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伊人有情(一)
杭州兴顺绸庄的绸缎名闻天下。 兴顺绸庄生产一种朱丽绸,更是绸缎中的珍品,不知有多少富家女子为能拥有一块朱丽绸而费尽心思。 但钱多也未必就能买到朱丽绸。 因为兴顺绸庄的朱丽绸是贡品,除了进贡皇家外,所剩已很少。 所以,朱丽绸的价值,已超出了它本身的商品属性。 滕讯睁开眼,他的身上便盖着一床朱丽绸面的锦被。不仅如此,他的四周还挂着朱丽绸的幕屏。 幕屏在轻微晃动,锦被在轻微晃动。 滕讯立刻明白,自己在一辆马车上。 马车并不是先前的那一辆,它比那一辆更华贵,车厢里,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气。 荷的香气。 这份香气,使这朱丽绸装饰的车厢华丽得非常自然。似乎这里的主人,本就该用朱丽绸,本就是最高贵的。 滕讯的头仍然晕沉沉的,他在想自己如何会躺在这里。 他只记得自己的刀最后割裂了三个人的咽喉,然后,后背一麻便失去了知觉。 他的背当时抵在车厢门上。 车厢里只有傅红云和慕容雨枫。 难道是她们对自己施加暗算,或者是她们中的一个?她们现在又在什么地方? 滕讯发觉自己脑袋大了三倍。他怎么也想不通那样两个女孩如何会暗算自己。 荷的幽香更浓,滕讯又开始昏睡。 他再醒时,已是夜了。车厢一侧,点着两根儿臂粗的红烛。 他的头已不再晕,反而感觉精神还挺好,他想动时,才发觉全身居然一点力气都没有,连动一下都不行。 他的心开始往下沉。 他不知道自己落在了什么人手中,也不知道这辆马车将载他到何处。无情浪子的刀下,不知曾毙过多少江湖宵小,想要他命的人,比他杀的人还要多。 死,他并不怕,只怕自己死得不明不白。 他还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 他还有很多心愿未了。自己的事情可以抛开,但父母的仇却不能不报。他在江湖中漂泊了许多年,却仍然得不到天魔的消息。 天魔是他的仇人,也是梅林隐士江湖人物谱中十大邪魔第一位。 他已记不清父母是什么模样了,更不会知道天魔怎样杀死了父母。自从记事起,他就生活在一个荒凉的小岛上。 小岛上总是飞翔着成群的猫头鹰。 每到夜晚,整个小岛都被猫头鹰统治,那凄厉瘆人的叫声,多少次将他从恶梦中惊醒,他蜷缩着身子,直到天明。 小岛上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老婆婆。 后来他出道江湖,才知道那老婆婆叫鹰岛野神。 记忆中,他从没见过老婆婆笑。老婆婆的年龄已经很大了,花白的头发,一张脸疙疙瘩瘩。看着她,滕讯会想起每夜让他不能安睡的猫头鹰。 猫头鹰仅仅让他害怕,老婆婆却严厉地折磨他。 他练武不怕吃苦,但练完功后,老婆婆还会丢给他一把刀,让他到后岛去砍树。 后岛有一片茂密的树林,不知已有多少年了,每棵树都像人的腰一样粗。刀不是好刀,砍几下后便会缺口,但他仍然得拿这把刀不停地砍,砍不完老婆婆规定的数目,就没有饭吃。 每天傍晚,老婆婆还会把他关在一间小小的木房子里。 木房子里空空荡荡,除了他,里面就只有猫头鹰。 他必须杀了猫头鹰才能离开这里。 小岛上的猫头鹰非常凶猛,那弯弯的铁嘴常啄得他浑身是血,他咬着牙忍着,心中只想着一点:杀了它们才能有饭吃,有饭吃才不会死去。 那时候,生存对于他,就是那么残酷苛刻的挑战。 到了十四岁时,他的心中就只有仇恨了。 他以为仇恨便是这世上唯一的感情,他仇视小岛,仇视老婆婆,仇视这世上的一切。 终于有一天,他砍完了岛上所有的树。 当他最后一次从小木屋里出来,小木屋的地上整整死了一百只猫头鹰。 老婆婆更老了,到最后连生活都不能自理。 他照顾她。虽然他心里对她非常厌恶,但毕竟,是她让自己活了下来,并且拥有了一身好武功。 老婆婆在弥留之际告诉他,他一定要杀了天魔。 因为天魔杀害了他的父母。 父母的概念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但人类的天性让他坚定地接过了老婆婆递给他的刀。 青色的刀。 安葬了老婆婆,他回到了中原,开始在江湖中流浪,寻找天魔。天魔没有找到,他却为自己闯下了无情浪子的名号。 因为他的血液中流淌着仇恨。 这世界没有给过他一点温暖,在茫茫人群中他都不认识一个人。一个孤独的少年,就这样带着他的刀,他的仇恨,在江湖中漂泊。 他看到了那么多的世间邪恶。 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狠毒,让他的心更加冰冷,他更深地理解了古老江湖流传的一句生存名言: 我不杀你,你便杀我。 所以,他选择了用鲜血来宣泄自己的仇恨。 其实他自己不知道,在漫漫漂泊的日子里,他生命中的仇恨已有了本质的变化。 他将源于自己遭遇的仇恨变作了对整个邪恶的仇恨。 环境和遭遇确实能改变人的本性,却并不能使之完全消失。 在漂泊中,他还接触了那么多平凡的人们,虽然清贫,却彼此友好,真诚相对,这又唤起了他心中从未有过的渴望。 骄傲人的渴望,总是埋在自己心灵的深处。 所以,他仍然无情。 ※※※ 马车停了下来。 滕讯凝神听着动静。他想快些有人来,哪怕是要他命的人。 该来的终究会来,倒不如来得痛快些。 幕帘拉开了,该出现的人终于出现。 但她却并不像要人命的人。滕讯看她时,睁大了眼睛。 原来马车比滕讯想象中的还要大。 滕讯睡在一张软榻上,软榻只是这车厢的一半,拉开幕屏,滕讯看见了另一半。 另一半也是张软榻。 软榻上侧身卧着一个女孩。 慕容雨枫够美,她的美,像一枚初秋的枫,清纯可爱,更带着些淡淡的愁,让人见了,立刻便能生出许多爱怜。 傅红云也够美,她的美,因为她的不谙红尘,像从白云深处降落的青春精灵,对这世界茫然不知所措。更有她的那点无助,会让任何男人的保护欲望在瞬间萌生,忍不住就要为她遮风挡雨。 慕容雨枫和傅红云的美,是要用心灵去感觉的。 而此刻软榻上的女孩,只要让人看一眼,便能感到她无处不在的美。 她的头发又黑又亮,她的皮肤却白得像刚挤出的牛奶。 她的腰纤细,盈盈一握,腿修长挺拔,像是用象牙雕琢而成。她的胸脯尖挺饱满,新鲜得如同清晨的露珠。 这绝对是副让人兴奋激动的胴体。 更要命的是这副胴体上的衣服,此刻少到了不能再少。 滕讯感到自己的眼睛不太老实,出于一种本能的欲望,他便最先望那些不该望的地方。 他的目光转移到女孩眼睛时,慌忙避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