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胡服骑射
领袖落败,刺激着骑兵的情绪。 他们的手,青筋暴起,紧紧攥着弩。他们的眼睛,充满不忿,嘴唇咬着克制,心中的愤怒却告诉他们,乱箭射死巨象力士是最好的选择。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自制力,汤姆就没领悟蓝胡子没放箭的意思所在,精钢的箭矢,带着寒光,带着主人的情绪,杀向还沉浸在骄傲中的巨象力士。 巨象力士发出冷哼,骄傲更甚,腰身摆动,长鼻甩动,寒光划过,铁箭叮咚落地。 罗兰度眯眼看着箭尖的切口,看着那道雪白而完美的弧度,嘴巴也勾出一抹自负的弧度。他完全掌握了“圆弧十字砍”,只用了三天,就做到“鼻刀”的程度! 这一刀,放箭者震撼,强盗们惊讶,巨象力士居然能够劈开飞矢!这样的刀技足以媲美胡恩!他们的领袖倒在这样的刀技下,输得不冤。 强盗骑兵的分神,恰好给四名角马骑士提供了机会。 四名牵着野生角马上战场,赶鸭子上架的山寨骑兵,并没有在马背上战胜敌人的觉悟。只是碍于香多拉首席骑士库伦的“骑兵对骑兵”宣言,又没罗兰度“兔子骑着我上战场”的厚脸皮,只好退而求其次,腆着脸压在角马背上冲了出来。 比蒙有句谚语:是驴是马牵出来溜溜。四人都相信某个乡间说法,带角的,就是牛! 维尔伦的脸很酷,表情凝固成了天边的冰冠山脉,紧抿的一字嘴是天地一线,紧绷的大长脸是万载冰崖,目光却是云隙间投下的一缕阳光,紧跟在强盗身上。 这位酷酷的豪斯人马并不是在耍帅,人类强盗也没有影响神箭手自若的心,而是他真的不会骑马,在忍受着马背的颠簸,以及大腿上的折磨。 豪斯族人马有着洛瑟玛上唯一的弓骑兵,维尔伦却在担心自己会跌落马背,在为不会骑马而紧张。 铁弩发出的箭矢,在空中划出的咻鸣,唤醒了豪斯射手的心。 豪斯射手有两大骄傲,“神箭哲琴”,以及“胡服骑射”。 神箭哲琴是豪斯射手的最高称誉,类似绿党剑士的“剑圣”称谓,是技艺磨练到顶端而获得的荣誉与骄傲。 “胡服骑射”是弓骑兵的一种传统,后来成为了豪斯族弓骑兵的代称。 维尔伦对人类的弩箭骑兵十分反感。 人手一箭?握着猎弓就是射手吗?跨上马背就是骑士吗? 弓箭手不是这样的! 从精灵的般若无射,到比蒙的神箭哲琴,锐利的眼睛,聪锐的耳朵,还有敏锐心灵,能够以心眼去看,能够沉稳聆听。弓身的开合,弓弦的张弛,箭矢的浅吟,这些能用弩体味到吗? 蜘蛛捕食并不是靠一张网,而是依靠放在蛛网上感知的脚。蛛丝的颤动、松弛,告诉蜘蛛一切,一切尽在网罗之中。 弓箭手应该是这样的,指尖扣在弓弦上,感知着力量,感知着方向,感知着风,感知着大地。弓箭手的所有都应该从指尖开始,如果连指尖都没有触碰着弓弦,能够算是弓箭手吗?弩手算是吗? 算是什么? 维尔伦沉下心,所有情绪都定下来。很快,在心脏的跳动声中,他忘却了肢体。 忘却了腿夹着马,忘却了马蹄敲打的颠簸,只记得,手中一张弓,箭在弦上。 又很快,在心跳声中,维尔伦的骄傲又升腾起来,不禁吟出一句古诗: “三箭定海山,长歌入胡关!” 海加尔山是比蒙曾经的圣山。曾经,豪斯一族有在海加尔山的藏箭窟射上三箭,以宣誓以手中弓箭守护圣山的传统,这也是当年的“神箭哲琴”加冕仪式。海加尔圣山的守卫中有“牛头马面”,其中“马面”指的就是豪斯族神箭哲琴。 胡关则指潘帕斯大草原北部的胡阴山,山脚下盛产良马,恰好就是眼前云雾强盗座下的北碗大马!豪斯射手身穿挂着酒葫芦的“胡服”入山相马,就是成为弓骑兵的历练! 今天,豪斯射手在角马背上挽弓,敌对的人类,端着弩箭在北碗大马背上驰骋! 历史的轮盘开了个不小的玩笑! 豪斯射手的吟唱,唤起了所有强盗的注意,诗声悲凉,箭声却尖锐! 一箭抛射,如长河落日。 蓝胡子强盗放弃了使用弩。他拔出刀,像是要凭借三尺金铁,拨开箭矢。 可维尔伦的目标,不是当先这位。骑兵冲锋阵形紧密,如同一根箭矢,维尔伦目的是截断箭头。 第一根箭矢划着弧线落下时,第二箭已经平射而出。撞在第一根箭矢上,使其拐了个弯,命中第二阵列的人。正是那名攻击罗兰度的喽啰汤姆! 跌落马的尸体,受惊的马匹,使得后面的队伍不得不偏移冲锋路线。当先的三骑,算是被隔开了。 维尔伦能清楚看到三人脸上的愤怒,敌人将他的做法当成了嘲弄。 豪斯射手终于露出一抹笑容。敌人产生这种想法,证明对方根本就不是一名弓箭手,根本不了解什么是弓骑兵。 弓箭手,不是远程伏击的偷袭者,而是战场的掌控者! 箭矢所至,不止夺走一名士兵这么简单,失却的还有阵形优势,和士气。 射程以内,调控着战场,就是弓箭手!豪斯射手,是这个世界上,出手最快的弓箭手。 君不见,指引方向的标志就是箭形的!左右阵形走向的,就是弓骑兵! 拐了方向的强盗骑兵新冲势才刚成形,只是马蹄两次敲打地面的时间,维尔伦的箭矢已经再次降临,使其夭折在摇篮里。 抛射!还是抛射!四十五度的仰角,倾泻下来的是一片灰色! 河马诗人总会有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的习惯。人们都说这是诗人的忧郁。 其实,这是诗人的妒忌!笔尖上再怎么風流,都比不上西北望,弯弓射大雕的挥斥方遒風流! 仅仅三箭,强盗骑兵的冲锋已经成了蹶子! 这样的杰作,不亚于河马诗人的韵脚诗! 领悟战斗真谛,维京狂战士渺去一目! 画至癫狂,泰戈族唐伯虎割掉左耳! 最威武的弓射图,是一个瞎眼瘸腿的射手! 这便是胡服骑射!这就是马背上的神箭哲琴!箭起箭落,敌人的队伍残缺,直至归零! 维尔伦的第四箭,送给了最快填好弩的敌人。“道根火铳打出头石像鬼”,豪斯射手的箭矢永远送走出手最快的人,因为没人能够抵上神箭哲琴的速度! 维尔伦虽然不是神箭哲琴,但他已经是十分出色的豪斯射手了! 强盗手中的弩并没有服输,机括转动声中,利矢咻咻夺人。比蒙破坏了强盗的阵形,强盗便要打掉豪斯射手的庇护,当先的三批角马。 泰斯特躲在木盾背后,箭矢刺入木头的声音敲打着他的耳膜,却未能伤害他分毫。座下的角马嘶鸣着,野性十足的生物,充分发挥了群体迁徙时的勇往直前,毫无畏惧的冲向人类训练有素的骑兵。纵使豺狼虎豹,利箭陷阱,似乎没什么东西能够阻挡角马的脚步。 泰斯特不禁有些感慨,角马的短脖子,在流矢中冲锋,似乎有着天生的优势,并无一箭落在角马的身上,似乎就是角马的脖子短! 泰斯特拍拍马背,一名泰戈怎么会服输呢?他撤下盾牌,抽出鬼头刀,发出决战的怒吼。 “坎帕斯!”鬼头刀挥动,在风中发出凄厉的鸣响,咬在当先的马脖子上。似回声在山谷间传递,鬼头刀停止的凄鸣,从马嘴间传出。 一直隐忍的蓝胡子,终于出手了。弩箭在最近的距离,以最为绝妙的角度,贴着鬼头刀划出的光芒,直抵虎人心窝。 刀与马骨碰撞,方感到反震力,一股凉意就在胸膛上蔓延。一箭当胸,惊恐瞬间弥漫在泰斯特的脸上。敌人的狡猾超乎泰斯特想像,更超出他的应对!蓝胡子已经借助马匹冲刺的惯性,从马背上扑向虎人,握着剑柄的双手紧紧收在腰间,像是捕食蝗虫的绿鬣蜥,在绷紧黏糊糊的舌头。 虎人的坐骑是野生角马,没有座鞍,没有脚蹬,双脚悬空,已经无处可躲了。蓝胡子的这一刀,选择之精妙,连他自己都不禁有些骄傲。纵使虎人凭身上藤甲能够从利箭下保住其性命,却无论如何也抵挡不了他这一刀! 刃刀,是矮人锻造的精钢!刀柄,握在云雾山谷二把手的手里! 这一刀不仅要划破比蒙的喉咙,还能够削下带着“王纹”的脑袋! 蓝胡子杰弗森有足够的骄傲和自信,却没有足够的心里准备,虎人竟然凭空在马背上跃起! 这使得蓝胡子忘了抢攻。 电光火石间,双方已经交换了一刀。泰斯特重新落回角马背上。而光屁股的蓝胡子,则一屁股坐在红土中。飞扬的尘土染红了蓝色的胡子,遮蔽了蓝胡子脸上的懊恼。千算万算,却在比蒙身上少算了一着,尾巴! 棋差一招,却是被对手打得一屁股跌落在地! 杰弗森脸色狰狞起来,不再看三骑离去的背影,反而扭头对上接近的豪斯射手。 大概是震慑于蓝胡子的气势,豪斯射手突然滚下马来,却又极好面子地就地翻滚,重新站了起来,张弓对准蓝胡子。 杰弗森好整以暇地拍去光腚上的泥土,刀上散发的蓝色光芒,映照得他的胡子,湛蓝如海,又如冰。 空中响起一声鸡鸣,乐泰飞过,落下一物。 卡卡端坐在坐骑背上,鲁鲁的细腿紧扣“生花骨盾”,一块布系在盾牌上,兜着风,如同空中盛开一朵蒲公英。 “看来,我不用担心你的斗气削断我的弓了。”维尔伦收起了长弓,摆明将对手交给空降的骑士。也不再打算狙击那边对战的骑兵。 三匹角马还在冲,与北碗大马的碰撞还在继续。 人类骑兵已经再少了两骑,这是两名沃尔夫以藤甲硬抵挡,换来的战果。 泰斯特一声虎吼,不按理出牌的投出了刀。食人魔皮肤硝制的护甲是足够坚硬,但人体如何能格挡这沉重的刀?一人被锋利的鬼头刀钉在马背上。 泰斯特故伎重演,借尾巴扑到马背上,将那人撞下马,夺回鬼头刀,与敌人并驾齐驱,再次展开厮杀。 继泰斯特后,两名沃尔夫也发现了角马的优势。角马体形与座狼很像,两名有过狼骑训练的沃尔夫,很快就找回当年的感觉。每名沃尔夫,在年少时,都会接受座狼的练习。 没有马头阻碍,沃尔夫的抛网再无顾忌,滴溜溜地转动起来,在重子的带动下,洒出大片阴影,在前进的路上,罩出数头瓮中之鳖。 双方骑兵错过,浴血的角马显得有些不支。而人类强盗的二十来骑,却只剩下五骑! 这五骑身后,还跟着一头黑熊! 云雾山谷的强盗大卖金属武器,身上的护甲却大都是皮甲。 谁都没想到,同在戈多,更穷的比蒙却穿上藤甲! 这些不知做出来的藤甲,能与刀刃上撞出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