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玄幻小说 - 天神修在线阅读 - 第二章 战灵尊!

第二章 战灵尊!

    “嘭”的一声,秋易的飞脚还在半空中就被一只粗实的手掌挡下了。他一个侧翻,急退出去七步才稳住身形。而挡下他这一脚的史春也是连退了三步。

    秋易看像史春,暗自心惊,此人这一掌力度好强,如果不是他及早撤回了部分的力量,硬碰硬的话,搞不好这条腿脚此刻已经负了重伤。

    史春心中同样有几分震惊,看待秋易的眼神已经从轻视变成了凝重。从刚才这简单的交手他就明白了,李朝久的吃亏并非偶然,面前这年纪不大的男孩确实有两下子。身手敏捷,力量也还可以。

    “老李,你先过去休息片刻,我来收拾着小子。”史春将褐色布袋系于腰间,上前两步,对李朝久说了一句,接着一声大喝:

    “灵台,开!”

    李朝久也明白自己手臂受伤,实力大打折扣,没有多说什么,残忍的看了方易一眼之后就退到一旁靠着一个碗口粗的紫竹盘坐调息去了。

    此刻的史春双臂擎天,胸口浮现出一个足有脸盆大小的黑洞。黑洞黑得十分深邃,仿佛能够吞没世间的一切光明。四颗鸡蛋大小的透明珠子在黑洞中沿逆时针缓缓转动。一股凌厉的气息喷发而出,长袍无风自动,脚下的竹叶高高飞起。

    远处的秋易双眼一眯,表情变得有些凝重。

    史春胸前的黑洞称为灵台外象,其中的四颗透明元珠代表着他有着天神修第四境界的实力——灵尊强者。

    一般人与人之间对战或是切磋,通常是不会释放灵台外象的。除非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为了表明实力,全力以赴,尊重对手。第二种是为了极大程度调动周身灵力,吸取天地灵力,想要以迅雷之势战胜并杀死对手。

    一来秋易与两人目的冲突,二来身份地位不等,史春自然不可能是为了尊重他,那么看来他是想要用绝对的实力将秋易雷霆毙之了。

    “小子,不得不说你让我刮目相看,一个卖柴的野小子,原本以为只是一只蝼蚁不如的可怜虫,却没料到今天你能令老李吃此大亏,当然,其中运气占了很大的成分。全力以赴吧,接下来我会让你见识什么才是灵尊的真正实力,我会让你知道,即便扬起你的头颅也看不到我们的脚趾有多高。蝼蚁终究是蝼蚁,不懂得恪守身份,最终的结果只有灭亡。”

    秋易听史春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堆漂亮的废话,不禁有些想笑。打架就打架嘛,还搞什么战斗宣言,没实力的人才会屁话多。

    他同样是双手一举,大喝一声:“灵台,开!”

    史春见到秋易这个举动,差点没笑出声来,嘲讽之色全然写在脸上,暗骂道:“真是个不识时务的混蛋,鼓励他两句还当真了。毛都没长齐就学会了装腔作势,不乖乖过来领死不说,到了现在还要一本正经的装逼,还想学老子释放灵台外象。他娘的知道灵台是什么吗?就算你他娘的懂点修炼,这种年纪撑死了最多也不过是个一元珠的灵徒而已。可是那能有什么卵用呢?”

    不过紧接着,他的脸色就由嘲讽变成了吃惊,满眼的不可思议。嘴巴张得大大的,如同喉咙里卡了一个带壳的鸡蛋,蛋壳上还有些鸡粪一般,下巴差点没有碎落一地。

    因为他赫然看见这个被自己视为蝼蚁的穷小子不仅真的释放出灵台外象,而且橙黄色的灵台外象中还有三颗鹅蛋大的灵珠在缓缓转动着。

    “什么?”

    坐在地上的李朝久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倒吸一大口凉气。灵王!这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竟然是一名三元珠的灵王!

    这可是只比他们少一阶而已的强者啊!虽说修炼路上相差一阶如隔天堑,可最重要的是这小子还如此年轻,要知道他们两个修炼到灵尊境界可是前后用了将近三十年的时间啊。

    一般人都是八岁开始启灵修炼,这也就是说,正常来讲这个少年只用了短短七年的时间就修炼到了灵王。

    一想到这里,两人不禁再次倒吸一大口凉气。

    天才!绝对的天才!这种修炼天赋即便放眼整个广元大陆恐怕都是相当的罕见。如果给他时间,肯定能够修炼到灵尊境界,甚至达到强大无比的人皇境界也不是没有可能。

    天啊!月戈城里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可怜的妖孽天才?

    两人痛苦的闭上眼睛,他们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辛亏这小子还没有成长起来,如果再过几年遭遇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史春握了握拳头,他决定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将这小子斩杀于此,否则后患无穷。

    “狮子狗,屁话说了这么多,你怕是已经长痔疮了吧?我来给你治治。”秋易戏谑性的说完,双脚猛力一蹬地面,拧起拳头就朝史春招呼过去。

    狮子狗是学院一些调皮的学生背地里给史春起的绰号,秋易无意中听说,当时就觉得这个名字与他那满脸的黑毛十分吻合,不过这还是第一次这样称呼。别说,蛮顺口的!

    史春对秋易杀意已决,出手狠毒无比,招招攻要其害。秋易也没想过饶过此人,同样是拳拳致命。

    你来我往,两人片刻间已经走了数十招。周围的竹子断了无数,他们打法拼命,均是各自受了些轻伤,倒也无关大碍。

    灵王对战灵尊,居然不落下风!这要是传出去,恐怕所有人都会瞪大眼睛,竖起耳朵,等你兴致勃勃的说完之后,齐声送你一句“白痴”,然后潇洒离去。

    只因这根本不可能!

    一旁的李朝久见史春久久不能把秋易拿下,心中暗自着急。他对秋易的恨意可比活寡妇对小情侣的怨毒还要深,秋易每多活一刻对他来讲都是痛苦的煎熬。

    忽然,他面露喜色,因为他发现聪明的史春正在慢慢的把秋易往他这边逼。

    “哈哈……”

    李朝久忍不住轻轻的笑了出来。他实在太高兴了,没有什么比他一会儿一掌拍在秋易的后背更解气的了。

    眼看目标越退越近,他悄悄的站起身来,收了收肚子,以防秋易察觉到身后的异样。缓缓的抬起右手,慢慢的聚集灵力,他开始酝酿,势必要瞬间爆发,一击致命。

    酝酿……再酝酿……

    终于……

    就是此刻!李朝久钢铁般火红的手掌毫无保留的拍了出去。

    “嘭!”

    一声巨响传出,果然打中了!

    不过……

    那个飘在空中,喷出一串炫丽的血花,划过一条优美的抛物线,然后再像死狗一样重重的摔在地上的身体为什么与他如此相像呢?

    杀一个人有必要这么开心吗?

    “老东西,你长得不堪入目也就是了,没想到德行还这么猥琐下作。”

    一道声音响起,史春大惊失色,连忙循声看去,只见一旁的空地处突兀的出现一个略显纤瘦的身影,坚毅的脸庞,犀利的目光,利落的黑发。不是秋易又是谁?此刻正用鄙夷的眼光看着地上死活不知的李朝久。

    怎么会这样?

    史春左看右看,脑袋里面一片混乱。方才与他大战的小子还在完好无损的站在原地,这边却又出现一个与之一摸一样的人,这是幻觉?分身?还是孪生兄弟?

    他完全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李朝久的那一掌明明的打在了这小子的后背,他也同时轰出一拳打中此人的胸口,可为什么他却清楚的感觉到刚才分明是他和李朝久拳掌相接?以至于现在他的整只右手都被震断,五脏六腑也受了不轻的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