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历史小说 - 1492—1945 说说欧美那些事儿在线阅读 - 第三章mdash;mdash;科尔特斯的远征(1)

第三章mdash;mdash;科尔特斯的远征(1)

    当欧洲人发现新航路,逐渐发现他们之前所不知道的辽阔富饶的世界的时候,他们内心的贪婪被唤醒了,基督曾说贪婪是原罪,但是正是信奉着耶稣的欧洲人怀着贪婪之心觊觎着整个世界,并最终成为整个世界的主人。最早进行探索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也成为第一代的世界霸主,并对世界进行了瓜分,而瓜分的理由在现在的我们看起来估计让人啼笑皆非,那就是:信奉基督教的人(即他们)有权把异教徒的土地占为己有而无需顾及当地人的感受。说白了就是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在这种强盗逻辑下,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对世界进行了瓜分,并且迫不及待地亮出了锋利的、带血的獠牙。

    根据当初达成的分割条约,西班牙占有除巴西外的整个拉丁美洲,即墨西哥及其以南的辽阔的美洲大陆名义上都属于西班牙的统治之下,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那些名义上的土地依旧在当地人的统治之下,有着比西班牙还要多的多的众多的人口和军队。把这些土地和人民纳入自己的统治之下怎么看都好像是一件很不靠谱的事,就像是擂台上拳王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拳手对垒,说这个拳手一定能打赢一样,但是,只用了30年,西班牙便把这块土地牢牢地掌握在了自己的手里,而根本上,是由于两次著名的远征,为西班牙赢得了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欧洲海外帝国。

    第一次远征的目标是位于中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而率领这支远征队的则是埃尔南多﹒科尔特斯。科尔特斯出生于西班牙贵族家庭,曾经学过法律,但估计不是那块料,学不会,要是放在平常,估计也就是混吃等死的命,毕竟贵族,不愁吃喝,但是他却不想就这样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他从小就是在与异教徒的争斗氛围中长大的,在他耳边谈论最多的就是十字军东征啊、南下再征服(即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征服了位于西班牙南部的格林纳达这个穆斯林国家)什么的,环境影响人啊,他的对异教徒讨伐的狂热我们应该也可以理解。而完成再征服的这个伊莎贝拉女王就是赞助哥伦布的那个,这时候新大陆的发现,让科尔特斯觉得真是打盹就有人送枕头啊,一想到对面有茫茫多的异教徒等着自己去征服,血液就不自主地沸腾起来,在1504年他到达伊斯帕尼奥拉岛,并且在6年后参加了对古巴的征服。虽然他不是学法律的那块料,但是打起仗来还是有两把刷子的,由于打得确实漂亮,他被任命为一支探险队的总指挥,任务是调查传说中生活在内地的文明城市居民。估计当初任命科尔特斯的时候也没对他报多大的希望,毕竟只是一个侦察任务,而且这支探险队的实力也是小的可怜:600个士兵,几门小炮,13支滑膛枪和16匹马。但是科尔特斯并不这么想,他在拿到这支小小的队伍之后,一股豪情充斥心间,我必为西班牙赢得荣耀,我必让主的光辉照耀在这块失去信仰的土地上。

    1919年3月,科尔特斯带领着他这支小队伍出发了。估计科尔特斯也知道项羽,他在征服过程中做了一件跟项羽几乎一模一样的事——那就是烧船,但是项羽更狠点,连锅都砸了。可能是因为没有砸锅,科尔特斯没能像项羽那样一战功成,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征服了阿兹塔克即墨西哥王国。

    打仗,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参加过对古巴征服并展现出才华的科尔特斯当然更知道这一点,他在进行战争之前对将要面对的对手做了详尽的调查,当然调查结果就让人有点绝望了:仅仅墨西哥王国本身就有300多万的人口,15~20万左右的军队,而且在其外围的部落也有上百万人口,有约三分之一的人口全为战士,大家想一下,男人占一个部落人口的二分之一,而全部落所有人口的三分之一都是战士,男性里边除了那些拿不动武器的老人和孩子基本上都在里边了,真的是全民皆兵。而所有部落加起来基本上也有30万左右的士兵。而科尔特斯呢,却只有区区的600人,这要真是打起来,以一敌百都不行,那都得以一敌千,估计这600个都是长坂坡赵子龙还差不多。行啦,赶紧洗洗睡吧,别想那些没用的了,这估计是一般人的想法,但是科尔特斯不是一般人,他敏锐的发现了这个看似不可战胜的巨人身上的阿喀琉斯之踵——他们不团结,墨西哥和其周围部落之间有很深的矛盾,他相信自己的智慧,相信自己军队的战斗力,他相信最终自己会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

    在做好一切准备之后,他出发了,在格里哈瓦河。登陆之后就挨了一棒子——当地土著印第安人对他发动了进攻。估计是这些西班牙人在古巴等地干的缺德事让人家知道了,当地人不干了:吆喝,你们祸害完别地儿的人也就算了,还找到我们头上了,兄弟们,抄家伙,上!但是科尔特斯哪那么容易停下,打完仗后下令:继续进军!印第安人一看对面还不服,上,接着干!就这样双方又是一场混战,互有死伤。打了这两仗算是把两边人的火气都打起来了,印第安人这边觉得对面人这么少还敢这么嚣张,忍不了;而科尔特斯觉得连对面这群土著都收拾不了还怎么收拾比他们强大得多的墨西哥,忍不了。既然两边都忍不了,那就打吧,看看是你的拳头硬,还是我的招式狠。

    双方都在向对方进军,最终在塔斯巴科族人的领地辛特加村遭遇,而战斗的结果证明了一句话: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第一战斗力。此役西班牙军队以损失两人的极微小代价打死了对面800多人,西班牙军队有着火绳枪、大炮等先进武器,而且全身都披挂铠甲,见过欧洲盔甲的应该知道欧洲人对自己的保护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恨不得把眼都蒙上,而印第安人还停留在石器时代,用的还是石制的标枪和砍刀,身上也没有什么像样的防御,估计就是西班牙人站着不动让印第安人砍也得砍半天,而西班牙人给对面一枪子、一刀什么的,估计对面就挂了。而且当时的西班牙军队采用了在当时领先世界的西班牙大方阵,就是外边是长矛兵和剑兵,保护中央的火枪手和弓弩手,整个阵型是一个正方形,印第安人破不了外层长矛兵、剑兵的防御,而容易打破防御盔甲的火枪手、弓弩手却打不着,整个的交战过程与其说是在打仗还不如说是一场屠杀更合适。

    这场战斗下来之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就傻了,立马就老实了,这尼玛不科学啊,这么这么厉害,立马就老实了!而把印第安人揪领子狠揍了一顿的科尔斯特这时也没有了继续作战的欲望,原因很简单,缺人,毕竟他满打满算也就600来个人,死一个就少一个,而之后谁知道还要打多久,死多少人,现在这些人在科尔特斯的眼里就是宝贝,就是掉根汗毛都觉得心疼。既然双方都不想打了,那好,那我们就谈吧。我一直怀疑科尔特斯是不是喜欢中国,要不然怎么干什么事都有中国的影子?他在谈判过程中运用的手腕十分像三国时期诸葛亮对付南蛮孟获,他首先先把俘虏中的酋长和首领找出来,然后用玻璃珠和水钻贿赂他们,并且对他们好言安慰,估计就差拜把子了,然后让他们找当地印第安首领讲和。这些人一看不但不杀他们(因为他们对待俘虏都是杀了祭祀)而且还给他们名贵的宝石(毕竟没见过世面,被廉价的玻璃珠和水钻迷惑了),他们乐呵呵地就去找自己的首领去了。首领也是被打怕了,2:800的伤亡率你怕不怕?!再加上没见过世面,被对面的发出恐怖声响的“怪物”(也就是大炮和战马)吓住了,也就同意讲和。这是科尔特斯在整个征服过程中取得的第一个重大胜利,让他和他的军队免除了后顾之忧,而且从这些盟友手中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士兵和补给。而正是从这些盟友这里,科尔特斯知道了墨西哥,知道了墨西哥的富有,这极大地刺激了他,他就像是一个闻见了血腥味的饿狼,在一旁磨利自己的爪子和牙齿,准备对那毫无所知的猎物展开致命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