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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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晓情面色如土,拼死挣扎,罗凯却更是来劲。他迫不及待地就要去解裤腰带,哪知道背部风声一紧,饶是他反应迅敏,还是有一股强劲力道穿入自己的身体,一枚羽箭“呲”地一声没入血rou之中。 素挽也是一怔,凭这羽箭的速度和力道以及准星,看来是有高手打抱不平。 罗凯被射中,因为惯性扑向两女,压得罔晓情的哭喊更大声了。罗凯忍着痛,爬将起来,也顾不上理会儿女,便打开车帘,跳下车来。只见一男子骑着白马,执着弓箭便朝这边而来。 罔晓情倒是十分上道,听得有马蹄声近,也顾不上哭,扯着嗓子就大喊道:“救命,救命啊!”比起方才的声音又大了一倍。 一旁草丛里的罔戈润受到罔晓情的鼓舞,也跟着要叫起来,无奈大腿被钉在地上,鲜血直流,他痛得也只能闷哼而已。罗凯见只有一人过来,虽然惊叹于他的箭术了得,但却没有逃遁的意思,反倒是警告起来,“我们在处理私人恩怨。你要不想死,就别狗拿耗子!” 来人并不畏惧,“私人恩怨?不知是什么血海深仇,要当众****妇女?就算是杀父杀妻之仇,我大夏的《天盛律令》也没有哪一条许人用这种方式报怨复仇!” 听得他大义凛然的话,车里的罔晓情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立马就爬了出去,不知是被罗凯压得双脚麻痹,还是吓得发软,她一个踉跄又再度栽了下去,“公子,公子,求你救我!”她哭得梨花带雨,只将最后一丝希望都寄托在这突如其来的白马少年郎身上。 没想到,这荒郊野外的,居然还有人施以援手。素挽也有些好奇地跟着出了车厢。只是,待那人上前时,她顿时脸黑了半边。 来人名叫李遵顼,二十岁出头,也是夏国姓李的宗室,在李纯祐天庆年间,年仅十八的李遵顼廷试一举夺魁,由李纯祐亲授了状元郎。以宗室亲王的身份应试得状元的,不管是哪朝哪国,他都算是前无古人的。此人才华横溢,文武双全,又生的相貌堂堂,深得圣恩,赐了沧溟的别名。旨在李沧溟能如“大鹏”一般,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颠却沧溟水。后来还让他袭了齐王爵位。 但此人一向不喜欢罗萧绾,常常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说她是牝鸡司晨,不肯真正地归政于李纯祐。她多少有些爱惜他的才气,想着年轻人总是心高气傲,对于他颇为不敬的言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此刻遇上他。李沧溟不知是从哪里赶来,一路风尘,他扫了一眼罗凯身上的衣裳,不由冷笑道:“我就说,这年头,便是山贼也没这么胆大,光天化日的就强抢民女了。原来是姓罗的。当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就算主子死了,下头的人还是死不悔改。” 素挽的脸色又黑了几分,果然,这个齐王便是这样的时刻,也不忘记挖苦一下自己。 罗凯并不认识这位状元爷,听了齐王的讽刺却更是恼火,恨不能上去就是一剑,无奈背心箭伤发作,连着筋脉,他根本使不上力,只能恨恨道:“我夏人向来是有仇报仇。这个败类jian杀了我的妾室,用他的妹子来抵债,不是天经地义是什么?”他此时也顾不上罗门中人不得在外有妾室,索性说了出来。 在一旁都已经快要疼得断气的罔戈润听得他这番话,还是挣扎着回答,“冤枉啊,我根本就不认识他的妾室。何来jian杀?” “还要狡辩!”罗凯双目喷火,便将手上那荷包扔向罔戈润,“那这是什么?” 素挽暗暗心惊,若是由着他们这样说下去,迟早会将怀疑引到自己身上。她在背后连忙出声道:“状元爷不要听他胡说,从来没听说罗门的弟子可以娶妾,我表哥又怎么可能杀他的爱妾?不过是因为罗门与罔家恩怨,是他们非要置我们于死地!” 她头发散乱,声音沙哑,带着哭腔说话,更是逼真。齐王再一瞧旁边只剩下半条命的罔戈润和衣衫不整的罔晓情,自然而然地就站在了他们这边。 罔戈润才顾不上罗凯是因为什么原因杀自己,听得素挽帮腔,忍着痛,连连道:“是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快救我啊!” 罗凯见他抵死不认,只当此人无赖地可以。一旁的齐王却已经咄咄逼人,“我劝你最好束手就擒,有什么官司恩怨到审刑司说去。”这就要上前去拿他。罗凯一时间无名火起,今日不杀这个无赖,他死不瞑目。 眼见他手中长剑就要投向罔戈润,说时迟那时快,素挽一把揪住罗凯的衣衫,大喊道:“表哥小心!” 此举大大的激怒了罗凯,早已杀红了眼的罗凯,手中的长剑顿时转向对准了身后的素挽,只是他还没发力,羽箭“咻”地飞出,直穿入他的心脏,他的身子猛地向后一挫,仿佛整个人都被钉在了车壁上,登时就没了性命。 他这一死,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包括素挽。 是,她是故意诱罗凯杀自己的,罗凯若是将长剑掷向罔戈润,齐王必定打掉那长剑相救。罔戈润死不了,罗凯没了武器,也未必会死。可若是罗凯要杀身旁的自己,齐王要救人,就必须杀了罗凯才行。如今,罗凯一死,死无对证,罗门要置罔家于死地,却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罔晓情殷殷地哭着,声音婉转,“多谢齐王搭救。”她支撑着想要起来给齐王行礼,两条腿却挪不动。齐王只好走过去,眼见她肌肤半露,连忙解了身上的斗篷搭在了她的身上,这才又扶着她起来。 罔晓情梨花带雨,此时云鬓乱偏,却很是惹人怜爱。加上她步伐不稳,齐王只得扶着她一步步走向牛车。 那牛车上横了两具尸体,罔晓情见到后,脚一崴,不由自主地就将身子往齐王怀里又挪了挪,吓得不敢上去。 齐王道:“你既害怕,便骑马吧。”这里发生命案,他们当然不能把尸体扔下一走了之。他松开罔晓情,走向罔戈润,查了一下他的伤势,才道:“我们先送你哥哥去治伤,我再陪你们去审刑司说明情况。” 他这便不由分说地把罔戈润抬了起来,素挽已经在一旁打起车帘。齐王深深地看了素挽一眼,“姑娘倒是很沉着。”罔晓情那种表情才应该是女子应有的吧,而不是像她现在这样,居然主动帮着抬尸体。 素挽大概也意识到了,但只是面不改色道:“我自是吓着了。只是皮肤黑,看不出来。” “哦,原来如此。”齐王莞尔一笑。安置好罔戈润后,便坐到车前准备驾车。 “王爷?”罔晓情站在那壮实的白马前,并没有急于上马,“小女从未骑过马。只怕驾驭……” 话还没说完,齐王就已经呼哨一声,那马十分乖巧地将两只后蹄向前一躬,“我的马顺从得很,你只管扶着缰绳,它绝对不会甩你下去的。”他似乎并无他念,索性甩了一鞭,将那牛头牵了牵,往回转。 罔晓情见齐王并没有与自己共乘一骑的打算,只好朝他敛裙福了福,毕恭毕敬道:“多谢王爷体恤小女,是小女无状了。”她心里又失落又喜,喜的是,齐王是个正人君子,并没有打算借着“英雄救美”而讨她便宜,失落的是,似乎齐王对自己的兴趣,还不如对里头那个素挽的兴趣大。 “你怎么认出我是谁的?”齐王驾着车,却不忘扭转头问向车里。 素挽一怔,方才一时大意,才直呼起他状元爷来。她不徐不疾道:“状元爷的马是大通马中的珍稀品种,甚是彪悍,千金难求。听说是当年状元高中时桓宗钦赐的。是以一眼认出来。” “马固然稀有,但姑娘居然能够一眼就认出来,真是不简单。” 素挽总觉得他这话像是在试探自己似的,没好气道:“小女自幼长在吐蕃,别的没见过,马牛羊之类的牲畜还是见过很多的。” 她从前就对这个齐王烦得很,杀又舍不得,不杀又聒噪得很。是以看到他,通常都是把他当空气。没想到换了个身份再碰到他,还是一样令人生厌。一旁的罔晓情一直竖着耳朵听这边的对话,此时也忍不住插话道:“王爷相貌出众,年轻有为,束腰的正是云霞翟纹黄綾玉抱肚。”这云霞翟纹只有一、二品大员方能使用,而黄綾又只有李氏王族可用。朝堂之中,这般年轻帅气的掌权亲王,想来也就只有他一个。 罔晓情这番话答得恰到好处,既显出了她作为女子的细致聪慧,又自然而然地捧了一下他,齐王听着也不免很是舒服,多瞧了她一眼。罔晓情适时地垂下头去,更显得小女儿的娇羞。 可不知为何,齐王却觉得背后的女子更让他有点兴趣。反正回城的路很无聊,便找她聊聊好了。他刚要扭头说话,背后的女子像是知晓他想法似的,非常不合作地把车帘打了下来。齐王不由说道:“你守着两具尸体,就不怕?” “当然怕,但不这样,难道还要再吓一吓路人?”素挽觉得这个齐王真是烦人,回答起来,自然不是那么友好。 齐王在她那儿碰了个软钉子,便不好再自讨没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