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四百零三章: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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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接着看去,林志却皱起了眉头。据报道,沙自强好像是死在了服用壮阳药物过量而导致猝死的,但林志却是不相信。 他自己做的手脚自己当很清楚,当初在沙自强上下了制,慢地毁了他两条经脉,所以,沙自强先期的症状是有轻微便血,会出现房事痛,而后便是轻度不勃,一个月以后,干脆就是不举了。算一算时间,现在还不到一个月,撑死也就半个月,他还不至于不举。 当然,或许有可能是沙自强先天体质弱也不好说,提前发作,要靠药物支撑。 但问题是,沙自强这种人家几亿十几亿,况且常年纵意花丛,要说他别的本事没有,但想弄来些高品级不伤体的壮阳药物那还是无比轻松的,这样的药物,吃再多估计也不会造成猝死。可他居然就死了,这里面多少有些疑点。 另外,沙自强那种富家大少,想要女人还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只要砸过钱去,包养几个小明星甚至请来当红的明星陪他都不是什么难事,还用得着去五星级酒店招piáo)?这多少就有些离谱儿了吧? 林志皱着眉头,继续往下看。然后,眉头就皱得更紧了。因为,下面还有一条附加消息,同样一个社会版上,还爆出了楚宁集团现在因为内部不和而面临分家风险,得此消息,楚宁集团股值暴跌,并且债务纠争不断,俨然间就要濒临破产的症兆了。 这两件事,如果单独分开来看,并没有多直接的关系,不过在林志眼里,却是多少都有些不对头了。 “好家伙,也不知道是谁出的手,真是好大的手笔,好狠的手段,不但弄死了沙自强,而且还一怒牵连到沙家,打得沙家也要完蛋了。”林志轻敲着桌子,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便琢磨起这件无关的闲事起来了。 不过,往深层次里一想,林志就是一皱眉头,突然间心底下一跳,“难道,是兰初出的手?” 他之所以这样想也不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兰初是什么人?别看现在对着他的时候又勾又好像巴不得腻在他边不走似的,可事实上,兰初却是一个杀伐绝断的凛厉女子,并且在外界有着冰山魔女的冷厉称号,这个称号可不是凭白得来的,而是建立在她的威严和能力的基础上的。 以她的这种能力和她的脾气,平时没人惹到她也就罢了。一旦真的惹怒了她,顷刻间便会雷霆怒火狂袭而下,到时候,管你是什么天王老子官二代富二代,统统一巴掌拍死,绝对不会留半点余地。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曾经险些在沙自强手底下吃了那么大的一个亏,可是一直以来却对沙自强表现得不闻不问,好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那件事似的,这多少就有些不同寻常了。 再往深里想想,动如疾火、横扫千军、狠 辣异常、不留余地,这还真就是兰初的行事风格。只不过,对于某些方面,林志却皱起了眉头,有些存疑。 “如果真的是她,她凭什么有那么大的胆子就敢直接杀人?这毕竟是法制社会嘛,她又不是我这样的高人。再者说,单单凭兰初的能力,就算她是国内赫赫有名的生物集团老总兰国民的唯一千金,但像沙家这样的公司也不至于说搞倒就搞倒吧?而且出手就能轻易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掉沙自强?”林志轻轻地把玩儿着酒杯,心底下浮想连翩,越往深里想,这件事倒是越有意思了。 不过他并不于揭开谜底,慢慢玩儿呗,反正时间有的是,闲着也是闲着,提前揭开谜底多没意思?享受揭开谜底的这个过程才是最有趣的嘛。 放开下了报纸,林志准备出去上个厕所——他所在的这个房间不是最豪华的包间,里面没有洗手间,所以,只能去外面的公共厕所。 上完厕所洗了洗手,又用烘手机烘干了手,林志悠悠当当地往回走,不过刚要进屋子的时候,后面就传来了一个惊喜交加的声音,“小叔。” 林志一回头,乐了,后居然是自己的侄子赵铭洲。赵铭洲的畔,还跟着一个同样四十岁左右,脸庞微微有些发黑,却是剑眉虎目,眼神十分锐利的高大汉子。 这个高大的汉子林志倒也是认识的,就是市公安局的副局长,陈庆才。 此刻,陈庆才正用一种同样惊喜的眼神望着林志,显然遇见了林志他也是很高兴的。 上一次在公安局,他跟林志打过交道,同时私下里也知道林志是赵铭洲的小叔,因此,他对林志也很是尊敬。 这种尊敬并不仅仅是因为赵铭洲是市常常委的缘故,更因为赵铭洲私下里跟他说起过这位小师叔是一位了不得的奇人,说到最后都有些玄乎了,跟现在流行的气功大师王林似的,所以,林志在陈庆才眼里已经拥有了说不出的神秘色彩。 但陈庆才是从省里下派来的干部,并且在基层干了这么多年,怪力乱神的东西对他来说向来是不信的,所以,对于赵铭洲的说法儿,也有些将信将疑。 今天正好遇到了,如果可以的话,那正好亲眼见识一下这位奇人倒底是怎么奇的。 “原来是铭洲啊,你不是入驻工作组了吗?怎么,今天居然又有时间跑出来吃饭了?”林志笑着问道,同时向旁边的陈庆才礼貌地点了点头。 “前期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工作组已经入驻红旗村正在展开全面调查,今天正好得了空儿,跟庆才碰个头儿,也顺便讨论一下工作上的事,也算是一个工作餐。”赵铭洲笑呵呵地道。 “就你们两个?”林志挑了挑眉毛,有些好笑地问道。 “还有其他几个单位的同志。小叔,你今天也在这儿吃饭?跟谁啊? 要不一起来吧……”赵铭洲笑呵呵地问道。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对这个小叔的依赖感是越来越强了,并且一见着他就想跟他多待一会儿。那种骨子的亲切感连他也搞不懂是怎么回事了。 “跟两个朋友。你们的酒场我就不去了,你们官场的那些事儿,我搀和进去也没什么意思。你们先去忙你们的吧。”林志微微一笑,摆了摆手道。 “那也好,小叔在哪个房间?我们一会过去敬酒。”赵铭洲知道他子淡泊随和,如果非bī)着他去跟自己一群人喝酒吃饭,别说他不自在,自己也不自在,所以闻言只是笑笑,也没深请。 “我就在前面那个厅,如果你们真没事儿了,就过来吧。”林志笑着点了点头道。 随着向陈庆才一笑,“陈局长,久违大名,待会儿还要喝上一杯酒好好认识认识了。”林志笑道。 “哪有什么大名,倒是林老师您现在的大名可是在市领导那里挂了号呢。”陈庆才一见林志转头向自己,哈哈一笑,这才得了空跟林志握了下手。 “行,我先走了。”林志笑笑,跟他握过手后转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庆才,你怎么回事?”林志刚走,赵铭洲对着陈庆才脸就板起来了。 “大哥,我怎么了我?”陈庆才有些莫名其妙。 “你还在这里强辩,怎么回事你自己不清楚?我都叫小叔的人,你居然连句小叔都不叫,管人家叫林老师,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大哥么?”赵铭洲哼了一声,很是不满地望着他道。 其实说起来,赵家和陈家两家的渊源倒是颇深的。 陈庆才的父亲在部队的时候曾经与赵铭洲的父亲赵震宇是战友,年轻的时候,两个人共同经历过血与火的战争,关系岗岗的铁。后来赵震宇从政,而陈庆才的父亲依旧在军方发展,前几年也刚退下来,不过几个孩子都争气的,最小的陈庆才也在地方上成长为公安局副局长了。 也因为这种特殊的关系,所以,两家一直以来都有来往,算起来,绝对是父一辈子一辈的铁杆关系,要不然,陈庆才当初从省厅下来的时候可以有多个选择,但偏偏就选了经济实力并不算太强的楚海市,这也是因为赵震宇和赵铭洲在这里的原因了。这也是前几天林志的那个案子赵铭洲特意找到了陈庆才的主要原因了。 因为赵铭洲比陈庆才大两岁,所以,陈庆才一直管赵铭洲叫大哥。 如今,听见赵铭洲这么板起脸来训自己,陈庆才未免就觉得有些委屈。 “大哥,我真不是不尊敬他,可问题是,他,他也太年轻了……你跟他辈份在那里搁着,不叫不行,可我,三十七八岁的人了,叫他这么一个小年轻的做小叔,未免有点儿,太那个啥了吧……”陈庆才倒是心直口快,被赵铭洲这么一说,索 也就把自己的心底话说了出来。 赵铭洲没说什么,只是深深地望了他一眼,半晌才摇了摇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庆才,我短道你心里头不服,不过,这个世界有一句话,叫做人不可貌相。如果仅仅是因为年轻,你就轻视了我小叔,并且失去了和他交结的机会,呵呵,庆才,我可是真要替你惋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