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都市小说 - 透视医王在线阅读 - 第1191章 那老娘也没吃饱!

第1191章 那老娘也没吃饱!

    沈欢的心情是郁闷的,但又有些无可奈何。≥≤≤≥≈≥≈≠≥≥≠≠

    林老爷子给他安排的房间是他最初来林家时的住所,里面什么东西都没动,就是床换了一下,从之前的单人床,变成了双人床,比普通的双人床还要大上一些,而且高度比普通的都要高,不像是新床的样式,下面还是中空的,很适合拍那种床下有人的惊悚电影。

    也不直到老爷子是不是故意的,沈欢一个人躺在这偌大的床上显得十分无聊。

    “狐狸精,你说这女人生气了,到底该怎么哄?”沈欢将双手放后,撑着脑袋,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觉得呢?”苏璃现在的心情有些微妙,一是生气,理由自然和林妙诗一样,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着非常强大的占有欲,更何况是感情上的事情。

    不过除了生气以外,她还有些小小的兴奋,要知道,因为6倚天闹了这么一出以后,现在沈欢身边就只有她一个女人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在这个时刻,苏璃已经达成了独一无二的成就。

    似乎是半躺有些不舒服,沈欢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要我说妙诗今天这气生的有些莫名其妙,先不说6倚天和宋可馨这两个人是瞎胡闹,就算是真的她也没必要这么大脾气吧?当初可是他口口声声说,只要我依旧爱她,她就不会计较这些的。”

    “看来你是被宠惯的太久了。”苏璃语气有些不阴不阳的说道:“也不知道是谁当初说的,只爱林妙诗一个人的,现在人家对于开后宫的事儿已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有些人还不知足,人家生个气,搞半天还怪罪到人家自己身上了。”

    沈欢听到这话出一阵干笑,苏璃说的没错,这要是放在以前他也不可能生出这样的心理,可能是真的和莺莺燕燕待的太久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要是换做以前的沈欢,看现在的自己,评语肯定只有一个词——人渣。

    “唉……看来那句话说的没错,人总是会变的。”沈欢颇有仓伤感的感叹了一声。

    苏璃的话却依旧不怎么好听,“坏了就坏了,还人总是会变得,你现在就是当了婊砸还想立牌坊的贱货。”

    “我去,用不用这么狠。”沈欢哭笑不得道:“我找你是为了让你给我出谋划策,不是让你对我进行各种抨击的啊。”

    “我说的是事实。”

    “那你还不是做了我的女人?眼瞎了?”沈欢也动了小孩子脾气。

    “我只是为了和你修炼,我说过要做你的女人吗?”

    “我靠,你这比拔吊无情还要无情啊!”沈欢说完以后,咳嗽了两声,“那个,小璃璃啊,你刚不是说修炼了么?咱们也有一阵子没修炼了吧?我看这月色朦胧,天气不错,咱俩……再练练?”

    “你不担心你的小情人生气了?”

    沈欢摆了摆手,笑道:“妙诗我了解,只需要一晚上她的气劲就会过了,等早上我承认个错误,把事情解释一下就没事了。”

    “哟,这么快就进入老夫老妻模式了?刚刚不还在担心吗?”

    “咳咳,我这不是恍然大悟嘛。”

    “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你说什么?”

    “没什么。”虽然苏璃嘴上说着一千个不满,一万个看不惯,但行为上却截然相反,直接化为实体躺在了沈欢身旁。

    苏璃的装扮本身就很暴露,这次好像又有点刻意为之的样子,那小香肩、事业线,还有俏丽的大长腿,看得沈欢心里直痒痒。

    有些时候不是人并非是一个不好的称呼,比方说对于现在的苏璃来说就是一种赞美。

    以前沈欢觉得,苏璃除了那可以闷死人的胸,以及妖娆妩媚的气质和脸蛋外,就没啥特色了。

    可自从经历了上次的“修炼”以后,沈欢现这些特色根本就不算特色。

    苏璃的肌肤是一大亮点,细腻嫩滑的完全不像是凡人的肌肤,指尖的触感似乎可以令灵魂舒服到颤抖。

    林妙诗的皮肤也很好,但毕竟是世俗之人,难免沾染到凡间的污秽,即便再怎么粉嫩也不不可达到苏璃的这种境界。

    滑嫩的皮肤,配上巨大挺拔,柔韧不失弹性的双峰,胆识抚摸便已经是人间最美的享受。

    但是——最吸引楚歌的还是苏璃独有的九曲回肠。

    以前天真纯洁的沈欢,根本不知道名器是什么意思,他现在明白了,那种感觉,简直不可言喻,就拿九曲回肠来说,对于大部分男性都是一种极大的挑战,可一旦征服后,那简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巅峰。

    沈欢最初确实是想修炼的,可他现在早就把修炼的事情抛至脑后,并且这一次他提出修炼时,真实的目的也并不是修炼。

    朱唇,是个很古老的形容词,但用在苏璃身上十分妥当,和她的妖娆妩媚一样,她的美是来自于古代的那种美,和现代女性美是不一样的。

    沈欢尝了一口,那种细腻滑嫩令他身体忍不住一颤,无论是鼻息中香气还是嘴中的口感,都在刺激着刚刚苏醒的小沈欢。

    和之前不同,苏璃竟然学会了回应,那滑嫩俏皮的小舌头只是稍稍反攻就让沈欢有些沉不住气了。

    科学表明,嘴唇和舌头是人体反应最敏感,也是最容易勾动起神圣之火的部位,甚至比直接刺激小弟弟和小meimei都要管用。

    男人就只有这两个部分,可女人身体上的部位就多了,沈欢为了扳回一城,用手揉捏着那份爆满,指尖故意若有若无的来回掠过水蜜桃顶端的粉嫩葡萄。

    “嗯~”

    林妙诗的“弱点”在于耳朵,一吹即软,苏璃就是两团软rou上的小葡萄了,一摸即瘫。

    见时机成熟后,沈欢对准窄小的玉门,持枪杀入了城内。

    回廊弯弯曲曲,犹如羊肠小径。

    在经历了比吸食鸭片更快的爽感和刺激之后,沈欢终于达到了巅峰。

    沈欢躺在旁边拿起手机看了一下,脸上带着一丝得意,“十五分钟四十六秒,成功了,下次朝着二十分钟努力。”

    苏璃面色红润,其实在沈欢开始动手的时候,她就明白,这小子根本不是为了狗屁的修炼,但动情后根本来不及想那么多。

    没想到他竟然坚持到了十五分钟,而且自己竟然比他先达到了满足。

    “十五分钟有什么好骄傲的,再说,如果是修炼的话,最少也能达到一个时辰,你遭这份罪干嘛?”

    “你不懂。”

    这就好比吃了伟哥征服女人,和靠着自己的实力征服女人,能一样吗?

    “喂。”

    “嗯?”

    “我没吃饱。”

    “你刚刚不是已经……”

    “那老娘也没吃饱!”

    苏璃说完也不管沈欢答不答应,直接将沈欢扑倒,来了一个霸王硬上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