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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落魄江湖上

    江湖谪仙行第三百三十二章落魄江湖上天烛国北庭五府之一的镔铁府,该府州境内的纯粹武夫数目虽算不上甚多,但也决计是谈不上一个“少”字的,再加上北国天烛地界风土人情狠辣,血性魄力满满,本就不乏那些拳头够硬、胆子够大的勇猛好汉,那姓华名元罡的魁梧男子远道而来当阳城中心,那座不算多大的擂台刚摆出来还没多久,就陆续已有几近五十人上台挑战,都奔着击倒那厮去的,个个豪情满怀,勇武不俗。

    其中大部分上台比武之人,他们都是为了那块堪称神妙通灵的“梵音宝玉”而去,人为财死;而另外一部分,则是为了一逞豪杰威风,过过拳瘾,或者就是很单纯的瞧那个叫华元罡的家伙不爽,想胖揍他一顿了。

    且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再多的人上去挑战,接二连三向那初来当阳城的胖大巨汉发起冲锋,可无一例外,挑战者悉数败北,且最夸张的是,没有一个人能在与华元罡的战斗中坚持足五十个回合的。

    人人俱是输得极惨,有几个甚至都被硬生生打得丧失了头脑意识,被朋友伙伴从高台上抬了下去,十分悲哀。

    “亏老子还说你们只要能和我对上一百个回合,就算你们赢的,果然还是太过高看你们了啊!”

    那挺身立在擂台上的华姓汉子张狂大笑道,“那我不妨把这胜利的条件再往下降一降如何……五十,只消能够堪堪熬过五十个回合,我便当场认输,怎样?这样可有人能从我手中拿走梵音宝玉吗?”

    台下围观群众部分对华元罡修为手段之高超感到由衷震撼,觉得此人武道技艺既已如此强横,倒也担得起“镔铁府头号武夫”的头衔称谓;另一部分人则是觉得那姓华的壮汉未免太过飞扬跋扈,浑然不知天高地厚,固然是有较为不弱的实力,但竟然胆敢在当阳城里自视甚高到这等程度,必定有人出手刹其威风,搓一搓这厮的傲慢骨气,让他知道一下何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要知道,这当阳城城主杨歼杨二郎可是堂堂半步天罡境的巅峰强者,真正术法盖世,拳脚功夫自然也弱不到哪里去,只要显圣真君能够现身,一上擂台去,那个叫什么华元罡的家伙无疑会败得非常彻底,绝大概率会被揍一个屁滚尿流、七荤八素,然后灰头土脸的滚出当阳……

    可恶,这都快两个时辰了,怎的我们的杨城主还不出现?

    众人翘首期盼着有人出来能好好痛殴一顿台上那厮,可结果等来的却是城中“名声”不小的混混刘周。

    大英雄没来,来了个小流氓。

    今年不到十五岁的小混混刘周可谓在城里臭名远播,几乎大部分百姓家庭都听过这个臭小子的龌龊名头,吃着街坊领居的百家饭方才勉强活到了今天,结果这小子不念邻居们的好不说,反倒还手脚不干不净,偷起了他们家中的东西。

    而且偷得贼快,销赃销得更快,纵然抓住了也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最后只能放了他,不了了之,饶了这三只手的臭小子。

    一次二次也就罢了,少年刘周被抓数次而绝不悔改,以至于此人之扒窃行径已然闹得是满城皆闻、人尽皆知的地步,大伙儿都对这个从小就死了爹妈的混蛋小子再也半分好感,生不出丝毫怜悯之心,觉得此子纵是暴毙于街头,那都是天罚。

    当然,若是这个著名混混刘周当真需要大家伙儿的关心怜爱,那他应该也不可能去四处偷东西就是了。

    别小看这个十四岁刘姓少年的身板这般细瘦,但其实这小厮打起架来倒也真的不赖,就喜欢干踢裆插眼这等下三滥的卑劣招式,别人打架主要是靠武力,他打架,则最看重的是能不能凭借“阴招”取胜,手段净挑黑的来,断子绝孙脚踢得那叫一个精准,中了一下那就是血赚,谁能受得了?

    可惜这些完完全全不入流,上不了台面的垃圾招数根本奈何不了华元罡,那彪型巨汉论身高论体格,几乎都快等同于是两个刘周了,再加上修为境界和内力武学,这等不对等的战斗结果注定毫无悬念,刘周削尖个脑袋,上去自讨苦吃,就好比是螳臂当车,只能落一个被单方面吊打碾压的悲哀下场,绝不会有意外。

    华元罡在单手应付了那个街头小厮一会儿后,汉子被磨光了全部的耐性,双手擒住刘周肩膀,一膝蓦然顶出,便让那个姓刘的小混混瞬间丧失战斗力,腹痛如绞,最后只能惨兮兮的爬下了擂台,宛如老狗。

    少年刘周平日里便极讨人嫌,不少被他偷过东西或是有可能被偷东西的家庭,见到姓刘的被痛揍完之后凄凄惨惨的可笑模样,都觉得实在太过大快人心,简直爽得飞起!

    虽然盼了半天没能盼来当阳城主杨歼,只等到了个活该蹲大狱的小流氓刘周,但能瞧见这刘周被人打得如同断脊之犬,爬着下来,那也算是不亏。

    直到两个时辰过去,擂台之上的巨汉华元罡仍是未尝一败,连能与之相较五十个回合的强劲对手都没有出现,那块极度珍贵的天落宝石梵音一直没能送得出手。

    此时的台下百姓们已不再聒噪,基本上已经对其口中所说之言,“今生只败于林清之手”这句话信了十之八九了,觉得恐怕应该是真的了。

    如此天之骄子,如此武道大能,只要不遇到像杨铁钊、杨二郎这样的顶尖强者,那确确实实是能够保持全胜战绩,难觅一败的。

    镔铁府第一武夫华元罡再接连战胜了那么多敌手之后,胸中已被洋洋自得的豪气填满,只觉自己果真便是这天地间的武学至尊、战斗王者,足可称一句“横行镔铁无敌手”,擂台摆了出来,偌大一座当阳雄城,却连半个能看一看的对手都无,那可不就是真正的全无敌手么?

    纯粹武夫华元罡立在高高的擂台之下,高高在上,俯视着台下众生,恍若尊神,他冲下方暴喝一记:“还有谁敢与我一战?!”

    其音若奔雷,滚滚震耳,似要以此嗓门来镇杀苍生。

    唯我独尊,我华元罡就是这座镔铁府的神明!

    怎料这句话刚出口没多久,便有个听起来颇为年轻的声音从远处飘了过来,来势极快,便好像第一个字时和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已前掠了极大的距离。

    只因来者并非走路,也非奔跑,而是御剑而行!

    那名身穿鲜红绸缎的年轻剑仙,外貌俊朗非凡,脚下踩着一柄御风悬空的赤刃长剑,剑刃可谓极为精美,剑身之上有异常浓烈的血腥之气,在半空中前冲奔袭,剑柄尾部划出一条极长的纤细流萤,呈血红颜色,极度华丽霸气。

    年轻人风姿绰约,他口中大声应道:“我冯醉酒来与你一战!”

    人人均仰头望向上方,去仰望那一袭潇洒绝伦的红绸剑仙。

    试问这世上,有哪个男子不对御风驭剑的剑仙心神往之?

    那等超拔流俗的仙家身姿,不知在梦境之中反反复复出现了多少次,想不到今日,竟然真真切切的目睹了剑仙现身的“仙家”一幕!

    不多时,那红绸剑仙已稳稳地落至斗武高台,来到了那名摆出这方大型擂台,并广邀城中豪杰义士来挑战自己的魁岸汉子面前。

    华姓大汉高高挑着双眉,眯起眼睛,凝视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小半个头的年轻小子,将之上上下下都仔细打量了一圈,然后“哼”了一下,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小子到底是男是女?若是男的,怎么长得这般秀气骨感?若是女的,怎么没胸?若是女扮男装,小心老子打赢后扒光你的衣裳!”

    此言并无让那“冯醉酒”感到丝毫难堪,不甚尴尬,只因其自打娘胎里落地便是这等男生女相,天赋使然,无伤大雅,自己虽是真真正正的男儿身,却身段苗条颀长,长相十分柔美,更像是闺秀女儿。

    这点世间稀少的容貌特征,颇有遗传自其声名煊赫的亲生父亲魏魁,那位姓魏的沙场大英雄的面部容貌同样极是不俗,远远超过普通男子,虽不至于像“天下第一美男子”聂柔那般招蜂引蝶,但却也足可迷倒万千少女的芳心,若非如此,盈盈岛岛主沈腰又岂会愿意一等就是十年?

    忆往昔峥嵘岁月,犹然记得那年尚未被大禹王朝中央器重而封为“狼煞大将军”的魏魁,曾率领过民间自营军队倾力抗击北虏,那个时候的他,就凭靠着自身的俊貌美肤,赢得过所谓“美将军”的有趣绰号,顾名思义,就是说将军魏魁之长相端的是俊美非常,有若绝世美人,乃一介美人将军。

    这事儿起初魏魁对此感到十分头疼,不知该怎样处理,甚至觉得自己是否应该像历史传说当中,昔年王朝初辟时的那个无名“剑神”一样,带着个假脸面具上阵杀敌,不让人瞧见自己的真实容颜。

    后来魏魁在把自己的顾虑想法与结义三兄弟之中的大哥,即那位人称“玉面人龙”的东方梧桐说了之后,相貌同样美不胜收的东方将军顿时哈哈大笑,拍着三弟的宽厚肩膀,说贤弟生来有天人姿容,那是老天爷的恩赐奖赏,做甚要用面罩遮掩起来?美玉蒙尘,完全没那个必要!咱们乃是冲锋陷阵的战场武人,比拼得是武艺战力和排兵技法的高低,只要能打得赢胜仗,那就是好将军,谁会在意对面之人长相是好看还是不好看?又不是媒人带着相亲,还要瞧瞧脸上五官如何。

    于是魏大将军便听了东方大哥的话,从那天开始就都始终保持着悍勇作战的无上态势,一次面具都没有戴过,因为杀敌时猛戾绝伦,故此在两军对垒之时,对方只会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应战扛敌,而从来不会去在意那魏魁的脸是像男人还是像女人。

    那姓魏的就算真是个女的,就冲他那般勇猛无敌,也该视其若勇士男儿。

    再后来,魏魁被禹朝中央朝廷收编,成了名副其实的王朝北伐大将军,再也无人喊其“美将军”,魏无敌得赐封号“狼煞”,此大号之意再明显不过,即是足可令北国狼蛮族人望风而逃,视作夺目煞星一般的超级恐怖的存在!

    寒面银枪俏魏魁,夺命狼煞魏无敌。

    那名御剑飘至的红绸剑仙“冯酒醉”,即是狼煞大将军魏魁唯一的儿子,貌似谪仙人的美男子魏颉。

    此假名出自书生杨春《六月飞雪集》里一首诗篇,诗的名字叫做《江湖》。

    落魄江湖上,人疑是谪仙。

    四时逢醉酒,何处不可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