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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书生遇兵,一箭落马

    陈三郎一马当先,去势凶悍。后面周分曹见着,却被吓得不轻。这支队伍当中,一切都以陈三郎为中心,古言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陈三郎怎能身先士卒地冲锋陷阵呢?

    万一出现了什么事,该如何是好?

    周分曹急得火烧眉毛,求救般望向许念娘,希望他出手。

    许念娘淡然道:“放心,他不会有事的。”

    周分曹内心稍稍定了定,但始终感到些忐忑,要知道这可不是儿戏,战场之上,刀枪无眼,意外谁说得准。本想把庄兵全部派遣上去帮忙,无奈事先陈三郎早有命令,现在守护辎重家眷的庄兵一个都不能动。

    也确实动不了,因为已经有不少贼寇从别的方向蜂拥而至,朝着这边掩杀过来了。

    就这会儿工夫,那边陈三郎率领的突击队伍已经正面与三骑领首的焦山老贼部众短兵交接,杀成一团。

    陈三郎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不管其他,先要斩杀这三名贼首,剑锋直刺,目标其中一个。

    他早非吴下阿蒙,第一次雍州之行便曾杀贼无数,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只是这些,不被周分曹等人知晓罢了。

    那贼首使一把金环大刀,颇是威猛,他见着陈三郎儒巾青衫,面皮白净,不过区区一个读书人罢了,很有些轻视。一个不防,便被陈三郎欺近身来,还搞不明白怎么回事,肋下一凉,被利刃刺入,痛得惨叫起来。

    一剑刺中,陈三郎一手娴熟地提着缰绳,控制战马转向,反手抽剑,抡起斩邪剑就劈向边上另一名贼首。

    这贼首用一把点钢枪,见陈三郎出乎意料的凶猛,心中先慌了几分,赶紧举枪来挡。

    咔嚓!

    那杯口粗细的韧木枪柄被一剑砍断,剑锋毫无阻碍地劈落下来,有鲜血喷洒,这贼首闷哼一声,一头栽下马去,死得不能再死。而刚才被一剑刺中的贼首也是趴在马背上,动弹不得,奄奄一息了。

    不过照面功夫,两名贼首便伏诛,剩下一个,简直目瞪口呆,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椎骨冒起,直到脑门,顿时都忍不住有冷汗滑落。心中一个声音狂喊:“见鬼了,这是哪门子的县令?”

    一刻不犹豫,勒转马头要逃跑。

    陈三郎哪里肯让他逃脱,双腿一夹,胯下战马嘶鸣,一个箭步追了上去。

    虽然都是战马,但也有优劣之分,陈三郎的坐骑明显要比贼首得快速得多,转眼便追近了去,手起剑落,人头翻滚。

    连杀三贼首,陈三郎勇不可当,简直如同天神下降。那些贼寇们看到,只惊得魂飞魄散,气势沉落,也不知谁带的头,转身就跑。正所谓军败如山倒,见到有同伴跑了,别的人也不傻,跟着跑,哗啦一下,全线溃败。

    这里倒不是说陈三郎已经成为绝世高手,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耳,实在是这班焦山贼寇不入流,其实之前宋志远说对了,这一伙人本来大部分都是雍州的平头百姓,老实结巴。只不过适逢乱世,蜂拥成贼罢了。

    做贼杀人,欺压良善,绰绰有余,但一旦遇上训练有序的人马,便不堪一击。

    他们之中,有些本事的就三名贼首,贼首一死,剩下的便完全成为了乌合之众,也有一部分老贼还想负隅顽抗,挽回败势,可陈三郎手下的众多庄兵也不是吃素的,陈三郎身先士卒,使得整个队伍士气大涨。开玩笑,堂堂大人都拿剑开砍了,己等怎能不卖力拼杀?

    老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便在此时。

    这些庄兵大都贫苦出身,生活艰难,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但自从应募为庄兵后,过去在泾县陈家庄,那是住得好吃得好,除了训练之外,根本不用干其他事。训练固然苦,但这等天天有rou吃的生活简直做梦都能笑得出来。

    这生活,是陈三郎赐予的,众人心里很清楚,没有陈三郎,那他们就是一群拼死拼活都得在泥土里刨食的穷苦百姓。

    恩情当报,庄兵职责当初主要是守卫陈家庄,迁徙出行后,守卫的对象便变成了陈三郎。

    他们是陈三郎的兵,这一点前提原则,从招募的第一天便确立了的。

    庄兵,实则便是私兵。其实很多乡绅土豪的家里都会养着这一类人,家族越是庞大,私兵的数量便越多。

    陈家庄的庄兵在训练上也行还不算拔尖,毕竟缺乏领军的人才,不过在装备上那是好不吝啬,清一色皮甲,可以抵御许多攻击。在战场上,有甲与无甲的差别相当之多,皮甲固然比不上重甲,但比起布衣而言,又不知胜出多少。

    除了皮甲,他们手中把持的武器也都是钢铁良品,锋锐,耐用。

    装备上的差距往往就是决定胜负的一个重要因素,陈三郎这边所向披靡,而在后方,被数百贼寇包围住的辎重行伍则显得坚不可摧。负责留守的庄兵清一色长枪盾牌,盾牌防御,长枪反击。

    衣衫褴褛的贼寇们在冲击第一波,倒下十数具尸体后,便不敢再冲上来了,只是围着,不断怪叫,用弓箭,甚至拿石头扔。不过他们手中为数不多的弓箭大都是土制货色,软绵缺力,射程不远,很难造成杀伤,至于丢石头土块更不用说,跟混混打架一般,毫无章法可言。

    他们围着,是为了等贼首那边,只可惜,他们很快就惊恐地发现那边更惨,贼首全部被杀,队伍大溃败。到了这个份上,所有人都知道眼前的队伍不好惹了,于是一个个抱头鼠窜,为了跑得快一点,纷纷把手中武器都扔掉。

    庄兵们并没有追,因为陈三郎对于他们的命令是守护,不许离开辎重与家眷们。

    当然了,这些贼寇也没有什么值得追杀的。战场追杀,有一个重要的动力便是抢战功,以及收缴战利品。

    如今战功的概念几可忽略,至于战利品……满地的锄头柴刀,要来干嘛?

    战斗发生得快,完结得也快,几乎是一面倒的形势,陈三郎进入雍州的第一捷便完成。付出的代价,就是五人轻伤而已,其中伤得比较重的,便是挨了一记冷箭的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