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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金色芦苇如麦穗

    江湖谪仙行第四百零一章金色芦苇如麦穗和诗圣谢心然并称为“诗词双绝”的白符,曾经写出过一篇惊动世人的名作,唤作《琵琶行》。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忽闻塔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塔上,那座“塔”,说的正是千叶塔。

    在那佛塔千叶之上,江州太守白符邂逅了一名曲艺绝俗的琵琶女。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这便是白太守对此女子琵琶技艺的充分认可,诗句表达了湘山居士nongnong的赞赏之情,若非喜爱异常,又怎可能写出如此精彩绝伦的句子?

    魏颉在得知那名青衫儒士正是白符白啸天后,好奇心顿生,立时竖起耳朵,侧耳细听两人之间的对话。

    芦苇荡中。

    白符盘腿坐在了地上,欧阳妙目以他的膝盖为枕,慢慢躺了下来。

    舒舒服服的躺着,兀自运气,疗愈适才那一战所带来的伤患影响。

    “啸天你的《琵琶行》我早已读过不下万遍,已是倒背如流,但你可知,我每次去读去背,心情总是很难平静安稳么?”

    欧阳妙目哀怨道,“你说老天爷为何那般不公平,当年咱俩在千叶塔初次相逢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小小的琵琶女,即使名属教坊第一部,却也终究是下九流的人物,决计配不上堂堂一位太守老爷。后来我去自学瞳术,为了提高目力,我杀了好多人,吃掉他们的眼睛,夺走他们的性命,武功境界是变得高强了,可我的名声也坏了,成了为百姓唾骂的大魔头,人人得而诛之!”

    白符一脸怜爱,伸手捧住了金瞳女子的脸。

    欧阳妙目眼眶微湿,继续道:“既然已成了魔头,那我便索性一条路走到黑,创下邪宗多情潭,广收门徒,教了很多徒弟剜人眼球,吸收他人目力的残忍手段……呵,多情潭,这名字我取得可真是好,多情自古空余恨,我在魔道领域的地位越高,多情潭的势力越强大,我就越不能和你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你是受人尊敬的朝廷官员、地方父母官,而我,只是一个杀孽无数的江湖魔头,不管我再爱你都没用,最后只能留下无尽的悔恨和痛苦,我……”

    白符心疼爱人此刻的状态,正打算开口劝慰,怎料欧阳妙目蓦然从地面坐了起来。

    多情潭潭主两只眼中淌下清泪,她直视着那个曾写过一句“江州司马青衫湿”的青衫男子,声音悲哀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啸天,你认真的告诉我,与我相识,你后不后悔?”

    白啸天盯着欧阳妙目那对人间绝无仅有的明眸,正色道:“当然不后悔,半点也不!妙目,你是我在这个世上见过最美的女子,你的琵琶声,是我在这世上听过最妙的音乐,听之,如闻仙乐耳暂明,见到你,如视嫦娥奔我心……”

    欧阳妙目与青衫儒士对视良久,止住了流泪,抿了抿嘴唇,“啸天,我信你的话,你明知我是邪派魔头,却仍愿意和我谈地下恋情,我还是很感动的,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即使不能公开。”

    白符张开双臂,抱住了那袭血色罗裙,温言道:“再过十年吧,等我完全卸任,一身轻松之时,我便可与你一同浪迹天涯,做一对神仙眷侣了!”

    欧阳妙目被紧紧的搂在怀里,只觉幸福无限,甜蜜万分,她“嗯”了一声,开心道:“好呢,我愿意等你十年,你好好当你的江州司马,我呢,就争取早日跻身九阶尘仙境……”

    就在此时,一个令魏颉如雷震耳的声音,在上空骤然响起,并传落了下来:“用不了十年,我今天就让你们做一对亡命鸳鸯,在地-府里永远恩爱下去!”

    只见登场的女子身穿布衣,腰佩金银双刀,体态不俗,生就天然的小麦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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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双慵懒眼睛半睁半闭,和欧阳妙目的炫金瞳仁形成鲜明对比。

    魏颉震惊的看着那名女子刀修。

    此人不是关樱还能是谁?

    为何刀圣之女会出现在这里?!

    除去今天,魏颉一共只遇到过关樱三次,但是每一次,都令其印象极度深刻。

    第一次,云顶郡天门城,关樱一拳余波险些害得魏颉丧命。

    第二次,烟霞山星斗擂,关樱拽下天边星辰,砸得魏颉重伤呕血。

    第三次,青雷雪山之上,关樱一刀自上空斩落而下,若无神明赏剑,魏颉必然早已身亡。

    这位人间用刀巅峰的女子,三回出现,每一回均让魏颉在生死边缘徘徊一遭,实在是剽悍狠辣到了极点。

    天底下能让魏颉心存忌惮的女人并不多,爱妻苏羽白是一个,关樱,也算一个。

    今时,关樱陡然出现在了这儿,十成里,有九成九不会有甚么好事。

    果然不出魏颉所料,当欧阳妙目质问来者何人的时候,布衣女子震声言道:“本姑娘姓关名樱,是刀圣关昭唯一的女儿,我听说剑佛霍元巢和青泥寺的清欲和尚,约好在寒山寺外千叶塔比武,便特意千里迢迢赶来了浔阳城,结果他们两个的人影没见着,被我撞到了你这个天下第四……现在应该是第三了,武林排行第三的大魔头,杀了你,赚得可比杀掉剑佛、清欲两人,来得多得多啊!”

    多情潭潭主大声叫道:“我与你并不相识,从来也无冤仇,你为何定要杀了我,你能赚到什么?!”

    关樱哈哈一笑,回应道:“我练有一门叫做‘苦凌诀’的功法,可吸收他人的剑意,转化为自身意气台内的刀意,你说说,我杀了你,是不是血赚啊?”

    江州太守白符沉着脸,肃声道:“妙目她刚才与人血战一场,当下处境恶劣,受伤着实不轻,你若现在动手,趁人之危,可不是英雄好汉的作为!”

    关樱仰天大笑,“呸”了一声,挺起傲人的胸脯,道:“英雄好汉?笑死我了,你哪只眼睛瞧出我是好汉了?英雄我也不屑的去当,我只想要成为天下第一,为了武道登高,我什么都愿意做,即使受到万民唾弃,天下人群起而攻之,我也不在乎!你如今重伤了不是正好?也省得我花大气力来对付你。”

    躲藏在芦苇丛之后的魏颉,听到关樱嗓音低沉,她阴恻恻的说道:“别反抗,乖乖把性命还有剑意都留下,我可以考虑把你们二人葬在一块儿。”

    青衫年轻人心下暗忖,自觉硬实力决然是拼不过关樱,欧阳妙目临终前,定会垂死挣扎一番,必会有一场好斗,最后的结局,则多半还是姓关的女子刀修取得胜利,尽吸女魔头的剑道意气。

    魏颉正在反复思量,究竟是该转身离开,还是出去做些什么的时候。

    有一阵不亚于大日的璀璨金光,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扫荡而来。

    魏颉未及躲避,整个身子都被光彩覆盖,如穿金甲。

    不单是年轻人全身笼罩金光,此间水塘附近的芦苇荡,皆已是金芒芒的一片。

    一根根芦苇,宛如盛秋时节的金黄麦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