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都市小说 - 童年记事在线阅读 - 第三十九章 后记 我们的命运,丽华

第三十九章 后记 我们的命运,丽华

    (三)丽华

    丽华工人出身,抄家批斗轮不到她们。但文割使人人都深受其害,他们家也不能幸免。文割开始后不久,只有初小文化的丽华爸被选进了“工宣队”(工人Mao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了一个中学,当了校领导。目不识丁的丽华妈也进了国营大厂,当仓库保管员。

    为此,她爸爸单位分给了他们一套两房的工人新村房子。他们终于住上了带有卫生间和煤气厨房的大房子。不过那房子靠近中山南路。当时在我们的眼里,那是很遥远的地方,是“下只角”的下只角,跟乡下也差不多了。不过他们的生活确实大大地改善了。

    但丽华并不开心,她知道那里的社会和学校风气要比我们这里差得多,最令她难过的是,从此要远离从小一块长大的好伙伴,离开自己已经习惯了的学习生活环境。

    丽华妈工作后,丽华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那里的社会风气太糟,四个弟妹还小,容易学坏,丽华几乎把全部的课余时间都花在了他们身上。这样就耽搁了自己的学业,好在那时读书也没什么用。

    中学毕业时,作为老大,弟妹又多,丽华本来可以留在上海工作。可她为了照顾体弱多病的大妹,背着父母,报名去了崇明农场。在农场,由于她吃苦耐劳,一年后被提拔为排长。

    七七年恢复高考,丽华原本想一试。当她看到高考复习大纲,发现距离太大,便放弃了。这样,她在农场一直干到七九年她母亲退休,她才顶替进厂。而老三、老四从小就在丽华的督促下认真读书,都考进了大学,有了好工作。

    丽华和德明订过娃娃亲,可气的是德明有了上海工作后,嫌丽华在农场,开始对她爱理不理的。丽华一气之下,和他断了来往。可张妈要讨她做儿媳的念头,是一天也没中断过。

    丽华一到农场,二哥就给她写信,安慰她,要她好好地在农场干,争取早日调回上海。丽华和德明断了之后,他们的书信来往更频繁了,勉励对方,互诉衷肠,坚信早晚有出头的日子。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他俩才最般配,只是没有说开来而已。

    丽华一回上海,就向张妈表明了自己的心思,愿意去苏州跟德明二哥。张妈喜出望外,可是德明二哥早已调进了苏州的工厂,又当起了厂长,按政策他是不能再顶替了。张妈怎么舍得到手的媳妇再放到外地去。她动用一切社会关系,硬是把她儿子从工厂退回到农村,再从农村顶替她进了生产组。

    当时的社会,谈婚论嫁都非常注重对方的所谓条件,但丽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在外地工作的德明二哥。有情人终成眷属,双方家庭皆大欢喜,唯独德明浑身不自在,从小就是他克星的丽华成了他二嫂。

    那时德明家有两间房,一大一小,大的向阳,小的朝北。德明大哥结婚时,厂里借给他一间宿舍,他就搬了出去。从此,德明这个猴子就在家称起了大王,把谁也不放在眼里。他结婚时,为了讨好女友,想占大房间作新房。张妈是死活不肯,这间房子是留给丽华结婚的,再说下面还有两个小儿子,四个大人怎能挤在一间小屋子里。德明是大吵大闹,我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了几次都没用,他的态度真是少有少见。最后还是丽华摆平了他。

    轮到丽华结婚时,两个弟弟在让房这件事上非常通情达理,他俩从小就喜欢丽华姐。老五在单位搞到了一间单人宿舍,跟领导商量后,老四也搬了过去。

    张妈自己提出要搬到她大儿子那里住,顺便给他带孩子。丽华不答应,他们把房间一隔两。小的他们住,带窗户的大间让张妈住。她的意思是,将来德明有了孩子,就可以在大房间睡觉和玩耍,老人和小孩需要阳光。

    这本来是件好事,可德明媳妇她忘了自己的辈份,认为张妈偏心,把大房间给了丽华。便三天两头没事找事。德明也是个怕老婆的,夹在中间是闷声不响。

    那天,丽华看见张妈在偷偷地抹泪,问清事由,便找上门去和德明老婆理论。丽华没做亏心事,当然是理直气壮。加上她从小嘴就厉害,从不饶人。在农场,她什么样的人没碰到过。那个当小学老师的弟媳妇糊弄十来岁的小孩还马马虎虎,她理屈词穷,跟丽华斗嘴磨牙,哪里是对手,跟本占不到便宜,没有几句,便哑口无言了。从此,张妈的日子就太平多了。

    丽华生了女儿,可把张妈乐坏了。她逢人便说现在是女儿好,贴心。人家当然要羡慕她,现在哪里还能找到像丽华一样,比女儿还亲的好媳妇。丽华的女儿很可爱,也很聪明,她是丽华的希望。她就读于向明中学,是个三好学生。

    丽华没有什么学历,加上身体不好,两年前就被精简下岗了。但她闲不住,就出去帮人家看服装摊头,这样也有点收入,将来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

    她丈夫进了张妈的生产组后,由于精明能干,便很快在那些阿姨、伯伯中崭露头角,领导就让他管理。在苏州当过厂长的他,管管生产组实在是大材小用,太委屈他了。不久区里就任命他为街道工厂的厂长。他文化底子好,要不是文割,早就上大学了。后来电大开设了企业管理大专班,他成了这个专业的第一届学员。毕业时正逢区里招聘公务员,他既有企管经验,又有专业对口的文凭,便顺利地成了一名区里的干部,专管街道工厂。

    由于他老实本分,在当今的社会中,这已吃不开了,所以他的仕途荆棘遍地,危机四伏。丽华也知道这一点,她的人生观是:不必升官发财,只求安安稳稳。好在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缺,还拥有龙吴路上的一幢大别墅。那是小弟为了报答丽华赠送的。

    讲到小弟,他确实很有意思,财运极佳。他从小就跟着德明,弄堂里的游戏是样样在行,那些带有赌博性质的,他更是精通。他把这些东西带到了新居,那里的孩子也算是开了眼界。

    他从小就享受特殊待遇,长得肥头大耳,在一群营养不良的同龄人中,显得特别高大、壮实。他交结朋友讲义气(这点像我们),出手又大方(和山东人的豪爽有关),发扬和光大了山东好汉的英雄本色。此外,他还是个摔跤王(跟我学的)。很快,远近的孩子都向他府首称臣,归到了他的麾下,他成了这帮人的大王。

    丽华在家,他只好老老实实,丽华是他唯一惧怕的人。丽华去了农村,他就无法无天起来。他跟本没有心思读书,中学还没毕业便被学校开除,赶出校门。从此他就在社会上鬼混,胡天野地,玩世不恭,整天带着一帮人到处惹事生非,称得上劣迹斑斑。杀人放火这小子还不至于,偷鸡摸狗,打架斗殴,胡作非为倒是常有的事。他还干起了倒买倒卖。开始,他只是拿了家里的粮票去换鸡蛋(丽华家女孩多,粮票有富余),接着又拿香烟票去换。他手下的还经常向他进贡,尝到了甜头之后,他就干起了倒卖粮票和烟票的勾当,有了些本钱后就跟德明去外地贩香烟、服装和手表等,什么来钱就倒什么。有了钱就花天酒地,不过,他把大部份钱都给了他妈。

    他每次外出干坏事,手下的大小爪牙前呼后拥,威风八面,也就是说他已具备了一个山大王(流氓头子,也就是现在说的黑社会)的基本素质。所幸的是丽华及时顶替回沪,阻止了他的进一步堕落。丽华回上海,他稍微收敛了一点。毕竟他人大了,丽华也不能再像从前一样把他管死。有一次,他率领手下打群架,把人给打伤了,进去了一段时间,钱都赔光了。出来后,他老妈跪在他面前,求他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四个jiejie也东拼西凑,给了他三千块,让他开个店,做生意什么的。我们几个也趁机教训他(他还有点怕我):你jiejie为你做到了仁至义尽,你也大了,不要再神志无知,何去何从,自己拿主意。

    这小子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赌性大发,还是听到了什么内部消息,在新中国历史上首发股票认购证(三十块一张)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钟,他把三千块做生意的本钱全都押了上去。

    他发了。

    这小子总算还有良心,他爹妈、丽华和几个jiejie总算没白疼他,他爹妈从此享起清福来。jiejie送给他的钱,他以一百倍回报她们。他还花了近一百万在龙吴路(植物园不到)上买了三幢大别墅,他爹妈、大姐和二姐各一套。他知道是父母含辛如苦把他们拉扯大,大姐和二姐为他吃了不少苦,特别是丽华,是真正地疼爱他。

    丽华一直和张妈住在一起,直到成都路高架动迁,她才把张妈接到了别墅。两个老姐妹、亲家又成了邻居,一起过着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