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意料外情理之中
花乱随影浓,意醉情深重,目盼千山隔,最叹离人逢。 溪垂野花颂,田耕小曲诵,遥想当年事,不胜当年宠。 再多叨扰。 自居藏草阁,阁中有花妹,花妹脸含笑,笑舞笛声霄。 ...... 夜色。撩人。 撩得花妹惆怅满怀。 她手中是封信。 这几天她已经收到好几封信了,信总是在同一个时间寄过来,无论她做什么,无论她身在哪里。 她早已经平淡如水。 可是今天信的内容太过抒情,太过感伤,让她不禁想起以前的事情。 她推开阁楼上专属于她的屋子的窗户,窗外有月色如潮涌进她的房子,也涌进了她的心里。 ...... “喂,含笑,将来我一定会跳最美丽的舞蹈让你们看,到时候你一定要拿着你这笛子给我吹奏一曲哦!” 远处走来的正是花妹。 她翩翩而来,脚步生莲,身姿曼妙,百花娇艳竟不及她半分。 她是跳着走过来的,望着眼前坐在石凳上笑得格外开心的易含笑说道。 易含笑痴情地看着花妹,仿佛一切都变得空明,他竖笛奏起,声音婉转动人。 草阁内的冷自居走来,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听得易含笑这区田园小调,他从来清冷的脸露出浅浅的笑。 他一手抢过还在用情吹奏的易含笑的笛子,竟也不管笛口上的口水,自顾自地吹起来。 易含笑居然不生气,他竟然一动不动地回眸看着冷自居,笑道:“毕竟是我的笛子,所以你吹得不好听,以后还是我来为花妹伴奏吧,你还是好好学习做饭。” 花妹的美不是那种艳俗,而是清雅如瑶池嫦娥,她停下舞姿,声音细软柔绵,道:“对呀对呀,自居,你快点做饭吧,我都快饿坏了!” 冷自居受了打击,却依旧平淡如水,将笛子扔给易含笑,清高地拂衣转身,不看二人,轻轻道:“就知道吃!” 易含笑和花妹当然听到冷自居的话,均是哈哈大笑起来。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 突然有天,一个长得狡诈之人携住一众人等闯进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看见花妹,竟然挟走了她。 ...... 门外有人敲门,花妹只能从回忆中醒来,况且她已经不打算再继续想下去了。 花妹擦拭着眼眸,这才轻柔地开了门。 老鸨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她皱着眉头,声音像是乞求,道:“花妹啊花妹,你一直这样,我还怎么做生意呀!” 花妹温婉,说话也是不愠不火,歉意道:“赵妈,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 老鸨这才宽心露出她的笑容,劝了花妹早点休息明天后又离开了。 花妹阖门,取了笔墨纸砚。 她终于决定写一封回信。 君心我知,不如从前,亦如激流,终落溪涧。 当年潇洒,今日为jian,荣华富贵,信手便拈。 她知道易含笑在薛王府,她从来不觉得薛王府是个什么正义的地方,所以她开始对易含笑产生一种说不上感觉的情愫,似惋惜似厌恶。 可是当年? 花妹已不是当年的花妹,花妹只活在当下。 ...... 京城总是苏醒地比其他城市早些,即便那些干着早活的人他们似乎像没有睡觉一般就已经在劳作了。昨夜的喧嚣与盈利似乎没有让他们得到满足,只能祈求今日更好。 正所谓耳濡目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叶秋听得外面打铁的声音,早已经醒在了床上。 龙凤楼睡觉不一定非得有女人的,所以乐彩云才放心。 龙凤楼的床或许也是天底下最好的床,整齐干净的床褥,洁白温暖的床单,还有那透着旖旎的薄纱。 叶秋就是在这样的床上伸了一个懒腰,他很满足。 他已经越来越会享受生活了,似乎想把以前的补回来般。 洗漱了好一会儿,他才走下楼,楼下竟然格外的亮。 灯笼照得昏黑的楼,让其变得犹如深邃的天空。 叶万丰总是想像没有睡觉一样,坐在角落喝着酒。 叶秋上前问道:“待会儿我跟乐彩云他们会去乐府,所以现在你已经可以走了。” 叶万丰抬起头,惨白的脸更加惨白,他就那样一言不发的看着叶秋,眼睛竟然如星辰黯淡一般。 叶秋不在意,他根本没把叶万丰当成自己人,对他从来没有好脾气,淡淡道:“你别装可怜,我知道你的本事。” 叶万丰却突然道:“周财人对你好像挺不错。” 叶秋突然吃惊,因为周财人就是曾经抚养他的那个人。 所以他近乎似饿虎扑食般,上前拧住叶万丰的衣领,眼中泛出凶光,大喝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由于天色尚早,楼间虽然是灯火通明,但是还没有太多人在楼下吃着早点,只有个别一两个看向叶秋他们,然后似早已习以为常般,又自顾自得忙着自己的事情。 叶万丰却出奇地平静道:“你是个聪明人,不需要我说的。” 是的,叶秋知道,但是他不敢承认,不敢相信。 他终究还是在怒火中平息下来,松开手重新坐下,淡淡道:“一开始你骗我说姓夏就是这个原因吗?” 叶万丰竟然没有喝酒,他并不是想缠着叶秋才说出这种事情的,只是他突然想起昨天乐彩云和叶秋的对话。 如果再不珍惜,家就真的没有了! 他点着头,笑着道:“你母亲姓夏,但是你不知道。” 叶秋承认,他对于自己的生身父母一概不知,他只知道自己出生时候周财人给得他的名字。 周财人说过:“你呢,是我领养的,你的生父让我告诉你,你叫叶秋,一叶知秋。” 叶秋想到叶万丰嗜杀成性的脾气,又不免对他有些不悦,但是他现在又突然曝出如此秘密,自然还想反驳,又似早过了生气的时候,只是平心气和道:“就如我现在要找施茂一样,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你凭什么说我是......” 他竟说不下去了,对于这种突然起来的情况,只能选择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词汇。 他很聪明,可是聪明的人怎么会反驳既定的事实呢? 叶万丰忽然身体旋起,本是瘦削的身体竟然发出强大的力量,直把面前的桌子击成两半,均是往两侧飞去。
叶秋始料不及,就被叶万丰一袭龙爪手抓住肩胛。 他眼见不料,想再凭自己的内劲挣脱,可是他初入江湖,虽然数次都没有吃亏,甚至击得对方甘败涂地,但是他哪里懂得江湖深浅。 他使两份力,叶万丰就使一份劲。 叶秋却是挣脱不开。 叶万丰此举皆是虚晃,待得叶秋身心皆放到肩胛的时候,他空出的手突然快速撩起叶秋的头发。 叶秋后颈暴露,现出一硕大胎记,胎记鲜红,状如异兽,有眼有脚。 叶万丰速度之快,就连一向以速度自豪的叶秋也没有反应过来就发现叶万丰出现在自己的身后了。 叶万丰不管惊诧地叶秋,大笑道:“果然是我儿子,果然是我儿子,哈哈哈......” 叶秋的胎记时至今日,除周财人家和他自己外,并无外人可知,就连和乐彩云在山寨那么久都不曾显露在他人面前。虽然本就是胎记较为隐蔽有头发遮掩,其次就是他总是刻意去躲开别人发现他这个胎记。 所以当他见到叶万丰如此了解自己的时候,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一动不动,整个人已经魔怔了。 他还不能接受这样一个事实。 幸亏老鸨又及时赶到,替他解了这个困惑。 毕竟龙凤楼是老鸨的心血,她自然见不得别人随意打坏她的桌椅,更容不得别人吓走她的客人,所以她插着腰,像只寻找食物的鸭子,一摇一晃的走过,心疼地看着碎成两半的桌子,又恶狠狠的看向叶秋二人大骂道:“赔钱,不赔钱,把你们送衙门!” 叶秋急忙把手指着叶万丰道:“他砸坏的!” 他这才松了口气,若无其事般看着楼上。 叶万丰却是尴尬至极,苦笑道:“赔!” 老鸨见此人好像软柿子,更是嚣张,径直伸出一只老手,喝道:“给钱。” 无奈之下,叶万丰掏出几两银子打了个马虎眼,这才将老鸨劝走。 再看叶秋的时候,他已经不知道从何说起。 叶秋一直看着楼上,乐彩云竟然和邱柔同时走了下楼,还有很多客人大抵是听到什么吵闹也是纷纷出门,甚至有些还没有来得及穿上多少衣服。 天色也逐渐变亮。 龙凤楼大门敞开。 有光照进。 叶秋只能吩咐了邱柔和乐彩云准备出门去乐府。 乐彩云大喜,道:“这么着急赶去我家呀,等我收拾下。” 哪里是着急,明明就是不想再耽误太多的时间,好生安顿下来,便可以处理其他事情罢了。 叶秋只能叹气,佩服乐彩云如此自我陶醉的活泼性格。 他再没有提让叶万丰先走一步的话题,大抵他现在只能去慢慢适应,然后接受这样的现实吧。 只是,这是一个过程。 一行人便随便糊弄了些早点,便出了门,牵着马车往京城里处走去,一路上见得百姓买卖,听得各种吆喝,当真是惬意之至。 有时候想起来就会明白,独孤大夫这样一个空前绝后的在世华佗为什么会选择在喧嚣的城市呢? 正应了大隐隐于市这句话! 路很直,很长,渐渐通向乐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