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言情小说 - 闻醉在线阅读 - 第三十五章 沙梁之雪

第三十五章 沙梁之雪

    2012年除夕之夜,密集的鞭炮声如同滚动的炸雷一样响彻整个县城上空的时候,我和二个儿子早已经进入梦乡,那个辞旧迎新的火红色的日子,被我安静而平淡的翻过去了。

    对于这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还没有来到,我就已经充满缓慢而模糊的恐惧,不团圆的家庭在团圆的日子里,那些庆祝和祝福便已破裂不再完整,并被蒙上阴影,仿佛无数纷飞的风雪弥漫在我纷乱的头发间,我嗅着那翩跹起舞的繁华,伸出手掌试图抓住些什么,但是我向往的温暖根本就是若隐若现的星光,除了留下幻影一样的光影和色泽以外,便只有一阵一阵尖锐的疼痛,穿过手指间。

    幸运的是,日头是理智型的,在除夕之末这个特定的时间里,与情绪型的我交错共鸣了一回。

    大年初一的早晨,在无尽的黑暗中,我期盼着光明。我担心时间会不公平,单将我卡在去年,看不到明年的太阳。

    这时,朝阳沿着湄公河岸升起了,童话般点亮我的眼睛,哦,你每天都挂在天空上,但是,今天的你,是最特别的,以前没有,今后也不会,让我对你,如此介意。因为,你在我掌心,轻巧地画了四个字:劫后重生。

    走了那么多路,淌了无数水塘,才明白造化弄人。这么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光,对我而言,却成为四十九度高温里孕育着的寒冰,我必须贮备足够的能量和坚强的勇气来面对。

    入冬以来,我常常有这样的梦境,梦境里是漫天飞雪,落满我的头发和肩膀,抬起头,发现空中飞翔着雪白而轻盈的鸟,只是这些鸟不发出一丝鸣叫,于是,揉揉眼,还是分辨不清究竟是雪是鸟还是风筝在空中盘旋啊盘旋。

    一朵雪花触摸过我的鼻尖,我正欲抬起手臂,突然雪花背后出现一张微笑着的面孔,一个有着柔软头发的男子,他的嘴唇有着温暖的颜色,他仿佛很遥远,又仿佛就在我眼前,他白衣如雪安静地站在雪中注视着我,我什么也听不见了,只听见雪莲花连绵不断绽放的声音……

    美梦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醒来,所以我参不破这个梦境告诉我的是曾经的美好还是未来的美好,而我现在唯一想知道的是等在我前面的男人究竟是谁?

    年后的日子过得很平淡,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节日忙碌后的空虚。英打电话给我,问我什么时候去下石会再住几天,在川开学之前,还可以抓紧时间出去走动走动,她说我给你打了好几次电话,你老是关机。

    我的心微微刺痛,我这所以关机,是不想被某人想起,也不想想起某人。

    英能给我打电话,说明英对我的牵挂,不过,我在英跟前从来坦诚相对,当然想去,只是我满脑子装得都是鹏。

    英在那头被我逗笑了,嘿嘿,你那想的竟是没的事,我告诉你,不可能。

    她说的我也不爱听,我固执道,反正不管结果如何,我的态度是生命不息,追他不止。

    英一时语塞,她也了解我做事的风格,沉默片刻,她又吩咐我,你要上来的话,就把jiejie引上,光她一个人,疯疯癫癫的,谁也不放心,我是想让她上来住几天,没人拉引她,她一辈子也出不了门。

    我边思考边回答,行,没问题,这样,初六上吧,先准备准备,到时候电话上联系。

    二人说好后,挂了电话,还有三天时间,除了准备好川的吃喝外,再修一修头发,收拾得漂漂亮亮去见鹏。

    鹏是一个漂亮的年轻男子,他不是别人,是三有有二姐的儿子,年前我去英那里小住的时候,忍不住对他一见倾心。

    那天是腊九,阳历是2012-1-2号,我清楚记得英做的红粥和炒的猪肠子。对我这个不精通做饭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下午,是带着二蛋出去遛达的时间。

    上午,一般是我们在家做家务,二蛋则一个人在院子里拿根小木棍给猪挠痒痒或者撵鸡锻狗,总是滚得象一只土耗子,他二个脸蛋冻得红扑扑的,激动得坐不住,不停地进来出去,出去进来,踩得满地泥,相比城里,乡下是小孩子成长与玩耍的乐土。

    英带着我俩穿过村里唯一的大街,沿着一条宽阔而整洁的柏油路从东头一直走到西头,远方是广袤的土地象天空一样无边无际,柏油路的两侧则是深而陡的沟壑,走在上面仿佛是经过一座桥,然后就到了二改子家,后来才知道村西头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沙梁上。

    过年的时候,因为思念鹏,专门写了一首诗,取名沙梁之雪。

    沙梁之雪

    下雪了,漫山遍野

    我赤脚站立

    张开双臂

    象一只纯白的湿地鸟

    静默地守候

    守候那些落满全身穿越黑色瞳孔的

    四溅飞扬的如雪的梦

    渐次将我淹没

    下雪了,漫山遍野

    这场雪下了千年

    而我是个杀手

    立于千年之前

    夺目的剑锋华丽永恒

    毫不犹豫地主宰着毫不留情

    转瞬之间

    雪花绽放成为朵朵不再忧伤的红色蝴蝶

    你是那把剑,紧握于我手中

    你美而锋利

    形影不离地陪着我看

    鲜血染红了朝阳,浸透了夕阳

    下雪了,漫山遍野

    时光不觉中流动了很久

    一切都有些累了

    而我早已死去,化做无影的魔

    身体拆散成片片雪花

    轻盈如歌般飘摇在沙梁之上

    这片土地将不再乏味而注定陷入迷醉

    那是因为

    我甘红的唇正在吻醒

    你封印在沙梁内漫长而不羁的灵魂

    现在回想起来,我那时候无人相伴无人安慰,走了一段相当长远的黑夜独行道,我的运程急需发生一次重要的转折,那一钩残月,只待重新圆润生辉,枯败的枝条,即将改换出新绿一片。

    鹏恰在此时,出现在我眼前,他不过等闲之辈,好比林中叶,丛中草,但我已历经曲折坎坷,只当他是神灵指点给我的美好前程,我放开缰绳,朝他飞奔而去。

    二改子的院子很大,喂着不少绵羊,最夸张的是左边拴着一条大黄狗,右边拴着一条大黑狗,中间跑前跑后散着一条半大的带着黑色条纹的灰狗,感觉象是穿过一片紧张而混乱且枪声大作的战场,我们终于进到屋里,二改子忙着给灶火填柴,锅里不知是猪食还是羊食,灶旁卧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绵羊羔。

    印象中二改子空闲的时候不多,后来几乎我每次去,她都有各种各样的营生。在我们闲聊的时候,鹏骑着摩托车回来了,我并没看到,因为我呆在里屋,只是听到英这么说,我忽地感觉心跳得有些不匀称。

    在他进门的那一瞬间,我转头看他,真的,一时间,周围什么人也没有了,什么声音也没有了,惊鸿的一瞥,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他,我意识到自己的眼神几乎凝固,赶忙扭回头来,大脑依然一片空白,甚至对他的长相都没有丝毫印象。

    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的迷恋上他,仿佛是一种前世早已注定的宿命,虽然是第一次相见,却在心底一直埋藏着他的影子,尤其是他漆黑明亮的瞳仁散发出一种飘渺的不可捉摸的极具诱惑的味道,正是我要的款。

    我想起冬天以来我一直做的那个梦境,一个有着柔软头发的男子,他的嘴唇有着温暖的颜色,他白衣如雪安静地站在雪中注视着我,他的眼神弥漫着花香,铺满整个雪地、、、、

    很快,我回过神来,想起此行的目地,是要借鹏的手机给川打个电话,我把我的手机给川丢下了,以免他需要我的时候却找不到我。

    于是,英帮我问鹏借手机,鹏说了句话让我心里偷着乐,他说,行,我给你弄,我的手机只听我使唤,你使唤不了。

    问了平安后,鹏拿了手机回到他那屋了,我们进去一看,他屋里还卧着一只同样奄奄一息的小绵羊羔,稍比外间的那只强一些,也强不到哪去,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尾巴上粘着绿色的稀屎。

    原来,这只小羊羔不会吃大娘的奶,而那只小羊羔的头不断向后扭曲,徘徊在死神边缘,英立码打起这二只羊羔的主意。

    她不知什么时候掏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塞给二改子,想买那二只羊羔,二改子不要,二个人推搡了半老天,我在中间笑着打帮,她愿意给,你收下不就行了,又不是你硬问她要。

    最后,把钱放下,英肩上扛着那只半死不活的羊羔子,我肩上扛着二蛋走了出来,一出大门,我悄声问英,你肯定是二只都要,怎么就给了你一只?

    英仍沉浸在她的买卖里,有点兴奋地回答,那只人家还想着能不能喂活,不想卖,等上它二三天,看它死呀不。

    回家的路上,碰上三有有的婶婶,她惊讶地问英,你扛着个死羊羔子干嘛呀,赶紧扔了哇,要那做甚了?

    英轻松地笑着回答,剥了皮子喂狗呀。

    婶子愣了一下,没听说过,那也麻烦得不能。

    回家后,英把死羊羔子扔在火炉旁边,这情景突然让我想起以前龙在的时候,会把一堆收回来的死羊羔子放在火炉旁消上,然后,剥了皮卖掉,rou则喂了我家的大狼狗,羊羔皮是最高档的皮,质地柔软、轻薄,卷着的毛花做成成品后格外华丽,据说都用于出口。后来,龙走了,大狼狗二个月以后也死了,基本上是饿死了,因为我再也给它吃不上rou了。

    大狼狗长得很雄猛,路过大门外的人都得紧走几步,它跟了我们十年,我和龙你侬我侬时,它正值青春年华,我和龙的婚姻走到尽头,它也就枯萎消失了。

    它死后,我不敢碰它,最后是峰联系得把骨瘦如柴的它卖到了狗rou馆,成了一碟盘中餐。

    9号那天,二蛋有些发烧,嘴上起来一圈泡,我便带着他返回城里,车上的人总是很多,但是相比年后的坐车经历,已经是算很宽松了。快到站的时候,我稍稍有些晕车,不大舒服,二蛋早晨吃了些药,在我怀里睡了一路。

    从面包车上下来,走在黑乎乎满是冰疙瘩的水泥路上,耳边是各种嘈杂喧哗的声音,我用不确定的眼神看着奔来忙去的人流和车流,感觉自己象是来自火星的外星人,与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县城格格不入,而实际上,我离开不过十天。

    回到家,川一个人的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他充分体验了自己当家做主的感觉,是前所未有的自由,儿子离开我也能活了,我心甚慰。

    休整了几天,生活又回到先前的样子,这时我开始想起鹏明亮细碎的眼睛以及微笑时轻轻勾起的嘴角,还有我在他屋里心潮汹涌起伏的时候,他却若无其事地盯着电视节目,坐在板凳上头也不回,我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他的背影,肩膀宽阔而挺拔,衣服绷得很紧,几乎能够感受到衣服下面肌rou和皮肤新鲜而畅快的呼吸,那种好比夏天的雨线一样密集的男人味扑面而来,我只觉得意识卡壳似的昏暗不明,噗通一声落入水中,失声地窒息,在沉下去的前一秒好不容易又缓存着浮上来。

    记忆中的他被蒙上猫一样轻柔的无声无息的光影,我心头的悸动却蜕出清晰的核。

    我从英那里知道鹏31岁,未婚,曾买过一个四川老婆,几个月后就跑了,那天我们从鹏家里出来以后,走在空阔的大路上,我心情大好,路太宽了,我可以倒退着走,转着圈走,哪怕倒立着走,也绝不会碰到任何障碍。

    我二眼放光压抑着激动轻声对身边的英说,鹏长得真是不错。

    英冷清清地说,一般,咋好得了。

    我望着英风中抖动的细细绒绒的头发,还有那只软绵绵的小羊羔,故意轻笑着补充,那也比龙好看。

    实际上我真正想说的是比龙年轻得多,龙比我大8岁,而我比鹏大5岁,我已经36岁了,想到年龄问题,我的心情不由得暗淡下来。

    暮色nongnong地透过玻璃窗涌进来,冬日里的晴天是很稀少的呢,而令我心动的仿佛专为我准备的男人是少之又少呢。

    尤其是对于身边一年多没有男人陪伴的我,该用怎样地力气去珍惜他呢?而他对于年长他许多的女人,差下一辈的长者,一定没有一点感觉吧,而且这个女人还有二个儿子,在没有开始的最初,我就悲观地觉得一定是一场注定的失败。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我喜欢他,不一定他就得喜欢我,只要他在那里静静地被我喜欢着就行了,不是很崇拜那句话吗,爱,但不占有。

    哪怕镜花水月,我也要快马提鞭而去,辛劳半生无结果,马不停蹄,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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