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怜花惜叶秋无情(一)
猎豹已经想到了好多事情。 白云城被困,梅玉书联络江湖仁人义士,所有有正义感的人决不会袖手旁观,他们一定会全力以赴赶往白云城。 群魔乱舞的实力不是任何一个人或一个帮派所能比及的。 赶到白云城的人,一定会全力和群魔乱舞展开战斗,最后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他们不仅冲不进白云城,可能连命都要搭上。 这样下去,中原武林的正义精英将会被逐个击破,死伤殆尽,最后的结果,势必剩下孤立的白云城。 到那时,击败白云城,就真的击败了整个江湖。 这是非常令人不安的事情之一。 按照梅玉书所说的推算,群魔乱舞向白云城发动攻势,至少是半个月前的事,而傅红云又如何能够偷下白云城? 梅玉书的讲述中丝毫没有提到傅红云,难道傅云河对这个最小的孙女漠不关心?还是傅红云并非偷下白云城,她到江湖中,是负有什么特殊使命?她一个人去蜀中唐门,究竟又为了什么事? 这是让猎豹担心的第二点。 还有另外两点,则更是让猎豹的额头沁出了冷汗。 梅玉书在镇外受到黑衣人的袭击,这肯定是群魔乱舞的人。他们查到了梅玉书的行踪,绝不会只派两个人。 他们对这小镇忌惮,只因为这小镇上的高手太多。 天罡地煞二十八魔神中的铁杖魔神天残叟现身小镇,目的应该是为了刺探虚实。 那些人现在可能还没有离开,所以,梅玉书不能走,依他现在的伤势,是逃脱不了群魔乱舞的追杀的。 梅玉书还没有走,但滕讯已经走了。 滕讯的刀,能否抵挡得住暗处的群魔乱舞杀手?何况,他还带着两个女孩? 特别是傅红云,群魔乱舞的人不会放过她。 这样看,滕讯的处境已非常危险。 追他们回来已经是来不及,猎豹和叶飞鹰也不能去追,因为这里,还有白度需要他们保护。 猎豹的眼睛,忽然满是歉意地看着白度。 滕讯的处境非常危险,但他的武功高超,未必就没有取胜的机会,但现在白度的命,却已经死了一多半。 猎豹自己并不能治白蜈蚣的毒。 他的推算也随着梅玉书的出现而显示错误。 昨天在道上,金鹏镖局的罗江与义薄云天寿中正,连同那个白白胖胖的中年人,宁愿一战也不愿猎豹坐傅红云乘坐的马车。 猎豹那一战,已将他们的功力尽数废去。 他当时已经知道罗江等三人早已加入群魔乱舞,并且也是天罡地煞二十八魔神成员。 罗江等三人功力尽皆被废,形同常人。在这荒原古道,他们唯一的去处即是这个小镇。只要等到他们在这镇上出现,白度的白蜈蚣剧毒便不难根治。 但镇外出现另外群魔乱舞的人,他们势必与罗江等人汇合。 等不到他们,便无法为白度疗毒。 梅玉书的脸色更加忧郁。他问:“那白白胖胖的人是谁”? 猎豹皱眉道:“他就是毒手魔神”。 ※※※ 阳光灿烂,秋日的阳光,安静而清新。 路两边的旷野,草已枯黄。在枯黄的草丛间,却不时冒出一两株黄得耀眼的野菊花。 小小的花,淡淡的黄,让人感到分外振奋。 在萧瑟凄清的季节里,也孕育着顽强的生命。 看着这些小花,滕讯的眼里流露出最真最善的光芒。没有了寂寞,没有了冷漠,也没有了江湖中人的悲哀。 旷野里的白杨,更加挺拔。 阳光下拂过的缕缕秋风,吹得白杨树的叶子哗哗作响。 滕讯也如这白杨,挺拔而孤独,他需要承受太多的萧瑟和凄清。 只有在无人处,才能流露出些真实的情感。 流露出作为一个普通人的爱憎和平凡。 大道上已经开始有人行走,那个小镇已经远远地被甩在了身后,江湖路是没有尽头的,除非死亡。 四个伙计抬一副棺材并不费劲,他们牢牢地跟在马车的后面。 滕讯笔直地坐在驾车的位置,拉着缰绳,盯住前方。 他的目光坚锐而深邃,双手沉稳有力。 这时,迎面驰来一辆堆着高高柴禾的驴车。 ※※※ 该怎么办? 猎豹、叶飞鹰和梅玉书在苦苦思索着这个问题。 梅玉书的伤势很重,昨晚一战共中了三刀四剑,如果不是心中有一种精神在鼓舞着他,他早已倒下。 他流的血太多,身体非常虚弱。现在只需一个普通的武林高手便可将他击倒。他眼中的忧郁更浓。 叶飞鹰凝视他:“你的伤很重”。 梅玉书无可奈何地点头:“如果昨晚没有碰见这位老人,我早就没有命了”。 叶飞鹰忽然不说话了,只是重重地握住剑柄。 梅玉书忽然淡淡地笑:“我们现在不能呆在这里,我们至少需要和敌人拼一下。不要担心我,虽然我的伤很重,但我并没有死,我并没有失去我的剑,所以,我仍然可以战斗”! 他把战斗两个字咬得很重。 他已经明白了叶飞鹰的意思。他纵横江湖二十余年,在任何地方都是强者,他不会因为自己而影响别人。 他的眼中已没有了忧郁,而换之以坚强的笃定。 他道:“我出道江湖二十余年,不知经历了多少次战斗。我不但没有倒下,而且成了白云城四堂总使中最年轻的一个。现在我受了重伤,但并不是最重的一次,以前我没有倒下,现在更不会倒下”。 叶飞鹰的眼中,已有了敬意。 他道:“好,我们一起走,离开这个小镇”。 离开这里,是他们现在最好的选择。 只有离开,才能摆脱被动的位置,才能去做自己要做的事。群魔乱舞的杀手忌惮小镇,不仅仅是因为猎豹和叶飞鹰,他们一旦探明情况,定会全力攻击。这一战是免不了的,倒不如主动出击,争取先机。 但猎豹仍在迟疑,他在看老平头。 老平头蹲在白度身前,握着他的手,眼中现出关心和矛盾的目光来。 叶飞鹰道:“我去买几匹马来”。 他刚向外走,猎豹止住他:“等一等”。 猎豹看着梅玉书道:“你昨晚的对手很厉害,所以你的伤也很重,差一点要了你的命”。 梅玉书点头:“是”。 猎豹道:“你昨夜晕倒在小酒馆里,是这个老人救了你”。 梅玉书疑惑地道:“是”。 猎豹道:“你现在身体虽然还很虚弱,却已经能够正常行动,这难道不是件奇怪的事”? 梅玉书不说话,他不知道猎豹为什么提到这些。 猎豹已转身扶起了老平头,“你是个拉柴的老人,你已经平凡地生活了一生,是吗”? 老平头惊惧地点头:“正是”。 猎豹忽然厉声道:“但你却能在一夜间让身负重伤的人行动自如,甚至让伤口也愈合大半”。 梅玉书的颈上有道长长的剑痕,衣服领口的部分已被鲜血染红,可见这一剑伤得颇重。但剑痕现在已开始愈合,只留下细细的一条血印。 猎豹说完,叶飞鹰才发现,梅玉书也用手抚摸。 他们再看老平头,眼中已多了许多疑问。 老平头怔怔地说不出话来,他脸上的表情迅速变化着。那是谁也看不懂的表情。他的脸太苍老,岁月在那上面留下了无数道深深的皱纹。他的眼睛也像所有平凡老人一样,散乱无神。但这一刻他的表情,却又奇怪得很。 每个人都能看出他的内心正在经历一次艰难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