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关键性证据缺失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正文卷第四百一十八章关键性证据缺失 赵百亲的声音清晰的回荡在法庭上。 张三犯了拐卖儿童罪,这是毫无疑问的。 至于故意杀人罪······ 张三在明知对方要杀狗的情况下,依旧将小学生谎称成狗,卖给了对方。 是可以预料小学生的结局的。 其借助他人之手施行杀人行为,自然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 「王五作为厨师,听从李四的指令杀狗,同样在听到人的惨叫声后,未加以制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从犯。 赵百亲又接着指控道。 全程昂首挺胸,神情充满了自信。 开庭之前。 他就询问了一下其他刑事辩护领域的金牌律师们。 将这个案子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的琢磨了一遍。 控诉的方向上······ 也没什么问题,将张三、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给指控了出来。 小学生的死亡和张三、李四、王五都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者都应该为小学生的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审判长在乾州一方的律师发言之后,看向了秦牧一方: 张玮闻言,下意识地看向了秦牧。 虽然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一些思路,但还是没有冒然上前。 而是选择······ 继续摆烂,坐享其成。 很快。 秦牧便从座位上站了出来,当着模拟法庭上众人的面。 沉声道: 话音刚落。 他的这句话便吸引了在场不少人的目光。 尤其是旁听席上的金牌律师们。 他们的心中都不约而同的浮现出了一个猜测。 目前来看。 赵百亲对三人的控诉,从法理到法益上来看,都没有任何问题。 三人的行为······ 也完全符合这些刑事罪名的构成。 在入罪和出罪,主观和客观上,都是统一的! 紧接着。 秦牧又缓声开口: 他的声音颇为平静沉稳,和赵百亲的铿锵有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 却让赵百亲的瞳孔猛地撑大。 无罪辩护! 秦牧在面对他们的时候,居然敢提出无罪辩护! 而旁听席上。 众人的神情各异。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气,秦牧的思路再次震惊到了他们。 「无罪辩护?他打算怎么无罪辩护?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完全没有无罪辩护这个点啊。 「「我们这么多人,难道比不过他一个? 众人的面色都有些古怪。 其中有不少人,在开庭前给赵百亲参谋过,还提过一些建议。 众人都没发现这个案件中的蹊跷之处。 除非······ 秦牧无中生有,强行编造出一个漏洞出来! ······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网友们对于人贩子的态度······ 出奇的一致,没一个同情张三的。 反倒是觉得案件里的李四和王五······ 有点可怜倒霉。 他们都没有犯罪的故意,但却被扣上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 搁谁身上都心理不平衡。 网友们唏嘘不已。 愈发明白了一个顶级律师的恐怖之处。 在这个法制时代。 懂法绝对没有坏处,而顶尖的律师往往可以将白的说成黑的,活的说成死的。 就比如说秦牧。 他们甚至想到了······ 以后哪天不小心犯罪了,专门找秦牧来帮他们辩护。 法外狂徒,不外如是! ······ 魔都。 会场里。 某办公室。 黄庆林看着电脑前的监控直播画面,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这个题目······ 是他亲自出的,主要是为了考察双方律师的诉讼能力。 从题目本身而言。 无论是被告方还是公诉方,都没有绝对的优势。 从这道案件里,可以充分体现双方诉讼能力的差距。
但······ 他没想到,秦牧居然又打算剑走偏锋,选择了无罪辩护这条道路。 旁边的饶正德放下了水杯,一副拭目以待的架势。 他对秦牧的这个辩护思路,也颇感兴趣。 而电脑画面里。 模拟庭审继续进行。 很快就进入了举证和质证环节。 赵百亲一方的律师率先列举出了一系列的证据。 包括人证、物证、口供等等。 人证自然是目击了张三实施绑架的证人,张三的作案动机等等。 物证则是张三绑架用的作案工具麻袋等等。 口供则是张三主动交代的那些犯罪行为,以及一整套完整的证据链。 看到这里。 饶正德中肯的评价了一句。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 不仅要精通己方业务,还要了解公诉人的相关流程。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赵百亲在证据链的整理这块,满分的话已经可以打90分了。 然而…… 他话还没说多久,便看到秦牧站出来反驳道: 饶正德看到这一幕,不由一愣。 他刚评价赵百亲在证据的处理上堪称完美。 然后就被秦救打脸了。 关键是他也不知道秦牧所说的关键性证据是什么。 好在秦牧也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的确是在厨房内,因个人失察,没有及时查看到麻袋里的是个人,造成了悲剧。 「但······经法医验尸鉴定,查出小孩的死因为头部受创。 秦牧一边说的时候,一边罗列出了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 也是案件原文里明确表明的,小孩身上有三处摔伤,一摔为头部,一摔为手部,一摔为腿部。 其中头部摔伤为致命伤。 说到这里。 秦牧略微停顿了片刻,给在场众人一个反应的时间。 再幽幽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