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八节 文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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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前世的时候,利维看到过很多对美版的无间道风云和港版的无间道的分析,对这两部电影的不同之处,很多人都归结为中美文化有差异,所以拍摄的电影也就各不相同。 可是,利维也一直在思考的也就是这个问题:东西方文化有差异不假,但是就真的差异大到了风格如无间道的电影,外国人就看不懂?外国人拍摄的电影,中国人就不懂得欣赏? 利维觉得未必然就是如此。说美国人不懂得欣赏无间道这样的电影,未免有些太低估了美国人了:无间道的拍摄手法其实更类似于间谍片,而美国人拍摄了多少以悬疑为主线的间谍片了?只怕是一点都不少,甚至可以说,美国的不少电影,在这方面做的比中国更好。而要说美国的黑帮片中国就不懂得欣赏,那更是胡说:教父这样的电影,放到任何一个电影人眼中,都会觉得这是无与伦比的作品,文化背景的影响可以说是很小的。 说什么文化冲突,风格不同,这话其实很不负责任:不同国家的电影可以这么说,不同地区的电影可以这么说,甚至不同时期,不同的人的电影也可以这么说:文化这个词太笼统了,涵盖的东西太多了,也就成了一个大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了。把电影拍得不好的问题怪给文化差异,这颇为有些耍流氓的风格。 要说美国人喜欢简单粗暴,那香港电影难道就不喜欢?香港是有有无间道,但是也有古惑仔。枪战也好,抡刀砍人也罢,难道香港就差了?要说起来,吴宇森的电影中的暴力美学,欧美人也得膜拜学习,谁敢说简单粗暴在中国没有市场? 而要说中国人喜欢内敛文化——教父那个片子,可是美国人公认的最为经典的电影,那部电影,又何尝不是慢节奏?从表演,到台词,再到配乐,内涵,任何一个方面,有哪个电影,敢自称可以和教父比比?就算是描写卧底的作品,《火线》这部电视剧也是写卧底的,它得到的是怎样的赞誉?有这些东西在,谁敢说电影不好就全怪风格? 看到电影风格不同,二话不说就归结为文化差异的,在利维看来,其实对电影还是没有看进去:好的电影需要表达的是人性的共同点,而不是局部地区的文化。任何文化都有差异,可是任何文化也都有共性。这种共性是全人类都有的人性,怎么拍摄这些才是电影的重点。 人性这玩意儿是共通的,美国人骂街,中国人也骂街,美国人打架,中国人也打架。美国人爱看肌rou搏斗,中国人就不爱功夫片了么?这些东西都不是造成差异的最大问题所在,最大的问题,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件事情:电影的拍摄定位。 斯科塞斯对这部电影的定位就不好:他一生功成名就,一部电影好了或者砸了,已经不太可能影响到他的名字了。对他来说,没拿到奥斯卡是个小小的遗憾,因此他只要拍个东西迎合一个奥斯卡评委就可以。他这样的急功近利心态,毁了电影——其实,这部电影可以拍得更好。 实际上美国人不是不知道这部电影该怎么拍,美国版当初的电影译名‘departed’,含义除了死者之外,也一样是迷失者,乃至于挣扎者的意思。这个翻译,根本不是什么人们说的遗失了名字就是死人,而是说,这是两个挣扎的人的故事。无间道这个名字的含义,翻译为迷失的人,挣扎的人其实更好一些,美国人也意识到了。 只不过,斯科塞斯拍电影的时候,没有过于注意反映人物的感情。剧本不够好,他也没有给两个演员足够的戏份来表现自己的心情,可以说处理的有些失败——不过这也是他想要拿奖的必然。 与其说是什么文化的冲突导致了美版无间道的差劲,不如说,是硬要把一部以悬疑,心战为主的电影改成老式的乒乒乓乓打个没完的黑帮片的做法,毁了这部电影。电影是有个风格问题的,把一部电影的风格强行扭曲了,电影自然也就变了味道了。 毕竟这得是一部斯科塞斯风格的电影,才能够让斯科塞斯这样享誉多年的人物拿到奖——斯科塞斯的电影节奏必须得节奏更快,而且,出于斯科塞斯的电影一贯热衷于展现黑帮生活的特点,电影中尼科尔森的镜头必须得更多,才符合他的电影的惯例。而粗口,暴力,简单粗暴,这些也是他的特点,也得有所展现,再加上美国电影的问题之一,必须要把镜头分一些给女人。这几个必须下来,再加上编剧水平不高,所以,他更多的就是在写一个黑帮片的故事,而不想再去深度挖掘出来两个人各自的挣扎。 而且利维总是有些恶意的去揣度别人:斯科塞斯拍这部电影,毕竟是为了获得奥斯卡奖的。为了这个奖项,他需要展现的是他的导演才华,而不是演员的演技精湛。如果去深度挖掘两个人的内心世界的话,他也不是做不到,但是那样一来,演员的表演就成了重点,很容易喧宾夺主,让人记住了演员的表演,而不是导演的水平。所以,斯科塞斯宁可花费一个礼拜来拍摄一只老鼠爬行,也不愿意多给激动的小李子一些镜头,他的目的是深化他的故事主题,而不是让两个主角多一些有深度的表现。过度凸显了演员,他就不好办了,反正老鼠总不至于拿了奥斯卡,那就拍拍老鼠好了。 而且,就算是这些东西都不去考虑,只说电影本身,如果仔细想想,利维也觉得,斯科塞斯很难把这部电影拍出来原作的主题——无间道表现的主题,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的迷茫和无助,而斯科塞斯一辈子拍定影,最喜欢的主题是抗争命运,与天斗其乐无穷,这样的两个主题,根本就是毫不相容的,让一个极富斗争精神,一辈子都在抗争命运的人,跑去拍摄一部反映无助迷茫的电影,这根本就是张飞绣花,他能玩好了才怪。 从头到尾,这可以说就是斯科塞斯功利的作品,只不过,导演水平太高了,就算功利化,也能够让人服气而已。 而这样一个好题材,这样拍摄太可惜了。如果不去搞那些为了应和评委的风格变化,就是拍摄一部自己想要的电影,主要的卖点就是电影中的悬疑,人物挣扎,警匪对决这些东西,是不是可以拍摄出来一部好电影呢?
这也是利维为什么想要拍摄这一部电影的原因:他更想要的,是展现出来原作味道的电影,而不是一个改编的一塌糊涂的故事。他想要展现的,是警匪双方在卧底中表现出来的挣扎,而不是像斯科塞斯那样,拍摄一个简单的黑帮故事。 实际上,这个问题根本不必怀疑:这样的电影,美国也有不少,好电影哪里少了? 这不是什么文化冲突,就是拍摄风格的问题。扯文化什么的,那都是闲极无聊的人干的活儿,利维是个导演,他只知道拍摄手法的不同,能够让同样的故事变得不一样起来。他既然想要拍摄这个电影,那么,他就得让电影变得不一样起来。 更多的把视角同时分给警匪双方,才能够显现出来故事中每个人都身不由己的特点,双雄的模式运用得好,就可以营造出来一个更加压抑而紧张的背景。节奏放缓,把演员们的表演的含金量提高,才能够让观众们有思考的时间,而不是一路上紧紧张张跟着电影看乒乒乓乓的打斗,电影才能够做出来更大的深度,在某些地方,用来表现深刻的场景的时候,也才能够有更多的震撼性。在台词上更加注意,前后关联,深层寓意彼此挂钩,电影本身也能够做出来更大的不一样…… 利维想要看到的,是一个更为出色的电影,他希望自己能够拍摄出来这样一部电影。 为了让电影的原作风格更加浓烈,他才会找来香港的原作者们,让他们着手创作电影剧本——按理说,他们现在不过只是有个念头,利维自己写也没有什么,可是,利维担心那样会让剧本失去很多味道,自己控制不好,也就没有了意思。反正自己现在想找他们买剧本也不难,既能够自己拍摄,也能够让他们那么何乐而不为? 至于说马丁.斯科塞斯是凭借这个电影获得了奥斯卡的事情,没有了它,斯科塞斯可能拿不到奖——利维才懒得去管。马丁.斯科塞斯从纽约黑帮开始,就一直在讨好奥斯卡,以他的江湖地位,只要拍摄出来一部差不多的电影,总是能够拿到奖项的,没有了这一部,找个别的就行了。 而且,他甚至觉得,如果马丁.斯科塞斯拿不到奖项的话,也未必就是坏事——这样的好莱坞四大名导之一,三十多年的老牌导演,好莱坞在世导演中的成就第一人,连弟子中都有不少奥斯卡奖获得者——这样的人如果终生没有拿到最佳导演,就先拿到了终身成就奖,那么,也算是对好莱坞评奖制度的一个绝妙的讽刺了。 那样的场景,说不定也挺有趣的。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