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神旨
生死墟的中心腹地。 “血绝就是这个脾气,一点就燃。 不死神殿殿主魁梧卓然的身躯,站在神庙的门口,对里面的一道蓝色身影,如此说道。 看似很随意的站在那里,但却挡住蓝色身影出去的路。“殿主这是在告诉老夫,你心中也有怒意,但你能克制怒意?”蓝色身影道。 青法神尊道:“本殿主是想说,做为我们这种层次的存在,影响力太大,可以决定天下大事的走向,做任何事,都不能像血绝那样冲动,肆意妄为。尤其,不能破坏那些潜在规则,否则必遭反噬,引来的后果未必是我们可以控制。” 七大人站在蓝色身影身旁,听出不死神殿殿主话语中潜藏的意思。 是在告诉擎祖,他也有滔天权柄,可以号令不死神殿与,可以决定天下大事。若是他也像血绝战神那样肆意妄为,天南未必承受得住这股冲击。最后的事态发展,将不受擎祖和不死殿主的控制,很可能天翻地覆。 七大人心中暗叹,血绝战神和不死殿主,还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一个烈如火,以最直接的方式,表达自己想做的事。 另一个,沉稳不失霸道,看似在讲道理,话语中却充满机锋。不争锋相对,更胜争锋相对。 七大人却不知,不死殿主还真没有打算这么耐心的讲道理,只不过是感应到,血绝战神在外面杀得天翻地覆,甚至杀得超出他的预料,让他心惊rou跳,觉得要出大乱子,所以,转而才开始讲道理。不死殿主感知到血绝战神镇杀了天南十尊神将,擒拿了六大人,打进了生死墟,眉头不禁一跳,连忙又道:“看见了吧?若不是你破坏了规则,亲自对一个小辈出手,血绝怎么可能发疯?殿主是在教训老夫吗?”擎祖语气平静。 但这话,却是一点都不平静,已蕴含杀伐之音。 若不是不死神殿殿主挡在门口,擎祖早已出手镇压了血绝战神。在擎祖看来,不死神殿殿主的废话实在太多,他早已出手。青法神尊道:“擎祖是长辈,本殿主哪敢教训你,但擎祖这件事的确做得不对,天南就应该付出代价。” 最开始,青法神尊语气还很柔和,到最后却是变得冷沉下去。 两人眼神碰撞,明明没有调动神气,但,站在擎祖身旁的七大人却遍体生寒,心突然一下紧了起来。 这两人若是开战,后果不堪设想。不死神殿殿主来生死墟之前,血天部族的诸神已经在集结,福禄神尊也在赶来的路上。不死血族的族长……” “哗!” 一道血光,从天而降,凝成一道苍老的身影。 “到了!老夫这不是到了吗,喊我干嘛?” 不死血族的族长,浑身都是泥土,头发乱得如同鸡窝一般,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像是地底刚刚爬起来的一具老尸。 不死神殿殿主也没想到,堂堂一族族长,如此不注重自己的仪表,愣了一瞬,道:“看看,看看,老族长在地底沉睡了三万年,都被惊动出来。这是要……” “这是要天下大乱,要出大事,要出大事啊!”不死神殿殿主的话,又被不死血族的族长抢了过去。 神庙中,擎祖向前走了数步,终于露出真容,苍老的脸上,倒是多了几分慎重。 不死神殿殿主已经有足够的分量,但不死血族的族长的到来以经怕了。 擎祖道:“老夫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地狱界。” “谁不是……”不死神殿殿主开囗道。擎祖哪能看不出不死神殿殿主和不死血族族长的目的,今天这件事,若是就这么算了,今后谁还会将天南放在眼里? “血绝可以不杀,但他必须付出代价。你们应该明白,老夫的意志,天南的尊严,没有任何人可以挑衅。就像,血绝战神在不死神殿,被别的神灵废掉修为。就像,青玄家族的神灵,在神山中被人杀死,岂能不了了之?”擎祖道。不死神殿殿主和不死血族族长对视一眼。 血绝战神杀得实在太狠,这件事,不可能善罢甘休,天下没有任何人,可以让擎祖在这件事上后退半步。 不死神殿殿主道:“你想让他付出什么代价?”
擎祖正欲开口,忽的,心生感应,走出神庙,向生死墟的西方天空望去。 不死神殿殿主和不死血族族长也感应到了什么,眼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只见,一卷神旨凭空出现在了那里,悬浮在云中,缓缓展开。随之一道高大的紫袍身影,那男子一身紫袍,双肩挂龙头,背上是玄黑色披风,双眉如斩天神剑,双目如深渊地狱,每一根头发都像是蕴含斩星破界的伟力,身上有一股能够让天下女子都为之沉迷的强势睥睨的魅力。那男子扬声道:“任何胆敢挑起内乱者,地狱界共诛之。”无归森林,属于地狱界星空最核心地带,其中有三颗世界树,分别被阎罗天外天、命运神域、酆都鬼城占据。 命运神域,乃是命运神殿所在,同样占据了一颗世界树,现在却是被血气弥漫。 突然,一道明亮的剑光从命运神殿之中斩出,整个命运神域之中的血气散去。 “善。” 随后,一道神音传出,瞬间传遍整个地狱界,传到诸神耳中,神音化为一道神光,涌入青无道的神旨之中,瞬时间,神旨的更加明亮。 而阎罗天外天,同样爆发着相似的一幕,只见一只滔天巨手挥过,血气瞬间消散。 “善。” 再次有一道神音传遍整个地狱界,随后融入神旨之中。 而酆都鬼城,同样爆发着相似的一幕,只见一只滔天巨手挥过,血气瞬间消散。 “善。” 再次有一道神音传遍整个地狱界,随后融入神旨之中。 神旨,高悬在三颗世界树中央的高空之上,有无量神光散发。 诸神看着那高悬的神旨,无不敬畏,无不叹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