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 秦韵的处子秀
心理学:人们总是会忽略身边自己不关心的事物,而只记得自己非常关心的事情。逃避已经是人类的本能。如何控制自己的本能而不受它的影响才是心理学研究的真意。 ---------------------------分割线-------------------------------------- 胡小岩很害怕生病。因为他从小就没有父亲。每当他问起的时候,母亲总是告诉他,父亲病死了。后来他的母亲也病死了。他对于生病的恐惧,是任何人也不能理解的。在他的心里:生病就意味着死亡。 虽然从记事开始就见识过几次身边人生病却没有死亡的案例,但他总是不自觉地忽略了它们。 在心理学上这也是一种逃避。逃避是人类生存的本能,也只有懂得逃避的人类才能在危机四伏的上古时期存活到现在。但也正是逃避这种本能已经深入人类的骨髓,让人类在面对各种问题的时候就不自觉地想要逃避。而历史上每一个能够控制自己本能的人都是成功人士。而不能摆脱自己本能的就只能是人类文明进程的牺牲品。 胡小岩不是大儒,更不是道家大咖,自然也不能免俗。他每时每刻都在逃避。逃避自己的责任,逃避现实的一切。恨不能躲进自己的小被窝瑟瑟发抖地看着外界的一切变化。 慈禧、光绪帝、曾国藩、奕劻、孙文、光头等等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如果他们每一个人都能不逃避而是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中华民族又何必去经历那么多的腥风血雨? 只要是人,都会逃避。各位看书的朋友,包括作者本人又何尝不是在逃避某些事物呢? 胡小岩觉得很冷,一会儿之后又觉得很热。脑袋昏昏沉沉,有时候觉得自己似乎睡在冷硬的土地上,一会儿却又觉得自己似乎睡在云端。 病痛更深之处,不仅失去了知觉、味觉、听觉、嗅觉、视觉还有触觉。失去五感并没有让胡小岩觉得难受,反而让他觉得很舒服,因为他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再也没有了疼痛、后悔、伤心、焦躁不安。更没有怒火、害怕和心力憔悴。他仿佛回到了母巢,回到了jingzi和卵子的状态。一种存在于不存在之间的存在。 他再也不想回去了,这里很好、很舒服。胡小岩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全身放松了下去。 这吓坏了从未独自出过远门的秦韵。面对这种情况她不知所措。她想要去招人来帮忙,但又害怕黑夜。更害怕她走了之后来了个坏人或者野狗将胡小岩的身体给叼走了。但不去找人帮忙,她又搬不动胡小岩。 秦韵的力气很小,捉只鸡也许不成问题,但十只鸡肯定有困难。胡小岩当然比十只鸡重了好多倍。 她一边抱紧了胡小岩一边抽泣。她感觉到胡小岩的身体越来越冷。 于是她鼓起勇气,乘着月光找来很多柴禾,用胡小岩身上的打火机点燃了柴火。打火机在这个年代还属于稀罕物,清国是没有这玩意儿的。这东西是老汉斯去英国之前在伦敦买来送给胡小岩的。老汉斯很爱抽烟,以前是抽印度的烟草,现在嘛当然是高贵的雪茄了。可惜胡小岩只是放在身边不时把玩,因为他很少抽烟,特别是婚后几乎不抽烟。 点燃了柴禾之后,小妞为了安全起见,找出胡小岩丢给她得两把左轮,她颤抖着上好了子弹。然后将左轮藏在怀里。她找出一根粗大的正燃烧着的柴禾,向着胡小岩指出的方向走去。 秦韵是个大家闺秀,走过的最远距离就是出了大学的门,到大学附近的街道上去逛一圈。大学附近无论商贩还是行人至少都属于知识分子沾边的,他们都对大学里的才子们保持敬意。更有大学里的几百保安队维持治安,无论县衙代表的白道还是青红帮代表的**根本就不敢来这里撒野。因此秦韵过的很舒适,从来就没遇到过危险。这也是胡小岩遇到小混混挑衅小美人的时候,胡小岩一眼看穿底细的缘故。 此刻秦韵终于鼓起勇气踏出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步:真实的独自野外求生。 秦韵的本意是要找到人来救援胡小岩,所以一边走,一边喊。但她是个小女人,声音很小,而且还没有吃过中餐和晚餐。更加没有了力气。此刻她又累又饿。但又不敢乱走,她怕走失了方向就再也找不回胡小岩的身体。 终于,秦韵坚持不下来了。她哭嘤嘤地摔倒在地。 我真没用!这一刻,秦韵想到了夏玲玲。如果夏玲玲这里就好了。 说起来奇怪,夏玲玲这个大咧咧的姑娘居然与秦韵成了好朋友,反而与她共事的严珠珠关系不佳。秦韵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夏玲玲总是喜欢跟她叽叽喳喳地谈论一些街面上报纸上的消息。秦韵很少说话,只是安静地听着。夏玲玲也不觉得烦闷,偶尔还会给她讲解一些中医理论,也不管秦韵学不学得会,能不能接受的了。 夏玲玲的江湖经验一定很足,秦韵心里明白这一点。那个姑娘的父母都曾游历各处,她得父母病死后,夏衍也曾带着夏玲玲出去收购药材,而且夏玲玲曾经一个人上路从北京去天津读书。这个时代,一个女孩子能够做到这样其实是很不容易的。 秦韵很羡慕夏玲玲,不仅仅是夏玲玲的这些经历,更在乎的是夏玲玲居然会武功。如果我会武功就好了。秦韵心想,这样我就能代替胡大人打跑那个坏人,而不是一个人在黑夜中孤零零地毫无办法! 这时秦韵听到了一阵脚步声,还有一只狗的叫声。她抬起头看见一只火把正在接近。她开心地笑了。 来人是个老头,牵着一只凶狠的大狗。那只狗的嘴巴至少有秦韵的嘴两倍大,它的舌头伸出来有秦韵舌头的四倍长。它的脸长长得至少跟秦韵的脑袋一样大了。 秦韵莫名其妙地想着。 “姑娘。你是人吗?”老头举着火把不敢靠近,倒是狗狗努力地想要窜到女孩的身上去。这让秦韵很害怕。她偷偷地摸了摸怀里的枪。 “大叔,救命。” 秦韵不说,老头还想靠近些看看。这一声救命顿时吓了老头一跳。老头虎着脸,拉着狗狗退开了好几步。 这是?秦韵的脑袋瓜子有些懵了。 也不想想,大半夜里,一个姑娘独自夜行,碰到人就喊救命。这不是聊斋故事中遇鬼的节奏吗?在古代鬼怪这种东西的认知率还是很高很高的。 作者曾经在天黑之后来到一条小河边洗菜,结果突然出现一个壮汉,那家伙好像是来打水的。结果听到水声,又看到一个矮小的人在水边不知道干什么,于是被吓了一跳,退后了好几步才大声问:“那是谁呀!”作者回答之后,那个壮汉才拍了拍胸口来打水说:“大半夜的,吓死人了。”作者当时无言以对。 秦韵当然也不知道这个典故,她很害怕这个突然出现的救星跑了。于是也顾不得擦脸上的泪水,大声说着自己的故事。 是的,故事。秦韵作为一个传统高知识分子的中国小女人,对于编故事实在是手到擒来。她说:我跟哥哥一起去天津城,路上遇到了几个劫匪,丢掉了行礼才跑了出来。但哥哥发病了,如今生死不知,求大叔救救哥哥。 老头一听,才动容。 “你哥哥在哪儿呢?” “在前面。” “还不带路。”老头很热心,也许是想到了自己的儿孙吧。 以秦韵的那双小脚实际也没走多远,很快,老头就看到了燃烧着的柴禾旁躺着的胡小岩(至少衣服华丽)。这时老头才松了一口,相信了小姑娘的说辞。他还真的有些怕鬼怪之类的东西。 老头看上去有五六十岁了,但还是很轻松地背起了胡小岩,背上的瞬间,他就有些头皮发麻。无他,这个年轻人的身体冰凉冰凉!还好那只狗狗看到冷冰冰的年轻人没有叫唤,否则他转头就走。 传说中狗狗遇到了鬼怪会先叫唤,然后转身就逃走的货色。 有了老头帮忙,秦韵终于不再哭泣,她拿着火把,跟在老头身后朝着老头家的方向走去。前面那条大狗欢快地在前面带路,若非绳子现在在秦韵的手上,大狗早就跑远了。看着这条欢快的大狗,原本还有些害怕的情绪悄然失踪,她现在不仅不怕这条狗狗,反而觉得这条凶恶的狗狗很可爱、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