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竞技场
第一百八十二章竞技场 云慕尘穿着一身黑袍,坐在马车前头,拉拢脑袋,在光明大道上缓缓而行。 前方突遇一个十字路口,马车就停在这个十字路口的中央,周围是一群跪倒在地的人群。 云慕尘已经闯祸一次了,再引人瞩目就是犯傻了。 他回头,探入马车内,问道:“修,我们现在怎么走?” 修竖起食指放在唇边,示意云慕尘小声些,他凑近云慕尘耳边悄声道:“这条四字路口往前走,便是幽梦大道,这条大道通往城主府和将军府,左边走幽灵大道,右边走是幽泉大道。” 云慕尘道:“怎么这些大道名字那么古怪,那我们现在走哪条道,先把这个家伙埋了先。” 修道:“走左边的幽灵大道吧!这里离左边的城门最近。” “不,我们还是走幽泉大道吧!我想去卫将军当年建立的竞技场去看看。”琳指了指右边道。 听琳这么一说,修也突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卫叔叔身披战甲,亲自传授他枪法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小,卫叔叔对待手下士兵们都非常的严格,唯有对修这孩子好,将自己毕生所学,全部传授给修。 卫将军还在光明城右边区域建立了一个直径一千一百米的圆形竞技场,外围是高达二十多米的石墙,石墙衔接着观众看台,中央一块圆形的空地,如罗马斗兽场一般。 修从小就和父亲公孙仁疏远,闲暇之余便会拉着meimei去竞技场,他喜欢坐在高台之上,看着竞技场中的勇士们赤手空拳地搏斗。光明城的勇士们,为了迅速提高自身灵力等级,他们采取的最佳修炼方式便是在竞技场搏斗。 当年修的父亲公孙仁也是在竞技场中历练,才得以突破御灵者9级,变为灵徒。 “好吧!那我们走幽泉大道吧!”修无奈地笑道。 云慕尘转过头,驾着马车往幽泉大道方向走去,马车极速行,路上行人纷纷跪拜,他已经见惯不惯了。 马车形式得很快,琳透过淡白色的车帘,隐隐约约能看见外面的场景,虽看不清人脸,可那些一个个跪倒的身影她却看得一清二楚。父亲在的时候,从来不会要求他的子民跪下的。 想着想着,马车突然停下,车前突然闯进一个,正是云慕尘。 琳瞪大了眼睛:“你进来干吗?” 云慕尘二话不说,就开始脱衣服。 “你干嘛?”琳看着他这奇怪的举动,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 三活人一死人挤在小车厢里,马车摇摇晃晃。 跪在地上的人群悄悄抬眼,看着马车震动不停,他们的眼里充满了困惑。 “这督查大人一个人在马车里面干什么呀?” 这些他们当然不敢过问,子民们见圣军如见神灵,只管跪着就可以了,无需多问。 云慕尘脱衣服的动作太大,马车摇晃得厉害。 修领悟他的意思了,也开始脱衣服,那件从来不离身的雪白绒毛大衣被他脱下,放在一旁。 “哥!你们两人是要干嘛?” 云慕尘嘘了一声,悄悄地道:“你小声点可以吗?脱衣服呢!看不到吗?” 琳紧忙捂住双眼,别过头,往车边上靠了靠。 修接过他手里的黑袍,套在自己身上,随即笑问:“云慕尘,你怎么知道我不愿下车的?” 云慕尘笑道:“从我第一次探头进来问路时,就发现了,你对这竞技场似乎有特殊的感情,如今物是人非,你担心自己进入竞技场后忍不住闹事!” 修穿好了黑袍,竖起大拇指,对云慕尘赞不绝口。 倒是把一旁的琳看得呆了,云慕尘和哥哥两人什么时候情同手足了,连她这个meimei都不知道的事情,云慕尘却能知道?这是为什么? 更让她惊喜地还在后头,云慕尘穿上那件略大的绒毛衣,就好像痞子穿上贵族服一样,看起来一点都不和谐。 正当她想取笑几句时,云慕尘拉住了她的手,感受他温暖的手心,她脸颊绯红,微微低头,露出几分少女羞涩的模样。 云慕尘倒是没在意那么多,对着修道:“令牌给你了,我带琳去看看,或许那公孙申就在这里面也说不定,你找个地方把他埋了吧!一切小心,不要被人发现。” “放心吧!琳就交给你了,完事之后我们在后面的十字路口集合。”修掏出令牌,握在手中。 云慕尘话不多说,将琳仓促地拉下马车。 那跪倒在地上的人群悄悄抬头,忽见马车里面出来了一男一女,男的衣衫不整,一件绒毛大衣挂在身上,明显不合身。
女的脸颊红得似苹果一般,再联想刚刚马车震荡得厉害,光明城子民们脑子里一头雾水,真可谓是百思不得其解,偏偏又不敢说些什么! 紧跟着,马车里又走出一个来。 真是见鬼了! 那人身穿黑袍,手里握着一块金黄色的令牌,赫然是圣军督查。 修本出生于光明城,城主家庭,再加上他天生一张冰块脸,威严十足。 “尔等贱民,看什么看,那是我两个亲戚,今日来竞技场,你们可莫要怠慢了他们!” 云慕尘装出一副高贵模样,外披雪白绒毛大衣,内穿一件白色布衣衬衫,这种强烈的反差实在会让人以为他的大衣是偷来的,分不清他到底是穷还是富! 云慕尘松开她的手,拉了拉大衣,昂起头,迈开大步朝竞技场走去。 “快跟上来。” “哦!”琳愣了愣,跟了过去。 马车渐行渐远,子民们纷纷站起,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指着竞技场方向,议论着:“督查大人什么时候有亲戚的呀?” “不知道啊!今天独孤少爷来竞技场观赛,我看这对少男少女年纪和少爷差不多大,估计是少爷的朋友也说不定。” “唉!三年了……” 那人突然叹息,却立即堵住自己的嘴,他环顾四周,感觉周围有无数双眼睛正在盯着他,那眼神里满是厌恶。 他早已吓得满头大汗,差点说出那件事了,若是被人听见,不是他一个人遭罪,周围的邻居们都要被他害死。 在这样的情况下,其他人能不讨厌他吗? 如今的光明城,已经没有公孙这个姓氏了,那些公孙姓氏的人。 没有人知道原先公孙姓氏的人都去了哪里。 有些人猜测他们死了,有些人猜测他们被驱逐出城了。 而事实,永远藏在光明之下。 PS:主角十六岁,还在长高中,修十九岁,身材魁梧高大,穿雪白绒毛大衣,刚刚合身。至于主角为什么会骑马,会驾马车,这…… 这道理大概就和主角不上学也会认字是一个道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