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的活人幽冥界第二小节
云烨毫不犹豫的就拿出来一根草塞进嘴里,这根草明明苦涩的难以下咽,他还是吃的笑容满面,旺财也很高兴,自家兄弟第一次喜欢上了自己的美食,以前都是自己去将就人类的。 苦涩的草无论如何也比地狱里的幽冥果好吃,虽然自己的五脏六腑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只要开始吃地狱里非常难得的幽冥果的时候,他依然感觉像是在受刑,果汁会变成火焰这是最大的麻烦。 一面吃一面喷火,好几次云烨仿佛能闻见自己的胃被烤焦的味道,身为地狱里唯一一个需要吃饭的人,这是他最大的痛苦,为了不让别人为自己担心,只能咬着牙将旺财好不容易才找来的幽冥果吃下去,这是自己唯一能够吃下去的东西,也是自己唯一的力量源泉。 既然草能在哪里生长,哪里必定能长庄稼,既然长出来的草能吃,哪里长出来的粮食也必定能够吃。 有过一次穿越经验的云烨,背包里如何会少了植物的种子 旺财背着云烨和那日暮穿过一条狭窄的山谷之后,在那里看到了一块不大的平地,旁边的山洞里不断地飘出青色的水雾,落在那些长势并不好的青草上,青草的叶子上沾满了水珠,晶莹欲滴 连地狱里的冥兽rou都已经品尝过的云烨自然不会在乎草叶上的水珠有什么毒素,长牙兽的血液能够腐蚀掉石头,自己尝试着吃兽rou的时候也没有被毒死,除了躺了两天之外没有什么不适,只是那些好不容易才烤熟的rou自己的胃不接受,全部吐了出来。 不大的玉碗里面很快就装了半杯水地狱里有火焰湖,有黑油湖。有岩浆湖,还有最恐怖的龙涎湖,就是见不到淡水湖。 这里有黄泉。有恶泉,有罪泉。有血泉,有哭泉就是见不到能喝的泉水。 奈何桥下的黄泉泉水泛黄,鹅毛浮不起的弱水发黑 云烨喝了一口甘甜的露水就习惯性地把杯子递给了那日暮,自己找了一个新的杯子继续接露水。 那日暮被自己男人下意识的举动感动的珠泪盈盈,不过想起丈夫不喜欢自己流红色的眼泪,赶紧擦干,虽然喝水这种事情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必要,她有血焉树的汁液就足够让身体保持充盈不必了。其实血焉树的汁液对她来说也非必需品,丈夫没过来的时候很多年里,她都是用骷髅的样子。 喝了一口水之后,那日暮猛地打了一个激灵,转手就把水杯里的水全部喂到张大了嘴巴的旺财嘴里,然后也掏出一个玉杯采集草叶上的露珠,喝光了水的旺财,尾巴像扫帚一样笔直的炸开了,他说不出自己的奇妙感受,只知道这是好东西。 没有手所以没办法学那夫妇俩采集露水。他干脆吐出舌头去舔草叶上的露珠。 水,在原来的世界里到处都是,所以没有人去珍惜。来到地狱之后因为不需要水,所以更加的没人在意这东西,只因为它太普通,太常见,常见的几乎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云烨需要水他一直都知道,虽然很少很少,他发现自己还是离不开水,自己之所以要吞食幽冥果,就是为了等火焰烧过之后的那一丝清凉。 三个人躲在山谷的角落里偷偷摸摸的喝水。那日暮原本并不稳定的神魂竟然奇迹般的稳定了下来,旺财火红的毛发喝过水之后就变得鲜活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是干巴巴的红色。 云烨终于解渴了,自从上回老钱把自己带来的最后一点水泡了茶水之后。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痛快过了,这些天来他看起来很欢乐,实际上是在摸摸的掐算自己的末日什么时候来临。 两人一马背靠着身后的岩石话。 “这里的草之所以长得不好,是因为没有阳光,只要把洞里的那几块玉牌拿过来,就能永远的解决这里的问题了,那几块玉牌再亮几百年不成问题,当初大唐帝国玉山书院为了破解玉牌之谜,不惜引来天上的雷电轰击玉牌,结果能量都被玉牌给吸收了,后来又用了很多种法子来破解玉牌,也没有得逞,最后有一个败家子竟然说把玉牌弄成粉末,他好仔细的研究一下玉牌的分子构成,结果被我骂了一顿就把玉牌收回来了,不让他们研究。 万一玉牌不亮了,就拿去芒砀山的山顶去让雷电轰击一下,就能继续用了。” “夫君您的意思是把玉牌安到这里来可是咱们家” “你知道个屁,这里才重要,你夫君我就离不开水,我甚至怀疑自己也离不开食物,毕竟我好像还有生命的气息,这些天把我渴坏了,你以为我脑袋坏掉了才去吃幽冥果 不准流眼泪,血乎刺啦的好看啊你看旺财多乖,他才是我云烨最大的福星哈哈哈哈,地狱里都能找到水,哈哈哈哈。” 旺财笑的样子就看不成,还习惯性地往外喷白沫子,云烨夫妇抱着旺财又笑又跳的欢庆了好久才安静下来。 “夫君,水好像对妾身的神魂非常的有好处,妾身因为去了小苗哪里被她的神威伤了,神魂一直都不稳当,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凿齿,伤势又加重了一些,喝了水好了许多。 夫君,您在小苗哪里为什么不说要水,要食物她是神人应该有办法的,您不但不说,反而转身就离开了,为什么” 云烨躺了下来笑道:“谁说我没要我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要她给我准备洗澡水,把好吃好喝的全部端上来,结果,你看到她安排了吗 你夫君我在人世间活了四百多年,什么样的人情世故没见过小苗变成神了,所以她的人性在逐渐地丧失,之所以会服从我,是出于一种习惯,当时你们的身子都不合适没看见她眼神的变化,如果不是我当机立断的转身就走,我们几个恐怕会被她吞噬掉,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那不是小苗眼睛里该有的东西。” “可是妾身只想牢牢地抱住您,旺财也喜欢跟在你身边,我们就算不是神,也很厉害啊。”
云烨摸摸那日暮的头发,又拍拍旺财的脑袋苦笑一声就站起身子瞅着前面的一线天道:“世事沧桑啊, 算了,不说这些事情了,咱们马上动起来,旺财在这里给咱们重新开辟出来一个洞府,那日暮去找无舌和老钱,咱们搬家,以后就搬到这里来住,如果可能,我不想出去了,芒砀山虽然好,也是是非之地,我们最好藏起来,让谁都找不到。 李二他们正在打仗,这场仗都已经打了好几百年了,到现在都没有停歇,这些事不关我们的事情,我们好好的窝在这里过日子,我还要好好的享受一下我久违的年轻身体。” 咕咕发笑的那日暮风情万种的瞅了丈夫一眼,就,旺财小心的避开那些青草,头上的独角转瞬间变大,在云烨指点的位置上努力地用自己的长角开凿新的岩洞。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山谷里已经出现了一片别样的景象,三十亩地大小的山谷里已经是阡陌纵横,玉牌组成的太阳恰恰将这里照耀的如同白日。 田地里的谷穗已经沉甸甸的低下了头,麦子也即将成熟,云烨在玉米地里忙活,那日暮在采摘辣椒,闲着没事的无舌时不时的张嘴一呼,就把潮湿的水汽吹到它该去的地方。 老钱在一片空地上晾晒彼岸花的花瓣,这都是合适的柴火,旺财趴在一个不大的炉子前面小心的守护着自己的青玉米,这时候即便是来一头龙,也休想从他嘴里抢走这些能让他发生大变化的食物。 云烨有一个极为朴素的思想,那就是不管什么东西,是人也好,是神也罢,都要和天地进行能量交换的,吃东西喝水或许算不得最高级的交换方式,无疑,他应该是最适合人类的,即便是不能成为更加高级的一种生命状态,无疑,吃东西会让,妖怪更加的像人。 和见多识广的单鹰交流一番之后,云烨对就半点好感都没有了,不管是所谓正义的,还是邪恶的,都是一丘之貉。 力量的强大没有让他们的同情心,怜悯心,变得更加丰富,力量的提升造就了无数自私,狭隘的野心家。 即便是李二的战争都算不上有多么的正义,他只是不习惯受人管束而已,不习惯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不管是谁伤害了他的利益,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去造反,造反的甜头他早就品尝过了,哪怕为之去死,他也会义无反顾,在他看来,人生不能活的高高在上,不能发号施令,和一具死尸有什么区别。 云烨只想随波逐流,随着时间去做最无法预料前途的旅行。 如今成了活死人,看样子能活很久,时间很多,用这些时间去看看不同的世界,享受不同的生活那一定是极为美丽的。未完待续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顶点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