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纸醉金迷
换下一身的捕快服饰,将刀一起扔到了房中。男子换上一身便装,而后有人引荐着来到了江南最繁华的青楼,不管是什么人都会有些不为人知的弱点,哪怕在朝为官。而他今日要见得是一位富家老板,也不过是有事情要贿赂人罢了!所以这样的事情没有人会拒绝。 江南最繁华的青楼纸醉金迷,与之极乐楼相比只怕有过之而不及,极乐楼任何人都可以进入,无论富贵贫贱。而这里却是只看钱不认人,哪怕是皇族贵胄也不肯卖面子。所以能维持这么长的时间可见其势力有多强大。 若说纸醉金迷中最有意思还是其中只要有钱想做什么都行只要出得起价钱,哪怕杀人买凶,不过对着千娇百媚,各具特色的美人也得下得去手才行,为博美人一笑散尽千金的大有人在……当真是名副其实的销金窑,不过这其中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极乐楼中的常客不接待!所以可想而知这其中要损失多少的生意了…… “久闻洛马名捕的大名,今日终于有机会见上一面了!”当洛马踏进这房间的时候,就听到这样一句似褒似贬的言语。若非那清清冷冷的声音,他倒要真的认为这是在讽刺他了! 清尘站在窗栏边上看着纸醉金迷里一幕幕的场景,仿佛要将整个楼中发生的事情尽收眼底。意识到洛马已经来了放才收回了视线,放下了窗栏上的木撑。 “阁下客气,纸醉金迷的名声在下同样久仰大名了,今日得见纸醉金迷的老板也算是一桩幸事!”罗马打量着清尘,也在暗暗思索着哪一家的公子还是亲王之类的人能开得起这样的一家青楼。 虽然察觉了洛马的视线,清尘也没有在意什么,而是将人请到了宴席上坐下。“贸然请名捕前来,在这样的中秋佳节有些冒昧,还要多谢赏脸才是!”而后亲自倒了一杯酒,送到洛马了面前。 对那一杯酒洛马并非没有戒心,只是道了声谢而后放到了一边。“洛马家中无妻无儿,难得的清净,今日阁下既然有意请落马前来还未曾谢过。”似乎是顾及着什么洛马顿了一下才问出。 “方才从楼下路过竟是从未看见老板设下赌场,莫不是有什么,隐情!” “总不过是在下喜欢清静罢了,所以也就未曾开那些东西,来纸醉金迷的客人都明白在下的癖好。可见名捕为人甚是清廉了!”清尘话下一顿而后又道:“实不相瞒,近日纸醉金迷中的收到的假银票数目极其庞大,所以在下只得请名捕一断真假了。” 洛马有一瞬的愣神,面前之人总给人一种不真实之感,所以他从进房间以来视线就没有离开过清尘身上。此刻似有似无的皱着眉目的模样更是让人觉得怜惜,因而竟是看的出神了? “名捕可有在听?” 洛马回过神来之后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掩饰着方才的一抹尴尬之意。“这件事情已经托人去解决了,不日则有结果,阁下不必担忧。” 清尘微垂下头,为了掩饰将一头霜发染黑,将眼睛埋入了一片阴影之中。“如此为了聊表谢意,今日名捕在这里一切的开销,皆由在下请了。天魁带着洛马名捕去玩玩吧!” 看着洛马被天魁带了下去,清尘眸中慢慢聚气一抹冷意。有的人喜欢权利,有的人喜欢金钱,为了这两样东西可以不择手段。他那个都不喜欢,有的时候一副样貌当真可以将人玩弄于鼓掌之中。洛马的担忧着实有些可笑了,酒中并没有毒,他也不屑于用那样的手段。只要他想可以哄着别人喝下毒药却心甘情愿,所以清尘哪怕算计一个人的时候都不会将人算计死,或许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或者活着才是最痛苦的。 抬起手慢慢覆在心口的位置,绯衣已经慢慢被血色染透,只因为同为红色才不会显眼。莹白如玉的手中因为染了血变得多了几分正常人才有的红润,真的是久别的颜色啊!能让神医阁的少主都没有办法医治,他还是第一个。清尘始终在想什么时候能这样一滴滴的流尽,他很想知道在生命的尽头之时,他想活还是想死?狠心亦是有心,如果无心又会是怎样的结果?如果欧阳陌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回答,如同他这般的存在……
如果是没有正常的喜怒哀乐就是无心的话,也只能说那个可以让他有这些情绪的人还没有出现。或者,那个人一直在只是他不想见,也不能去见。 “天魁,去极乐楼的法子可曾问了出来?”带着洛马离开的时间不短了,若是还问不到,也便没有资格在做清尘的手下了。 随着清尘话音落下后,天魁半跪在地,手上捧着一个药盘。却没有说话,大有清尘不接下就不说话的意思。“请主人敷药。” 被刀剑所伤的伤口最普通的自然是金疮药了,这药盘中的药种类很多。都是世间难得的真品,只是之于清尘而言已经不管用了,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再去敷药了! 清尘只是随意的拿了几个瓷瓶,闻了闻味道,就扔在了药盘里。“如果敷药以后伤口会好的话,你就坚持吧!我再问你一遍,去极乐楼的法子可曾问了出来?” 闻言天魁起身,却还是坚持把药放到了桌上。“极乐楼……”说完之后,天魁又退了下去。 清尘半倚着头,眼中却是有着一抹恍然之色,果然是见不得人的存在竟然会搞出这么多幺蛾子来。不过这样也好,洛马还是有些脑子的,不然也不会直接惊动朝廷。 能的清尘夸赞一个人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真心,一种是利用!就像是叶孤城清尘的话是绝世独立的谪仙,天外飞仙的剑法,那样的人如果真的见到的话只会让人自惭形愧。而西门吹雪清尘的话则是以剑为神,以人为剑。放眼看来,洛马就只能属于后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