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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上官金虹,林仙儿毛遂自荐

    让你抓采花贼,你抓了邀月宫主正文卷第65章上官金虹,林仙儿毛遂自荐“水下有人,还是……”

    “有鬼?”

    “我觉得这水下可能有吃人的怪物!”

    一个个金钱帮弟子死死盯着水面,却看不到任何东西,水面已经平静,碧蓝碧蓝的。

    但众人仿佛看到水下隐藏着一只择人而噬的恶鬼。

    他们都精通水性,但没有人敢再下去了。

    “走!”

    死道友不死贫道,不管水下有人有鬼还是有吃人的凶物,他们只想快速离开这里。

    至于侯三和小四,他们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商船再次启程,他们怀中忐忑的心朝金钱帮赶去。

    ……

    金钱帮。

    帮主龙凤环上官金虹,这两年横空崛起,网罗了荆无命、横扫千军诸葛刚、风雨流星向松、燕双飞等诸多高手,战无不胜,横行无忌。

    江湖中人人为之侧目,声势之壮,还要在丐帮之上。

    金钱帮之崛起,虽然只有短短两年,但在创立之前,却已不知道经过多久的策划。

    上官金虹最服膺的两句话就是:‘凡事凝则立,不豫则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所以金钱帮的崛起,并不是运气。

    “诸葛刚死了?江南三省的收入被江狱拿走了?”

    上官金虹得到消息,不由皱了皱眉。

    这些年他武功大进,自认天下少有对手,眼高于顶,目空一切,从来也不肯买任何人的账。

    但江狱这个后学晚辈,哪怕他骄傲自信,但他也清楚,他绝对不是江狱的对手。

    如果不是江狱,即便叶孤城、西门吹雪、木道人什么的,他都不会买账。

    但江狱就是个怪胎。

    武功已经达到非人的地步。

    “莫非他看上了我金钱帮富可敌国的财富?”

    上官金虹一下想了很多,如今江狱贪财好色的毛病可谓天下皆知,想打他的主意也正常。

    何况诸葛刚在这件事上,上官金虹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江狱的小船顺流而下,诸葛刚带领的大船逆流而上,总要有一方相让才行。

    诸葛刚不知道小船中是江狱,直接碾过去也并无问题。

    何况上官金虹觉得,江狱就是故意的。

    想找个借口弄他,然后将他的财富据为己有。

    “我倒想试试他的剑有多快!”

    冷冷的声音不带丝毫感情,却充满一股极致的战意和杀气,说话的是上官金虹身旁一个身着金黄色衣衫的男子。

    他身材很高,脸上有三条刀疤,衫角很短,只能掩及膝盖,袖口是紧束的,手指细而长,骨里凸出,显得很有力。

    他腰带右边插着一柄剑,剑柄向左,一看就知道是个左撇子。

    最可怕是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是死灰色的,既没有情感,也没有生命!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的。

    这样的人不管敌人多强,多可怕,他都不会怕,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他就是上官金虹手下第一打手荆无命。

    不仅是他,像西门吹雪、叶孤城这样的剑客也是如此。

    即便对手再强,他们也敢于拔剑。

    死在对方剑下,在他们看来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

    “既然盯上了我金钱帮,那我就去见见这位名震江湖的天狱之主!”

    上官金虹眼神冷冽,他也不是好欺负的。

    当然。

    他不会傻缺到直接杀过去,跟江狱拼死一战。

    “准备一百万两白银,前往天狱山庄。”

    上官金虹吩咐下去,很快就准备就绪。

    一百万两白银对金钱帮来说不算什么,九牛一毛罢了。

    “帮主,一百万两银子未免太过小气了!”

    一道银铃般娇美的声音如出谷黄莺般响起,一只手从后方伸出,掀开帘幕。

    这是一只美丽的手,很多美人的手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残缺,但这双手却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

    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紧跟着。

    一道纤细婀娜的身影走了出来,那张脸实在美丽得令人窒息,令人不敢逼视。

    可惜在场两个男人都仿佛没有看见。

    荆无命依旧面无表情。

    上官金虹望着林仙儿,淡淡道:

    “那你觉得我该准备多少?”

    “金银只是死物,帮主准备的一百万两确实够了,但却还差一件压轴的绝品礼物,而这件礼物最好是活的!”

    “这件礼物就是你?”

    上官金虹打量着林仙儿,不得不说林仙儿确实很美,至少在他见过的美人中,都可以算是最美的。

    但他并没有什么感觉。

    他富可敌国,但世上所有的奢华享受,都不能让他动心。

    除了权力外,世上绝没有任何事能让他真的动心。

    他从不乘车,也不骑马,他一向喜欢走路,他常说一个人生着两条腿,就是为了要走路。

    他在金钱帮的总舵所住的房子,只是一间非常简陋的石室,没有任何装饰。

    屋子里除了两张床和一张很大摆满卷宗的桌子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没有椅,没有凳,甚至连一只杯子都没有。

    那屋子简直比一个苦行僧所住的地方还要简陋。

    他就站着办公,因为他认为‘一个人只要坐下来,就会令自己的精神松弛,一个人的精神若松弛,就容易造成错误’。

    他从不沾酒,也不喝茶,平日只喝水,因为他认为‘水能清心,只喝水的人,心绝不会乱’。

    就算林仙儿这样的绝代美人,被他偶然救回来后,也就没有理会过,仿佛随手救了只小猫小狗。

    “帮主明鉴!”

    林仙儿嫣然一笑,“帮主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愿尽绵薄之力!”

    之前为了她父的病,她去舍身崖许愿,准备舍身跳崖,刚好被路过的上官金虹救下。

    上官金虹救下她也是看在她长得美,日后或许用得着。

    “好!”

    上官金虹点点头,没有多说。

    他作为老江湖,虽然救回林仙儿后就没有管她,但他看得出林仙儿并不像表面这么单纯,野心不小。

    林仙儿主动当礼物报恩,更多的怕是想抱江狱的大腿,攀上江狱这个高枝。

    但无所谓。

    他并不想跟江狱开战,而且他没有一点把握可以打败江狱。

    他送上一百万两银子和林仙儿这个绝世美人。

    江狱就算觊觎他金钱帮,也不好对他出手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