陆都流传开来。 辉煌帝国偏居一隅,老实安分,只有在被里加帝国欺负的时候被动防御,连像样的反击都没有一次。 仗打得少,再有能力的军事天才也难以冒头。整个辉煌帝国,能被大陆上其他国家记住的名将,只有一个马特西亚斯大公爵。
还是因为壳子够硬,抗打耐揍而出的名。 如果在辉煌帝国内部也给所有统兵的将领排个座次,一百个人里面,起码有九十九个会选择马特西亚斯大公爵。剩下的那一个,也几乎不可能把票投给约翰将军。 阿伯丁行省爱德华兹大公爵的手下,约翰将军? 那是谁啊? 约翰将军不甘心,很不甘心! 他从军将近三十年,从一介小兵做到统帅万军的大将军,统军经验极为丰富。且自小热爱军事,熟读兵书,对行军布阵也极有心得。若非如此,也不可能被爱德华兹大公爵看重,破格提拨。 像我这样的天才,本该在奥斯大陆上纵横驰娉,摧城拔寨,名扬天下! 只可惜受时局所限,约翰将军虽然也有几十次的领兵出征,但仅仅局限在阿伯丁行省之内。而规模最大的一次“战役”,就是踏平了一个连老弱病残在内,不足2000人的山贼寨子。 如此孱弱的对手,怎能彰显出大将军的威武?! 约翰将军如同一头战意熊熊的猛虎,渴望着一只同样凶狠的猛兽作为对手。对于落荒而逃的兔子、山鸡、老鼠等小家伙,完全不屑一顾。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也觉得不该就这样埋没他的才能,随手拨动了天下大局上的某些棋子。 于是,他渴望已久的机会,终于来了! 塔兰托的军队,在约翰将军看来还是有点不够份量。因此,他明知道自己的作战计划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有点简陋,还是坚持了下来。 他就是要让手下、同僚、大公爵乃至国王陛下看到,以自己的指挥才能,哪怕只凭临敌时的即时应变,也足可拿下叛乱的塔兰托大军。 他要把塔兰托作为踏脚石,展露自己的锋芒。 塔兰托以后,就是爱丁堡东线的里加军队。然后是里加帝国本土,再然后是整个奥斯大陆…… 约翰将军锐利而深邃的目光,越过了遥遥在望的塔兰托,飞得很高,很远。 “报!”一阵急报,打断了约翰将军的畅想。 “前方遭遇敌军拦截,前锋部队已拉开阵形,主动迎战。现在敌我双方正在交战!” “来得好!”约翰将军一声暴喝,声音高亢洪亮,中气十足。 “就让这一战,成为我征服大陆的起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