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若浮萍_第0014章 刘姓家奴
令牌砸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没有谁怀疑这声音的干脆,可王利发还是捕捉到了一些细微的响动,那是一种奇妙的令他无比舒服的声音,杂在令牌的碰撞声中,若有若无。 王利发很熟悉这声音,可人往往对自己熟悉的东西视若无睹,他想了几秒钟,原以为自己会轻易的记起,但今天脑袋似乎有些发沉,就是想不起来。 他没有足够的时间,令牌一旦发下,侩子手必须在十息之内动手,这是明文规定的。 王利发自然而然地伸直双臂,平举起屠龙大刀。一般的侩子手需要把刀举得很高,这样借势砍下,干脆利落。但王利发不同,他是用刀最快的侩子手,接近杀手的级别。他认为,高层次的侩子手绝不屑于把刀举得太高,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刀离敌人的脖子越近,越不容易出现意外。 尽管王利发准备妥当,并且握刀的姿势也非常标准,可是,他今天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没有注意到犯人是一名美女! 美女通常会有人来救的,不管救她的人是谁,也不管救她的人武功怎样,只要她是美女,只要她还未嫁人,她就不会轻易地死去。 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 知道这个真理的人还活着,不知道的已经死去或者即将死去。 王利发作为最优秀的侩子手,在江湖上也是小有名气,有名气的人通常比较怕死,事实上,他们真的比别人死得更快,这也是一个真理。 两根银针无声无息刺进王利发的身体,封死了他的两处大xue,使得王利发僵硬在那儿,不能动弹。动不了也有好处,王利发马上明白了一些真理,明白了跟真理作对没有好的下场。王利发不得不佩服那个实践真理的人,手法之准,匪夷所思。 那射针人的武功已趋化境,银针插得恰到好处,而且入骨三分,哪怕被封之人有解xue的功法,一时也施展不开。 但王利发的眼中除了惊骇之外,还隐约有淡淡的笑意。王利发是江湖老手,经验丰富,他在银针射来的一刹那,听声辩位,稍稍变换了身法。银针射入体内的当口,他又运气自行闭住了xue位,那根银针扑了个空,改变了方位,直钉入他的肋骨之中。 另一根银针对准他手臂上的天井xue刺进去,王利发只要扭转手臂,便能使银针插偏,但他想到,发针的人绝非等闲之辈,手上的动作易被识破,索性暗运一口真气,垫在针尖之下,缓住了银针的去势。 万晨大人体胖怕热,早已忍耐不住,急忙又扔下一块令牌,大声叫道:“砍他呀,砍他妈呀!此事由本官全权负责,你只管砍便是!”话音刚落,三枚流星镖从人群中激射而出,在空中划过一道幽青色的光芒,钉入三位监斩官的脑中。万晨只来得及张大了嘴,尚未出声便脑浆迸出,一命呜呼了。 王利发暗暗吃惊,飞镖射入脑中,被额骨一阻,理应停下才对,现在流出白色的脑浆,说明飞镖在他们的脑子里搅了一圈,把后脑里的半固体的脑浆弄成了流体状。此等手法,非人力所能为。 王利发原先以为中了高手的两枚银针,如此而已,却没料到刺客中还有仙家人物。传闻修仙之人皆有法宝,或仙剑,或神刀,但最近几年,神仙增多,有些宵小之辈,炼制了能大能小的银针,专用来折磨凡人。 相传百年前就有一位大罗金仙,被一个金丹期的猥琐家伙用金针爆菊而死,尸身淋漓破碎,魂魄也化为飞灰,此事流传开来,成了天界的一段丑闻。 王利发名为侩子手,替朝廷卖命,实则武功高强,内力深湛,只是平常隐藏极深,虽杀人无数,却极少与人交手,除非是高他几个级别的道门中人,一般人根本看不透他。 王利发了解自己的武功,并且非常自信,可毕竟是rou体凡胎,与修仙之人力抗,只有受死的份。 危急关头保命要紧,王利发是个该出手时就出手,懂得变通的人,只见他双臂一振,*出关节处的银针,接着急吼一声,全身气劲流动,立刻*出了插入肋骨的另一根银针。 屠龙大刀刀光闪动,于瞬间绕着他的周身起舞了一百零八下,将小小的银针削成了九十九段,确保银针变成了杯具,这才飞身跃起,横开屠龙刀,挡上齐步冲上刑场的两名劲装蒙面汉子。 说也奇怪,这两名汉子不躲不闪,直接往刀口上撞来。王利发见过不怕死的,可没见过这么想死的,微一迟疑,对方前胸已碰触到刀刃,王利发一狠心,手上加劲,大刀齐胸斩去,刀子切进两个青衣蒙面汉子的身体,却似乎嵌在了棉花里,他们的体内似乎有一股吸引力,黏住屠龙刀,使得刀子不能抽走。 王利发这才真正的吃惊起来,看着面前两个青衣汉子,他们俩的眼神黯淡无光,原先清晰黑亮的头发变成了灰色,而且越来越淡,好像就要消失似的。他们暴露在外面的手掌也变得晶莹明亮,宛如水晶一般,由内而外发出点点亮光。不过这种光亮没有持续多久,便慢慢的黯淡下去,最后,两个活生生的人彻底消失,只是那股粘劲依然久久不散。 “靠,不是吧?”王利发人在半空,无处借力,硬生生地看着一对活人消失,再眼睁睁地目送另外两名杀手将囚犯劫走,他的心中,一直以来的想法发生了改变,他要送儿子去学仙法! 王子腾昨晚一夜未归,王利发害怕儿子已被人劫持,发动所有衙门所有关系,几乎把京城翻了一遍,竟没有儿子的半点消息,今天恰逢他行刑,本以为就算精神不好,杀个人还是不成问题的,谁知到劫法场的人精通幻术,在他眼皮底下将犯人挪走,自己一生建立的“京城第一侩子手”的名声荡然无存,怎叫他不难过呢? 王利发忽然扔掉刀子,抱头痛哭,此等举动,实在与平常冷酷无情的样子极不相称。 这时,刑场斜对面的酒楼上,传来含有惊疑的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马上的,王利发看见一个白色身影自楼上飘下,此刻虽没有风,他也降落得很慢,但他的白衣竟然像正在经受着强风,一个劲的向后飘,好像有人在他背后拉扯着他。 他的脚尖先着地,而后整只脚轻轻地落在地上,他的鞋子奇白无比,像雪一样的白,,又或许是无色的,因为他走动的时候,让人产生错觉,不管如何努力,都找不到他的鞋。 他的腿很修长,修长到给人以苗条的感觉,他的上身同样修长,他高傲的仰着头,挺直胸,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 他左手握着一把剑,这把剑配合他的身份,一眼看去,宝光闪耀,漂亮,而且精致。更重要的是,这把剑并不长,一尺左右,可是,王利发盯着这把剑,目光便定在了上面。 如果有人坐在他的面前,看他的眼睛,会发现,他瞳孔里的映像与事实相差甚大,那把剑足足有三尺半的长度,剑鞘顶端已伸到了地面,有时与地面相碰,碰触点的地面竟然异常柔软,向内凹陷。当剑一提上去,又恢复平整。 王利发只能看到白衣男子的侧面,目光停留在那人的脸上,王利发倒抽一口冷气,那是一张清丽如水的面庞,芙蓉如水,他的脸就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芙蓉,芙蓉的柔弱亦被他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的样子尽管极美,但他眼里总有厌世的哀愁,他的眼睛牢牢盯在那几个死了的士兵身上,慢慢的,轻轻地走过去,他始终不看脚下的土地,他自信永远不会摔倒。 他丝毫不在意别人惊异的目光,别人怎么看他,那是别人的事,与他无关。 他走的很慢,很慢,比蜗牛还要慢。可是百米的距离,他几秒钟就走完了,难道他会仙法? 他走到第一个士兵身边,蹲下来查看士兵的伤势,他的手法明明是给活人看病才用的,一个死了的士兵,他的脉搏不会跳动,这是常识,他看上去应该知道这个常识,那他为什么要违背常识做傻事呢? 他的食中二指搭上死者的右手手腕,过一会,又搭上死者的脖子,死者的脖子上有一个五寸长的伤口,。 他收回手想了一阵,回头对王利发说:“他们死于匕首,匕首上没有毒,位置准确,力道恰当,属于技术流杀手。” 王利发第一次听到这么甜美的男声,令他呆了几秒,随即反应过来,正声道:“刚才我听到整齐划一的割rou声,想来就是这群人遭了难。十多名技术流杀手,先生以为,这幕后主使会是谁呢? 那白衣男子低眉想了下,语气坚定地说:“齐王!”王利发问他:“何以见得?” 那人忽然笑了,笑靥如春花般灿烂,他说道:“因为,我也是齐王的手下,齐王那儿我不适应,便逃了出来。” “那么说,”王利发嘴角向上弯起,“你是一个技术流杀手了?” 白衣人答道:“是。” 王利发忽然快步冲向白衣男子,手中的屠龙刀像刚从炉子里拿出似的,刀身通红,与空气亲密接触,在空气里留下难闻的烧焦味。 技术流杀手是指五岁左右开始训练,训练时间超过十年的一类杀手。这种杀手与寻常杀手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只使用剑和匕首,用最快的速度,最独特的手法让敌人在最短的时间里丧命。 练外家功夫,就是练到死,也不可能配得上‘最快’这两个字。用猪脑子去想,也可以想到,他们肯定同时修习仙法。 利用仙法中的御剑诀,不仅可以加快飞剑的速度,还能增加准确度。前提是眼力要好,手臂要稳。手越稳,飞剑的准确度越高。 侩子手的升级版本也是杀手,称为流水型杀手,意思是杀人对他们来说,就像在流水线上工作一样。给一定的时间,按照一定的程序,必然产生一定的结果。对手很弱,则产生相同的结果,对手很强,结果就因人而异。 流水线式的杀手,在杀手排行榜上排名第三。任何行业,都是量变产生质变,你读一本书,不见得会变聪明,但你每天读一本,你也许就很聪明了。怎样炼成杀手?如果每天杀一个人,到了一定的时候,肯定会变成杀手,想不去杀人都难。 只要你熟练了,技巧自然会提升。悟性高的侩子手杀上两千八百个人就能升级为杀手,王利发总共已经杀了两千七百九十八个,还差两个,他便能升为杀手。 王利发自己觉得,普天之下,除了他儿子,再没有人比他的悟性要高了。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他勉强可以和白衣人打个平手,如果不是,他死定了。 白衣人脱手打出一柄飞刀,飞刀快得惊人,拖出一条长长的残影,就像是一根拉直的绳子,连结着他们两个人。 王利发的眼力很好,时刻注意白衣人的一举一动,,可是,尽管如此,尽管他的眼力也不错,但他仍然反应慢了,等到他抬刀相格,那把四寸长的飞刀已到他面前。 飞刀的速度自是有增无减,王利发抬起的手臂却忽然停下不动。难道他知道他是在做无用功,因而宁愿受死? 飞刀在他胸前半米的位置停住,停得非常干脆、自然,没有一点儿惯性。 这不像是人所为,哪怕李寻欢复生,也不能让飞刀瞬间不动。既不是人,难道有鬼? 在大白天,哪来的鬼呢? 王利发只想到一种可能,那就是仙法!唯有仙法,才能让飞刀射出得如此太快,快到像他这样的高手都无法看清,而要它立马停下,也只能是仙法。 王利发深吸一口冷气,平复内心的震撼,问他:“你为什么不杀我?” “我为什么一定要杀你?” 王利发脸上的肌rou抖了抖:“因为我想杀你在先。” 白衣人似乎在笑,问:“那现在呢?” “不想了。想也没有用。”王利发老实答道。 白衣人似笑非笑:“既然你已经不想了,我为何还要杀你?” “那如果我现在又想杀你呢?” 白衣人没有笑了,盯着王利发:“你真的想死?” 王利发迎上他的目光,冷笑道:“阁下来历不明,武功高强,只怕齐王手下还没有这么厉害的角色,阁下一口断定人是齐王劫的,你当我是傻子吗?” “先生认为,我是另一位王子门下喽?”白衣人阴沉地看着他,淡淡的问道。 王利发望着他,心想:“难道不是吗?” “是的。”白衣人回答的很干脆。 轮到王利发发愣了,:“你承认?” 白衣人承认。 他并没有做声,也没有任何肢体语言,王利发竟能明白他的意思,连王利发自己也搞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利发问:“你到底有什么阴谋?” 白衣人道:“我想见太子一面。” “不可能!”王利发回答得斩钉截铁。 “太子一定得见我,因为,只有我,才能保住他的命。”白衣人说得更加坚定。 王利发哼哼冷笑:“你肯定有阴谋,你见不到太子的。” 白衣人也笑了,开心的笑:“我有阴谋,可是……太子已经来了,在你背后。” 王利发朝背后看了一眼,他并不怕白衣人暗算他,那把飞刀离他很近,只要白衣人愿意,随时可以要了他的命。 白衣人想乘机逃走,其实没有必要骗他,因为自己根本拦不住他。王利发像个傻瓜把头转过去,结果他真的傻了。 一个比刘德华还要帅的大帅哥气定情闲的站在他身后两米远的地方,浓眉,鹰眼,直挺的鼻子,雕塑般的嘴唇。他的脸又瘦又长,但不给人突兀、不和谐的感觉,相反,那似乎是最合适的比例,再瘦一点便不好看了。 他的眼睛带有魔幻色彩,精光闪烁。但当王利发注意到他眼里尖利的如剑的光时,他竟像有感知似的,把光芒掩饰起来,变成一种浑浊的、灰白色的老人的眼睛,和他英俊的外表极不协调。 他张大了眼,凝视着同样在凝视他的王利发,说道:“我很好看吗?” “啊,对不起。”王利发为自己的失态感到抱歉,他十分纳闷,怎么今天出现这么多像女人的男人? 这个帅哥正是天宇国的太子。天宇国的男人或许不认得梁王,或许不认得齐王,但正常的男人都认得太子。 太子天生风流,十岁便娶了太子妃。尝到甜头后,变本加厉,十一岁的时候接二连三收了十多房,可他不能满足,为啥?娶的尽是良家美女,她们于那事上扭扭捏捏,装成十分纯洁的样子,直把太子逗得神魂颠倒,七魂少了六魄,才半推半就,双双齐赴巫山。太子继承了皇室好色的优良传统,对于这些装纯女人自是不太满意。 问天下女子,何处最风sao,非青楼莫属也。 青楼的女子,卖的是笑,卖的是身体,在常人眼中,极为低贱。可是某些东西,譬如恒古不变的真理,她们就比平常女子看得开些,看得清楚些。 其实色字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人们内心的恐惧。*向来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比如我国古代的朱老夫子,听说朱老夫子也和人争抢过青楼女子,不知是真是假。真也罢,假也罢,做人嘛,心里一套,表面一套,虽然虚伪之极,却也是无可奈何的。 太子是个直爽的人,至少表面上看来如此。他不学他的父亲,偷偷摸摸去逛妓院,还美其名曰:“微服私访。”他可没那么虚伪,他的胆大着呢。京城的妓院青楼,已经成了他第二个家,他来的时候也没有大张旗鼓,只告诉人家,他就是当今的太子爷。 春满楼,百花楼,群芳楼,怡红院,几乎所有的女人卖艺卖身的场所,他都去过。 但他一天天在长大,至少也得像他父皇那样,有三千佳丽争着向他献身不是? 嫖客们很清楚的,知道太子很风流,风流到不但京城的妓院走过几遍,天宇国所有地方的卖身卖唱的地方他都去过,而且明目张胆地告诉别人,他是太子,天宇最帅的太子。 他当然是最帅的,因为天宇国总共只有一个太子。 那种有趣的地方,什么人没有?五湖四海的豪杰,天涯海角的英雄,看见他人好,钱多,身份高贵,基本上都愿意和他交朋友,他也是来者不拒,上到极品杀手,下到无耻神偷,无一不是称兄道弟,互拍马屁,用他自己的话说,哥也算是江湖人士了。 没想到好日子今年到了头,父皇驾崩,几个弟弟对这个位子虎视眈眈,垂涎不已。他的朋友不少,可是又有几个肯为他尽忠的?还好,他还有女人,越到危难时刻,他越看出女人的可爱来,她们替他分忧,毫无怨言,她们甚至替他出了个好主意,要他散出话去,就说要是谁法术通天,保住他的性命,那他就敬为国师,出钱让国师在京城顶级的青楼任意挥霍。 这的确是个极诱人的条件,高手对钱财并不看重,但对女人并不拒绝,其实有点脑子的就能想到,有了钱,还怕没女人? 有的人很有钱,可是没有高贵的女人喜欢他,为什么呢? 女人心,海底针。针在海里,用眼睛去找,要找到何年何月?最好的办法,是用心去找,太子以为,人的心就像是一块磁铁,心越大,磁性越强,越能得到那根针。 女人也是人,是人就有弱点,和男人共同的弱点,只有抓住这些弱点,合理攻击,她的心便在你那儿了。 太子很懂女人,正因为他很懂,所以他一定要赢,赢了皇位,人还是他的,说不定还有更好的来到。 若是输了,便一无所有。 必须争,不争就得死。 他清楚地知道,他的弟弟,无论谁当了皇帝,他的下场都一样,或许他们不想杀他,可是如果不杀,以后如何睡得安稳?我是善良的,我是仁慈的,别人不一定是。 这个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既然不能确定他是好人,那他就是坏人,绝对是。 太子经常问自己:“若是我赢了,我会对付弟弟们吗?” 他无法回答,有些事情,不到真的发生,它就不能回答。 今天早上,他接到门人的报告,说刺杀他的女人会被救走,他便想来看一看,顺便试试身手。 他一直忍着没有出手,因为他看见,一排士兵轻易地被划破喉咙,技术流杀手,技巧、速度快到rou眼无法分辨。他忽然有些怕了,怕死在这群人手里。 他早注意到白衣男子,帅哥生活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找到一个很帅的人,然后想办法把他比下去。 所以白衣人要见他,他立即就来了。 要他命的人真的太多,特别是穿白衣服的人。 忽然,那把停住不动的小刀轻轻颤抖着,绕过王利发,加速向他飞去。 太子想出手,却犹豫着没有出手,毕竟他是太子,太子是不能随随便便出手的,他是有身份的人。 他的旁边有个隐形的高手,所以飞刀飞到一半就再次停住了。刀身微微地左右摆动着,想挣脱隐形人的手指。 能够隐形,自然是高手中的高手,大师中的大师,只听见咯嘣一声脆响,刀身从中截断。两截刀片掉在地上,铮铮作响。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小刀的前半截居然又腾空而起,插进太子的双眉之间。 太子张大了嘴巴,话却噎在喉咙里,心不甘情不愿的仰头扑到。太子死了,他瞪着一双鹰眼,瞪得大大的,他不相信自己已经死去,他死不瞑目。 “嗯?“‘高手’显然也愣住了,百思不得其解。他喃喃自语道:“我明明已经破掉他的法术,怎么会……” 白衣人笑了笑,道:“太子,没想到吧?” “你说什么?”‘高手’淡淡地问道,但惊讶的语气已显露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