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新兵训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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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兵训练营里,萧剑扬和曹小强很快就成了名人。 萧剑扬成为名人,是因为他非凡的天赋和跟骆驼有一拼的耐力,不管多难的动作,他都一学就会,新兵蛋子们最为头疼的内务在他看来根本就不算个事,他叠的被子苍蝇站上去都会打滑,武装越野、翻越障碍什么的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他是整个新兵营第一个能轻松跑完一万米的,这一点让所有新兵都瞠目结舌,甘拜下风。 曹小强成为名人嘛……则是因为这个家伙比较二。他对搞内务深恶痛绝,入伍都半个月了,被子还是叠不好,让他扫地?你就等着再扫一遍吧,反正他扫过的地能再扫出一大堆垃圾来。他同样对队列训练深恶痛绝,经常搞错方向,时常连稍息该迈出哪只脚都弄错,没少挨训。他干过的最出格的一件事情就是把一大堆脏衣服和臭袜子扔到正在洗衣服的战友面前,然后扔下二十块钱,说:“这些都是你的了!”结果被排长罚他替全班人洗了整整一个星期的袜子。但是这个家伙的体能却连陈亦鸣都瞠目结舌,俯卧撑他一只手就能做五十个,引体向上呼哧呼哧一阵子做上百个毫无压力,投弹训练他大手一抡,木柄手榴弹便打着旋飞出八九十米开外了,而且准得出奇!萧剑扬私下里好奇的问:“你是怎么做到的?扔得又远又准!”这个二货呵呵笑着说:“小时候经常扔石头砸人家的玻璃,扔得多了,手感就出来了……” 扔石头砸玻璃练出来的手感?好吧,算你狠! 总之,这就是一个性格有点倔强,出手比较大方,脾气也不大算好,更兼力大无比,连老兵都能战翻的二货,老兵对于这种刺头一向是又爱又恨。 当然,陈亦鸣也成了新兵营里的名人,新兵们给他起了个很好听的外号:“陈无常!”这个家伙跟索命无常有一拼,他总是能在你累得直不起腰的时候给你摊派一点任务,或者在你睡得正香的时候拉响起床号把你踹上汽车,拉到十几二十公里外的郊野,让你自己摸黑走回来。新兵们闹了什么矛盾,他永远会在第一时间冒出来,用最公正也最无情的方式给予处罚,那些桀骜不驯的新兵看到他,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不愧是第40师名声最臭的新兵营长专业户,他总是有办法在一个星期之内将自己留给新兵们的最后一丝好感破坏殆尽。但严厉归严厉,有一点是不容否认的,那就是他在训练的时候是全身心的投入,将自己在战场上学到的东西毫无保留的教给了新兵,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一旦爆发战争,这些新兵能少死几个,能想透这一层的新兵也就能理解他的苦心了,至于想不透的他也不在意,反正骂他的新兵已经够多了,也不在乎多再一些。 军队是一座大熔炉,哪怕是一块顽铁扔进去,也能给你炼成钢。经过两个月的艰苦训练,士兵们普遍长出了结实的肌rou,个子也高了不少,以前的衣服都快穿不下了,每次照镜子,看着镜子里那个全身上下就两颗牙还是白的的自己,都有一种陌生的感觉。第一次跑一万米,他们一个个都口吐白沫,现在他们已经可以比较轻松的跑完了,而长达两个月的新兵训练也让他们知道了什么是纪律,什么是团队,更让他们知道了什么叫“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到目前为止,他们仍是一群没有摸过枪的童子军,不过已经具备一点战斗力了。不过,有收获就有付出,他们付出的代价除了一身劳累之外,还有清洁溜溜的钱包————为了跟老兵搞好关系,为了改善伙食,一个月不到,他们便已经将钱包里最后一分钱花了个精光,成了连叫花子见了也要掉眼泪的特困户。像萧剑扬这种烟酒不沾的人也就算了,上火车前老爸塞给他的二十块钱到现在都还没怎么动,那些喜欢抽烟的士兵可就惨了,香烟早就断顿啦,只好四处捡老兵扔的烟屁股抽,连烟屁股都捡不到的就只好弄点干燥的树叶用纸一卷,给自己点上过一把干瘾了,没烟抽的滋味,绝对不比没饭吃好受。 看到战友们可怜巴巴的跟在正在抽烟的老兵身后等着烟屁股被扔掉,看着老兵拿出一包烟就能轻轻松松的收买一帮人,把他们拉到自己的班去,萧剑扬深深的庆幸自己没有抽烟的习惯,真的,非常庆幸。 当然,萧剑扬也并非没有一点烦恼。他的烦恼就是想给家里打个电话实在太难了,军营里有电话,不过要收钱的,而且还挺贵,就这样每天晚上,都要排起长队,每次看到前面的人拿着电话唧唧歪歪的跟家里人或者爱人聊个不停,他就恨不得拔出刺刀将丫大卸八块!好不容易轮到他了,还十次有九次打不通————他老家整个村里就村委会里有一台电话,电话跟电话线都严重老化了,一三五罢工,二四六间歇性罢工,星期天休息,想打通一个电话真的不比摸中个头奖容易多少。离开家乡这么久了,他真的很想家,很想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父亲,有很多话想跟爸爸说,打不通电话让他抓狂。可是等到幸运的打通了,父亲那微微带一点沙哑的声音在电波那头响起的时候,他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他父亲是一个拙于表达的人,沉默寡言,感情内敛,极少外露,而他也继承了这一缺点,明明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等到要说的时候,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不过,对于他来说,能听到父亲的声音,从他那里得到几句鼓励,便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自己说什么反而不大重要。
拙于表达,性格内敛,这是他最大的缺点,这个缺点将对他的人生造成极大的影响。 曹小强就不一样了,这家伙是出了名的乐天派,不管去到哪里都能跟周围的人打成一片,再加上家里有钱,出手大方,战友们向他借钱买包烟打个电话什么的,历来是有求必应,隔三差五还请连长排长他们喝酒,所以他很快就成了整个新兵营里最受欢迎的人。喝到有几分醉意的时候,好几位连长都拍胸口表示如果曹小强愿意到他们连来,一定把曹小强当种子培养,以后师侦察营要选人了,第一个推荐他去!这样的条件可谓优厚了,当一名侦察兵,是绝大多数新兵蛋子最大的愿望,可惜曹小强对此严重的没兴趣,他只想快快乐乐的过完这两年,然后退役回家。那些精锐步兵连他是打死也不会去的,随时可能被拉到老山拔点哟,太危险了,还是去那些不怎么受重视的连队强些。不过太烂的连队也不能去,曹某人在新兵连里假假的也算一号人物了,去那些太烂的连队,和他们一起养猪种菜,那多没面子啊,回到家里非被老爸打死不可。所以,他得挑一个战斗力一般般,想上战场也争不到机会的连队,才能安心的呆完这两年……基于以上这几点,曹小强大爷至今都还没有确定要去哪个连队,算了,到时候再说吧,别被分到侦察连就行了。 时间就在这些琐碎的事情里快速溜走,新兵训练快要进入尾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